嘉興外國人居留許可辦理指南

審批事項,服務部門,承諾時間,辦理地點,設立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

審批事項

外國人居留許可

服務部門

出入境管理局

承諾時間

5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

各地出入境辦證點地址:嘉興:嘉興市越秀南路277號嘉興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嘉善:嘉善縣人民大道1118號嘉善縣公安局西側嘉善縣公安局接待辦事中心出入境受理大廳.平湖:平湖市城北路40號平湖市公安局

設立依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1986年12月3日國務院批准,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發布,1994年7月13日國務院批准修訂,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發布)
3、出入境收費標準
4、詳細辦理地點

申請條件

持有效的護照及簽證或其它證件入境,且簽證或其他證件在有效期內。

申請材料

2、交驗有效護照及簽證,提交護照基本資料頁、有效簽證頁、本次入境章複印件;
3、提供本地接待單位公函(須註明接待單位及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事由、申請期限等情況);
4、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5、三資企業外方投資人、法人代表以及國有、三資和私營企業聘請的外籍高級管理和技術人員須提供企業的外商投資批准證書、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外國人就業證》或者《外國專家證》及複印件;
6、外國企業駐華常駐機構的首席代表、代表須提交《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工作證》、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外國人就業證》或者《外國專家證》及複印件;
7、來華從事營業性文化演出的人員須提交文化部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批准演出的批件;
8、持X簽證者申請學習居留許可須提交就讀院校註明學習期限的公函、《錄取通知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及複印件;持L、F簽證入境因學習申請居留許可,還須提交JW201表或者JW202表原件及複印件;
9、上述人員的隨行家屬須提交任職或者就業單位公函,交驗在嘉工作外國人的護照、居留許可原件,並提交在嘉工作外國人的護照、居留許可複印件;配偶還須提交婚姻證明;父母和子女還須提交親屬關係證明;
10、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11、有效期內再次申辦時,可免交健康體檢證明和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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