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研究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嘉實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嘉實研究精選混合A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嘉實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18.11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70013
- 成立日期:20080527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通過持續、系統、深入的基本面研究,挖掘企業內在價值,尋找具備長期增長潛力的上市公司,以獲取基金資產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範圍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或上市的股票、債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優先考慮股票類資產的配置,通過精選策略構造股票組合,剩餘資產將配置於固定收益類和現金類等大類資產上。
1、股票投資策略
股票組合的構建完全採用"自下而上"的精選策略,基金管理人依託本公司研究平台,組建由基金經理組成的基金管理小組,基於對企業基本面的研究獨立決策、長期投資。
投資模式的特點歸結為:
1) 研究驅動。通過系統、細緻、前瞻性的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發掘具備成長性、能夠創造價值的上市公司;
2) 長期持有。在上述研究基礎上,主要採取買入並長期持有的策略,降低換手率,以提高長期回報;
3) 多組合經理模式。本基金由多個基金經理共同管理,各基金經理獨立決策,對各自管理的資產部分負責,通過這一模式以保持基金業績的穩定性與長期一致性。基於企業內在價值進行長期投資,是國際資產管理領域內較為成熟的做法。過去幾年中,證券市場逐漸成熟,公司基本面與股價的關係得到了加強。實踐證明通過基本面研究,不僅能發現一批高質量的上市公司,而且能堅定持有信心,獲取長期投資所帶來的超額收益。隨著中國經濟進一步發展,公司治理結構的不斷完善,中國經濟還將湧現一大批可供投資的優質上市公司。基於企業內在價值的長期投資模式成為可能。
在上述目標下,我們將堅持"自下而上"的精選策略,採用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精選個股,構建投資組合。
1)定性分析
準確、清晰的公司戰略,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一套可持續發展的、良好的商業模式;獨特、可鑑別的企業核心競爭力,體現在管理、技術、品牌、行銷、資源、渠道網路等一個或多個方面;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重點從公司股權結構、激勵制度、組織框架、董事會與管理層的獨立性、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定性分析;
2)定量分析
財務分析:從EPS、EVA 等指標未來的增長情況分析企業未來的成長性,並配合盈利能力、運營效率、償債能力等方面的系統分析,比較企業在行業中的相對地位,甄別其真實性,選擇盈利能力強、主營業務成長快、財務結構穩健的上市公司;選擇具備成長性、能夠創造價值的上市公司。通過計算與比較包括ROC、企業加權平均資本成本(WACC)、企業成長(G)等核心指標,選擇具備成長性、能夠創造價值的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合理。選擇價格低於價值的上市公司,或者比較企業動態市盈率、PEG等指標,選擇目前估值水平明顯較低、或相對合理的上市公司進行重點投資。
2、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的債券品種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和企業(公司)債(包括可轉換債)、資產支持證券及有關政府部門批准發行的其他債券。本基金的債券組合主要作為基金流動性管理的工具。債券投資採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深入分析巨觀經濟、貨幣政策和利率變化趨勢以及不同債券品種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以價值發現為基礎,以久期管理策略為主,輔以收益率曲線策略等,確定和構造能夠提供穩定收益、較高流動性的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組合。
(1)久期策略
在分析巨觀經濟指標(主要包括:市場資金供求、利率水平和市場預期、通貨膨脹率、GDP 增長率、貨幣供應量、就業率水平、國際市場利率水平、匯率)和財政貨幣政策等的基礎上,對未來較長的一段時間內的市場利率變化趨勢進行預測,決定組合的久期,並通過不同債券剩餘期限的合理分布,有效地控制利率波動對基金淨值波動的影響,並儘可能提高基金收益率。
(2)收益率曲線策略
收益率曲線策略是基於對收益率曲線變化特徵的分析,預測收益率曲線的變化趨勢,並據此進行投資組合的構建。收益率曲線策略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收益率曲線本身的變化,根據收益率曲線可能向上移動或向下移動,降低或加長整個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二是根據收益率曲線上不同年限收益率的息差特徵,通過騎乘策略,投資於最有投資價值的債券。
3、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權證投資中將對權證標的證券的基本面進行研究,結合期權定價模型和我國證券市場的交易制度估計權證價值,主要考慮運用的策略包括:槓桿策略、價值挖掘策略、獲利保護策略、價差策略、雙向權證策略、賣空有保護的認購權證策略、買入保護性的認沽權證策略等。
1、股票投資策略
股票組合的構建完全採用"自下而上"的精選策略,基金管理人依託本公司研究平台,組建由基金經理組成的基金管理小組,基於對企業基本面的研究獨立決策、長期投資。
投資模式的特點歸結為:
1) 研究驅動。通過系統、細緻、前瞻性的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發掘具備成長性、能夠創造價值的上市公司;
2) 長期持有。在上述研究基礎上,主要採取買入並長期持有的策略,降低換手率,以提高長期回報;
3) 多組合經理模式。本基金由多個基金經理共同管理,各基金經理獨立決策,對各自管理的資產部分負責,通過這一模式以保持基金業績的穩定性與長期一致性。基於企業內在價值進行長期投資,是國際資產管理領域內較為成熟的做法。過去幾年中,證券市場逐漸成熟,公司基本面與股價的關係得到了加強。實踐證明通過基本面研究,不僅能發現一批高質量的上市公司,而且能堅定持有信心,獲取長期投資所帶來的超額收益。隨著中國經濟進一步發展,公司治理結構的不斷完善,中國經濟還將湧現一大批可供投資的優質上市公司。基於企業內在價值的長期投資模式成為可能。
在上述目標下,我們將堅持"自下而上"的精選策略,採用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精選個股,構建投資組合。
1)定性分析
準確、清晰的公司戰略,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一套可持續發展的、良好的商業模式;獨特、可鑑別的企業核心競爭力,體現在管理、技術、品牌、行銷、資源、渠道網路等一個或多個方面;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重點從公司股權結構、激勵制度、組織框架、董事會與管理層的獨立性、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定性分析;
2)定量分析
財務分析:從EPS、EVA 等指標未來的增長情況分析企業未來的成長性,並配合盈利能力、運營效率、償債能力等方面的系統分析,比較企業在行業中的相對地位,甄別其真實性,選擇盈利能力強、主營業務成長快、財務結構穩健的上市公司;選擇具備成長性、能夠創造價值的上市公司。通過計算與比較包括ROC、企業加權平均資本成本(WACC)、企業成長(G)等核心指標,選擇具備成長性、能夠創造價值的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合理。選擇價格低於價值的上市公司,或者比較企業動態市盈率、PEG等指標,選擇目前估值水平明顯較低、或相對合理的上市公司進行重點投資。
2、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的債券品種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和企業(公司)債(包括可轉換債)、資產支持證券及有關政府部門批准發行的其他債券。本基金的債券組合主要作為基金流動性管理的工具。債券投資採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深入分析巨觀經濟、貨幣政策和利率變化趨勢以及不同債券品種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以價值發現為基礎,以久期管理策略為主,輔以收益率曲線策略等,確定和構造能夠提供穩定收益、較高流動性的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組合。
(1)久期策略
在分析巨觀經濟指標(主要包括:市場資金供求、利率水平和市場預期、通貨膨脹率、GDP 增長率、貨幣供應量、就業率水平、國際市場利率水平、匯率)和財政貨幣政策等的基礎上,對未來較長的一段時間內的市場利率變化趨勢進行預測,決定組合的久期,並通過不同債券剩餘期限的合理分布,有效地控制利率波動對基金淨值波動的影響,並儘可能提高基金收益率。
(2)收益率曲線策略
收益率曲線策略是基於對收益率曲線變化特徵的分析,預測收益率曲線的變化趨勢,並據此進行投資組合的構建。收益率曲線策略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收益率曲線本身的變化,根據收益率曲線可能向上移動或向下移動,降低或加長整個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二是根據收益率曲線上不同年限收益率的息差特徵,通過騎乘策略,投資於最有投資價值的債券。
3、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權證投資中將對權證標的證券的基本面進行研究,結合期權定價模型和我國證券市場的交易制度估計權證價值,主要考慮運用的策略包括:槓桿策略、價值挖掘策略、獲利保護策略、價差策略、雙向權證策略、賣空有保護的認購權證策略、買入保護性的認沽權證策略等。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同一類別基金份額的分紅資金將按除息日該類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2、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的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已實現淨收益的30%。基金契約生效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的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已實現淨收益的30%。基金契約生效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