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中明

2010年,經區人民醫院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區人民醫院以政府指導價為基礎,違規加價銷售藥品。區衛計局黨組書記漆永平、區人民醫院副院長謝澤林、時任區人民醫院藥劑科主任喻中明分別受到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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