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式記帳法

單式記帳法“複式記帳法”的對稱除對人欠、欠人的現金、銀行存款收付業務,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有關帳戶中進行登記外,對其他經濟業務,只在一個帳戶中登記或不予登記的一種記帳方法特點是平時只登記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和各種往來帳項。例如用現金購買材料時,只記“現金帳戶,不記“材料”帳戶;購買材料而貨款尚未支付時,只記“應付款”帳戶,不記“材料”帳戶。收到應收貨款或償付應付貨款時,要同時登記“現金”或“銀行存款”帳戶和“應收款”或“應付款”帳戶。固定資產折舊,耗用材料等業務,則不予登記。採用單式記帳,雖然手續簡單但不能全面、系統地反映資金的增減變動情況,也不便於檢查帳戶記錄的正確性。它是一種不完備的記帳方法,現在已經很少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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