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疫苗
國家藥監局發現,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未經批准,在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中非法添加核酸物質。省疾控中心負責人介紹,我省應該存在金港安迪公司生產的問題疫苗。2009年3月3日省衛生廳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級衛生部門對問題疫苗受種者進行追查及處理,同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疫苗供應單位如果還存有金港安迪公司生產的11個批次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必須立即封存,嚴禁使用。
國家藥監局此前檢查發現,2008年,金港安迪公司共生產人用狂犬病疫苗97批,總計338.9萬人份,銷售了83批,總計295.32萬人份。在銷售出的83批中,有11批凍乾粉針製劑人用狂犬病疫苗被檢出違法添加核酸物質,這11批總共有36.02萬人份。國家藥監局已要求該公司召回2008年生產的所有人用狂犬病疫苗。
這批問題疫苗的批號分別是:20080201、20080202、20080401、20080402、20080501、20080502、20080503、20080504、20080601、20080602、20080603。
省衛生廳要求,對已接種以上批次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受種者,各預防接種單位要主動與其取得聯繫,做好登記與隨訪,並採用合格疫苗予以重新接種,疫苗及接種費用由地方財政墊付。
相關疾控單位、接種單位如果發現相關接種者出現異常反應,應按相關規定進行報告和調查處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做好轄區內問題人用狂犬病疫苗受種者追查及處理工作。
評估安全
大連狂犬病疫苗造假案,尚有3.34萬人份問題疫苗沒有召回,未召回的藥品,可能大多已被人體注射。注射該問題疫苗的患者,都有發病的可能。
添加物安全性待評估
2009年2月6日,國家藥監局通報稱,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下稱金港安迪),2008年生產的部分人用狂犬病疫苗,檢出違法添加核酸物質。
添加的核酸物質,為聚肌胞注射液,是一種上市藥品,主要用於病毒性角膜炎等輔助治療。
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研究員董關木介紹說,動物試驗證明,將其作為佐劑添加到疫苗後,可很好提高疫苗效果,但對人體是否有效、安全性如何等,有待評估。
使用者可免費補種疫苗
大連警方認為,該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王全峰,指使採購員從瀋陽一家藥品經營企業購入,總計1600支,每支2毫升,其所稱的添加理由是:加入聚肌胞注射液可使使用者早產生抗體。
截至2009年2月22日17時,對金港安迪已售出的36.02萬人份(每人每次需要注射的疫苗量,編者注)人用狂犬病疫苗,尚有3.34萬人份沒有召回,尚未召回的藥品,可能大多已被人體注射。
北京佑安醫院院長李寧,所有注射了問題疫苗的患者,都有發病的可能。
衛生部通知,要求對尚未召回的疫苗,一旦發現有已經使用且沒有產生後果的患者,要及時補種疫苗,發現副作用要及時處理,所有費用由國家財政列支。
問題成因
添加違法物可降低成本
導致一些企業,生產時添加違法物質主要有三個原因。
首先,受利益驅使。
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生物製品處處長尹紅章介紹,在疫苗中加入聚肌胞注射液,能夠增強人體對抗原的反應,企業在疫苗生產中可節省抗原,降低三分之一甚至一半以上的生產成本,“也就是說,原來只能生產一支疫苗的抗原,現在可以用來生產兩支”。
其次,核酸成分不在檢測機構的出廠檢驗指標中。
根據國家規定,疫苗類製品必須經過國家強制性審查、檢驗和批准,才能上市,但檢測機構的出廠檢驗指標中並不包括核酸成分。
對此,藥品監管部門發現問題滯後,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反思和完善現有體系缺陷與制度漏洞。
另外,我國目前對藥品造假處罰力度較輕,客觀上助長了企業違法。業內人士指出,我國應大幅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
問題內幕
違法添加核酸物質的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3名直接責任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企業的這一違法行為也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定性為故意造假。
人們不禁要問:企業添加的核酸物質究竟是什麼東西?在國家對疫苗類特殊藥品的監管下,違法企業何以鋌而走
險?企業關停後,誰來對數萬疫苗注射者的健康安全負責?
假疫苗含有“神秘”物質成本大降
2009年2月6日,國家藥監局發布情況通報,遼寧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部分人
問題狂犬疫苗
用狂犬病疫苗中檢出違法添加的核酸物質,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立案調查,問題疫苗已被控制和召回。
企業添加的這種核酸物質實際上為聚肌胞注射液。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研究員董關木介紹說,目前有專家正在就能否將其添加到疫苗中進行研究,對於人體安全性如何還有待評估。
“對於企業來說,擅自添加核酸物質是一種違法行為,我們會對企業進行嚴肅處理。”國家藥監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態度明確。
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2008年生產了97批人用狂犬病疫苗,共338.9萬人份。在銷售出的83批中,有11批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均被檢出違法添加物質,總計36.02萬人份。
企業非法添加的聚肌胞注射液系該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王全峰指使採購員從瀋陽一家藥品經營企業購入。
企業添加違法物質實際上是受利益驅使。據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生物製品處處長尹紅章介紹,在疫苗中加入聚肌胞注射液能夠增強人體對抗原的反應,可以使企業在疫苗生產中節省抗原,為企業降低三分之一甚至一半以上的生產成本。“也就是說原來只能生產一支疫苗的抗原,現在可以用來生產兩支。”
檢測機構的檢驗指標中不包括核酸成分
根據國家規定,疫苗類製品必須經過國家強制性審查、檢驗和批准才能上市,但是檢測機構的出廠檢驗指標中並不包括核酸成分,當國家藥監局接到舉報獲知企業向疫苗中添加非法物質後,對產品做核酸成分補充檢查時,才發現了這一問題,這一系列過程是否說明藥品監管部門存在疏漏?
由於收到相關舉報,2008年初至11月間,國家藥監局曾對全國所有的疫苗生產企業增加了核酸物質檢測,但當時在對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的產品抽檢中並未發現核酸物質。
許多人在談到大連狂犬病疫苗造假案時,還是認為藥品監管部門發現問題比較滯後。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對現有體系缺陷與制度漏洞進行反思和完善。
因生產狂犬病疫苗違規添加核酸物質,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被關停,有3.34萬人份疫苗沒有被召回,可能大多已被人體注射。
但違規物質勢必影響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效果,所有注射了問題疫苗的患者都有發病可能。
大連狂犬病疫苗造假案最近有了新進展:違法添加核酸物質的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3名直接責任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企業的這一違法行為也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定性為故意造假。
人們不禁要問:企業添加的核酸物質究竟是什麼?企業關停後,誰來對數萬疫苗注射者的健康安全負責?
36.02萬人份疫苗有問題
問題狂犬疫苗
2009年2月6日,國家藥監局在官方網站上發布情況通報,稱遼寧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2008年生產的部分人用狂犬病疫苗中檢出違法添加的核酸物質,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立案調查,問題疫苗被控制和召回。
企業添加的這種核酸物質實際上為聚肌胞注射液,由多分子核苷酸組合而成。這是一種經國家藥監局批准的上市藥品,主要用於病毒性角膜炎、單純皰疹、慢性病毒性肝炎的輔助治療。
根據目前的調查,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2008年生產了97批人用狂犬病疫苗,共338.9萬人份,經批簽發準予銷售83批,共295.32萬人份。在銷售出的83批中,有11批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均被檢出違法添加物質,總計36.02萬人份。根據最新的情況通報,自1月9日藥品監管部門啟動召回工作以來,截至2月22日17時,對已銷售出的11批36.02萬人份添加有聚肌胞注射液的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32.64萬人份已被召回查封,尚有3.34萬人份沒有召回。這些尚未召回的藥品,可能大多已被人體注射。
該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王全峰稱添加這一藥物的理由是“加入聚肌胞注射液可使使用者早產生抗體”。
疫苗發揮作用需要一定劑量
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生物製品處處長尹紅章介紹,在疫苗中加入聚肌胞注射液能增強人體對抗原的反應,可使企業節省抗原,為企業降低三分之一甚至一半以上的生產成本。“原來只能生產一支疫苗的抗原,現在可以用來生產兩支。”
北京佑安醫院院長李寧指出,狂犬病疫苗發揮作用需要一定劑量,違法添加物質勢必影響疫苗的免疫效果。可以說,所有注射了這一問題疫苗的患者都有發病可能,是否發病與患者被咬傷的部位血液循環是否豐富、傷口處理情況、患者的身體狀況等有關。
我國法規對藥品造假處罰相對較輕
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對藥品造假行為的處罰力度相對較輕。大連藥監局日前對大連金港安迪生物製品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作出了處罰:處直接責任人10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提請吊銷該公司的《藥品生產許可證》……
按照國際慣例,從事生產、銷售假藥情節嚴重的企業或直接主管人員終身不能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尚有3萬多人份假疫苗沒有召回
大連狂犬病疫苗造假案被揭露後,國家藥監局與遼寧省、大連市政府和藥監部門均作出了應急回響。根據最新的情況通報,截至2月22日17時,對已銷售出的11批36.02萬人份添加有聚肌胞注射液的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32.64萬人份已被召回查封,尚有3.34萬人份沒有召回。這些尚未召回的藥品,可能大多已被人體注射。
測驗方法
排除法
狂犬病是患狂犬病動物的唾液(或神經組織)中的狂犬病毒,通過咬傷的傷口、皮膚開放性傷口或黏膜進入人體傳染的。
你有沒有傳染上狂犬病的可能性?首先要問:咬你的狗或者你接觸的狗有沒有患狂犬病的可能性?
1. 在我國,狂犬病幾乎都發生在農村鄉鎮,或小城鎮和城鄉結合部,特別是在南方的省、區。而較大一些城市(不包括其所屬郊縣)多少年來幾乎都沒有報告過狂犬病。 所以,下列情況下的動物咬傷,傳染狂犬病可能性基本可排除:
1) 大城市內的家養狗貓;
2) 狗貓的身世清楚,飼養在家,不是流浪動物;
3) 這狗貓不曾接觸疑似狂犬病的狗,或無被來歷不明的狗咬傷過;
4) 動物無生病的表現或行為異常,被咬事出有因,如戲弄、護食、護子、弄疼;
5) 動物接種過疫苗;
6) 疾病控制中心告知近年當地未發生狂犬病;
7) 咬傷已10天以上,狗貓健康如常。
第1)—5)條在被咬或接觸當時即可知道,有這5條即可放心,加上疾病控制中心告知當地無狂犬病,則可安心。如果有第7)條,不論有無1)—5)條,都可以放心。
2. 狗貓傳播狂犬病主要是咬傷引起的。如果在上述1.的背景下,被自家或鄰居的無病或健康狗貓舔舐或唾液沾染,沒有意義。抓傷輕度未出血或淺表抓傷者,可局部塗碘酒。重度抓傷出血較多者,除立即沖洗外,去醫院就診。
被確診或可疑狂犬病的動物抓傷或舔舐破損皮膚或黏膜,才需要作為暴露處理。
3. 撫摸狂犬病動物(狗貓)或者接觸其血液、尿或糞便都不構成暴露,無須採取預防措施。
4. 與外表健康動物的唾液間接接觸,完全沒有傳播狂犬病的可能性。
測驗法
1、被有疾病症狀的或與健康貓(狗)行為有異常的犬(貓)等溫血動物咬傷,
問題狂犬疫苗
在你被咬傷後,要儘快去注射狂犬病疫苗,同時觀察咬你的貓(狗),如果10天內,這個貓或狗還沒有因狂犬病發病死亡,你就可以終止狂犬病預苗注射,可以判定你根本沒有被傳染上狂犬病。
2、健康狗(貓等動物)不帶毒。(“帶毒”是醫學術語,意思是“有傳染性”,這裡“不帶毒”指的是,即使貓狗攜帶了狂犬病病毒,在它們沒有發病或即將前,是不具備傳染性的。)
3、狂犬病毒機理是病毒侵襲動物腦細胞引起狂犬病發作,這時動物一般都會出現非常明顯的異常情況,很容易識別。這時動物的唾液才帶毒(有病毒),具備傳染性,如果被這樣的動物咬傷一定要打狂犬病預苗。 (如何判斷是否是狂犬病發作的動物,請參照祖述憲教授的文章,在附資料來源第6條下有聯接。)
4、狗(貓),只有狂犬病發作前1-2天與發作後3天才帶毒,才有可能通過唾液將狂犬病毒傳播到人身上,這時你需要打狂犬病預苗預防。
5、鑒於狗、貓等溫血動物在狂犬病發作一旦發作, 3到5天內100%死亡(有文獻說有罕見的是發病後8天死亡)。所以,只有在它死亡前幾天才是傳染期,被咬才有危險。即使你被咬了,10天內這個犬(貓)沒有狂犬病發病死亡你也不用擔心,因為咬你的時候並不在傳染期。(10天是世界衛生組織特意延長的安全觀察期限) (此期限最初為泰國博士提出,注意,泰國也是狂犬病高發地區,也是疫區)
6、狂犬病有潛伏期,世界衛生組織通過翔實的研究,多數是20天到2月,最長期限是6年,至於我國某些例子,世界衛生組織表示懷疑,世界上並沒有發現有證據的長期潛伏例子,傳染病醫學專家並認為有可
問題狂犬疫苗
能是誤診或二次暴露(醫學術語,第二次被傳播)。 (有文獻說,如果人被咬了6天內發作,肯定是搞錯了狗,也決不可能出現人死狗不死的情況)
7、狂犬病預苗可以延遲打。(如果你曾被咬傷,並且已經過了6年,你可以放心了,如果在6年內陳舊傷,你不放心可以再次接種狂犬病預苗,等同一次暴露(第一次被咬)。(只是這時要先打兩針)
8、無論是被帶不帶毒的動物咬傷,如在家沒有辦法對傷口進行處理,請用立即鹼性大的肥皂清洗傷口至少20分鐘,盡力擠出血末,然後立即到醫院就醫。
9、如果你養動物,或經常與動物接觸,建議先打三針做暴露前預防,這樣一旦你被咬了,在懷疑是患狂犬病的咬了,就可以直接打2針獲得免疫。
10、經研究,狗狂犬病的潛伏期為2周到6個月,所以,即使在最嚴格的沒有狂犬病的國家,即使是你的小狗來自狂犬病疫區,也只要隔離6個月,在6個月內,你的狗沒有發作狂犬病,國家動物防疫即認可你的狗是健康狗,可以進入國境。
網路流傳
“一般情況是可以這么認為的,但狂犬病的傳染源不僅是瘋狗,健康狗或其他哺乳類動物都可能成為病毒攜帶者,有10%至20%看似正常健康的狗其唾液中也存在狂犬病毒。也就是說狗不發病,不等於被咬傷的人也不會發病。所以,我們建議不要錯過注射疫苗的最佳時機為安全起見還是儘早注射疫苗。 ”
安全防患
針對全國狂犬病發病數不斷上升,並出現假疫苗致人死亡事件,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月31日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強狂犬病疫苗監管,嚴防問題疫苗流入經營和使用單位。通知要求,各地藥品監管部門要開展一次狂犬病疫苗質量跟蹤檢查工作,加大對狂犬病疫苗生產企業GMP跟蹤檢查力度。對有質量問題的疫苗產品,應就地封存,並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對疫苗經營企業,應重點檢查企業疫苗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設施設備的運行狀況和儲存、運輸中冷鏈記錄管理等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要求企業立即整改,限期不改或達不到經營條件要求的,堅決取消其疫苗經營資格。嚴厲打擊違法經營狂犬病疫苗的行為。
近年來,全國狂犬病發病數呈逐年上升趨勢,疫情形勢十分嚴峻。特別是近一段時期,多家媒體報導了假狂犬病疫苗致人死亡的事件,對人民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構成嚴重威脅。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切實加強對狂犬病疫苗生產、流通和使用的監督管理,確保人民用藥安全有效,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藥品監管部門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6〕51號)精神,繼續做好疫苗專項整治工作。同時,針對近年來開展狂犬病疫苗生產企業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開展一次狂犬病疫苗質量跟蹤檢查工作,並將轄區內狂犬病疫苗生產企業列入監管重點,加大對狂犬病疫苗生產企業GMP跟蹤檢查力度,切實保障狂犬病疫苗質量。對有質量問題的疫苗產品,應就地封存,並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嚴防不合格的疫苗流入經營、使用單位。
二、各地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學習貫徹有關問題的通知》(國食藥監法〔2005〕207號)和《關於印發的通知》(國食藥監市〔2005〕278號)要求,進一步加強對狂犬病疫苗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疫苗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設施設備的運行狀況和儲存、運輸中冷鏈記錄管理等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要求企業立即整改,限期不改或達不到經營條件要求的,堅決取消其疫苗經營資格。嚴厲打擊違法經營狂犬病疫苗的行為。
三、各地藥品監管、衛生部門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集中力量整治狂犬病疫苗在流通、使用環節中的管理情況,重點檢查疫苗在倉儲、運輸、銷售、使用過程中,是否確保冷鏈的完整。衛生部門要加強使用單位狂犬病疫苗的採購、使用管理,規範疫苗的採購渠道和疫苗儲存、運輸管理,重點檢查使用單位疫苗購進、運輸和接種記錄,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責令立即整改,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確保狂犬病疫苗使用有效。
四、各級藥品監管、衛生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狂犬病疫苗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積極配合,統籌安排,嚴密組織,抓好落實。做到假劣狂犬病疫苗來源去向不查清不放過,涉及的單位和責任人不查清不放過,案件產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過,涉案人員未得到應有的處罰不放過,今後的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對於嚴重危害民眾身體健康,觸犯刑法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進行查處。力爭通過專項整治工作,使狂犬病疫苗生產、流通和使用更加規範、有序,確保人民民眾用藥安全。
五、此次整治工作的時間從2006年12月7日起到2007年6月底前結束。各地要在2007年7月底前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並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部將組織人員對部分地區整治情況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