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傑弗里斯George Jeffries(1645年5月15日-1689年4月18日)光榮革命前的最後一任英格蘭大法官(1685-1688)因殘忍和貪污而臭名昭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喬治·傑弗里斯
- 外文名:George Jeffries
- 出生日期:1645年5月15日
- 逝世日期:1689年4月18日
- 職業:英格蘭大法官
人物生平
威爾斯士腳凝烏屑紳家庭出身,1668年取得律師店匪茅資格,1677年任副檢察長,在1678年泰特斯·歐茨偽造的揭發天主教牛捆仔反對政府的陰謀之後的恐怖期間,他在對天主教嫌疑犯的多次審判當中擔任起訴方律師或法官,他以野蠻的嘲弄和侮辱被告人而贏得惡名,儘管他信奉新教並充當迫害天主教的劊子手,但在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的宮廷集團里,他的地位日益顯赫,1683年出任首席法官,與此同時,他在威廉·羅素勳爵和阿爾傑農·西德尼叛逆案中分別擔任檢察官和法官,儘管對摺謎疊格兩個輝格黨人定罪的證據嚴重不足,他還是下令將這兩人處死。1685年5月,他判處泰特斯·歐茨重鞭刑,同月,詹姆斯二世封他為男爵,蒙茅斯公爵叛亂失敗後,他主持“血腥的巡迴裁判”,曾處決150-200名叛亂分子,並下令把其餘幾百人買到各殖抹察料民地為奴,儘管如此,1685年詹姆斯二世還付槓影嫌是封他為大法官,1688年光榮革命,荷蘭奧蘭治親王威廉二世推翻詹姆斯政府時,他化裝成水手企習葛圖逃亡國外,但被捕捉,囚禁4個月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