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愛國衛生先進單位評選管理辦法

《商洛市愛國衛生先進單位評選管理辦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洛市愛國衛生先進單位評選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11年10月1日
商洛市愛國衛生先進單位評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的創建、命名和管理,發揮典型示範作用,促進愛國衛生工作深入開展,根據《陝西省愛國衛生條例》、《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是各級政府授予愛國衛生工作成績突出、環境衛生整潔優美、乾群素質不斷提升、能夠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鎮、村的榮譽稱號。
第三條 創建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是改善城鄉環境質量,提高公共衛生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創建衛生城市和衛生縣城的基礎性工作,也是衡量基層單位文明建設成就的重要標誌。各級政府要把創建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切實加強領導,積極組織各單位和鎮、村開展創建活動。
第二章 標 準
第四條 衛生先進單位標準
(一)組織管理
1、單位成立有愛國衛生和創建衛生先進單位工作機構,確定有分管領導,配備有專兼職工作人員。
2、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有計畫、有檢查、有總結、有獎懲。
3、單位及出租門店實行“門前三包”、內部責任區、周末或周一衛生日、節假日大掃除、檢查評比等衛生制度。
4、用於衛生管理、衛生設施建設、健康教育、除害防病等方面的經費投入滿足工作需要。
(二)健康教育
1、定期開展形式多樣、富有成效的健康教育活動,幹部職工健康知識知曉率、健康行為形成率達80%以上。
2、結合行業特點,編印健康教育資料,有固定健康教育專欄或宣傳設施,定期更換內容。
3、單位會議室、辦公室等工作場所禁止吸菸,有禁菸制度和禁菸標誌,各項控煙措施落實到位。
4、職工定期體檢,有健康檔案,勞動保護設施完好。
(三)環境衛生
1、環衛設施完好整潔,布局合理,垃圾袋裝密閉收集,日產日清。
2、院內院外整潔衛生,路面硬化平整,建築立面乾淨,車輛停放有序,設施擺放整齊,無亂搭亂掛、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等現象。
3、室內窗明几淨,門廳、走廊、樓梯、辦公室等地面乾淨無痰跡、污漬,牆壁、頂棚和各種懸掛物無積塵、蛛網,家具用具擺放整齊。
4、庭院見縫插綠或擺放盆花,合理綠化、美化環境,綠化管護到位。
5、單位廁所達到二類以上標準,管理責任落實,池內無便、無垢,廁內地面、牆壁整潔,無蠅、無蛆、無臭,洗手池清潔、暢通。
(四)食品衛生
1、單位食堂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餐飲服務許可證》,操作區域懸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食堂內外環境整潔,食品加工、儲存、陳列、消毒、保潔、冷藏等設施設備齊全,三防設施齊備。
3、食品從業人員證件(健康證、上崗證)齊全,持證上崗。配有經考試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檔案齊全,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個人衛生良好。
4、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採購、驗收記錄,索證索票制度落實到位,並留存有相關資料。採購、驗收、使用等記錄和供貨企業檔案保存不少於2年。
5、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加工製作食品,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分開存放,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6、三年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五)病媒生物防治
1、單位防鼠、防蚊、防蠅設施齊全有效。
2、經常開展“四害”消殺和孳生地治理,用藥規範,購藥及監測資料齊全。
3、“四害”密度控制在國家標準之內。
第五條 學校、醫院、車站、工廠、酒店、賓館、幼稚園、商店、超市、食品加工廠等視窗和特殊行業單位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行業衛生標準和規範要求。具體檢查考核細則由市愛衛辦會同其行業主管部門制定。
第六條 衛生鎮標準
(一)組織管理
1、鎮政府重視愛國衛生工作,將創建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工作目標,有組織機構和專兼職工作人員,經費投入滿足工作需要。
2、創建工作有實施方案和年度計畫,有措施,有檢查,有總結。
3、定期組織轄區各行政村和單位開展民眾性愛國衛生活動。
4、開展創建衛生村活動,轄區建成縣區級以上衛生村不少於2個,無害化衛生廁所普及率達60%以上,自來水普及率達80%以上。
5、民意測評衛生狀況滿意率達90%以上。
(二)健康教育
1、鎮政府有專兼職人員負責健康教育工作,轄區內健康教育網路健全,工作有計畫、有方案、有評價、有記錄。
2、鎮中國小健康教育開課率100%,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和健康行為形成率達80%以上。
3、鎮衛生院按要求完成傳染病防治及計畫免疫工作,院內醒目位置設有固定健康教育宣傳欄,每季度更新一次內容。
4、鎮主要街道和中心區域設定固定健康教育宣傳欄,每季度更新一次內容,村民健康知識知曉率和健康行為形成率達
70%以上,新農合參合率達95%以上。
(三)環境衛生
1、鎮政府所在地街路市政環衛設施滿足需要,路面硬化平整,路燈明亮,綠化達標,排水暢通。
2、臨街建築立面整潔,沿街單位、商鋪、住戶衛生責任落實,區域環境乾淨衛生,車輛停放整齊,廣告牌匾規範,無“三堆六亂”(柴堆、糞堆、土堆,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拉亂掛、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現象。
3、鎮街道垃圾收集設施足量,有專職保潔人員,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定點填埋、無害化處理
4、鎮機關、醫院、學校公廁均為水沖式廁所,達到“四無”(無蠅、無蛆、無臭、糞便無害化處理)。
5、集貿市場設定有基本衛生設施,有專人管理和清掃保潔,垃圾及時清運,市場內划行歸市,物品擺放整齊,乾淨衛生,秩序良好。
6、居民戶庭院整潔,無亂倒垃圾、亂潑污水、隨地便溺、放養家禽家畜現象。
(四)飲食衛生
1、鎮水廠(站)衛生管理規範,制度健全,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水源地防護和出廠水水質符合標準,水質監測記錄完整。
2、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證件齊全、有效,嚴格落實原材料採購索證、驗收、登記制度,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傳染病調離率100%,食品加工、制售、儲藏和上下水、消毒設施符合有關規定,防塵、防蠅、防鼠設施齊全。
3、轄區三年未發生因飲用水污染導致的疫情,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五)除害防病
1、定期開展“四害”孳生地集中治理和消殺活動,工作有方案、有記錄、有監測,鎮所在地“四害”密度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2、轄區三年未發生甲、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
第七條 衛生村標準
(一)組織管理
1、村委會成立愛國衛生管理機構,有專兼職人員負責,愛國衛生工作納入本村發展規劃,創建衛生村工作有計畫、有方案、有總結。
2、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健全,制定有村民衛生公約。
3、村民對衛生狀況滿意率達80%以上。
(二)環境衛生
1、村容村貌整潔,道路硬化平整,排水溝渠暢通,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搭亂建、亂潑亂倒現象。
2、轄區內固定垃圾池足量,定時清理,衛生填埋,公共衛生區域有清掃保潔人員,無露天垃圾。
3、生活污水進行集中收集處理,無明渠排放生活污水現象。
4、村民庭院、居室、廚房整潔衛生,畜禽圈養,圈舍清潔。
5、農戶無害化衛生廁所普及率達80%以上,村委會、學校公廁達到無害化衛生標準,乾淨衛生,無蠅、蛆,無臭味。
(三)衛生保障
1、建立健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管理制度,完善飲用水源保護措施,自來水入戶率達80%以上,飲水水質符合衛生標準。
2、設有固定健康教育宣傳欄,每季度更換一次內容。每年開展衛生戶評比活動。村國小開設健康教育課,有教案、有課時、有考評,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和健康行為形成率達80%以上。
3、村衛生室醫療用房、設施設備、人員配置符合要求,村醫有合法執業資格,能承擔疾病預防、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任務。
4、新農合參合率達95%以上。
5、三年未發生甲、乙類傳染病暴發疫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定期組織村民開展“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集中消殺活動。
第三章 申 報
第八條 創建市級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遵循自願申報原則。申報必須具備以下六個基本條件:
(一)三年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三年未發生甲、乙類傳染病暴發疫情;
(三)申報單位、鎮、村屬地企業三年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無因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事件和受媒體曝光的環境污染事件;
(四)“四害”密度達到全國愛衛會規定標準;
(五)申報市級衛生先進單位、鎮、村的必須獲得縣區級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命名一年以上;
(六)職工、居民對環境衛生狀況滿意率達標。
第九條 申報市級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採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逐級申報、逐級考核的方法進行。市屬單位由市級主管部門初審推薦,縣區單位、鎮、村由所在縣區愛衛辦初審,經縣級政府同意後推薦上報。截止時間為每年8月底,超過規定時間申報,市愛衛會當年不予安排考核驗收。縣區級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由縣區制定辦法考核命名。
第十條 申報推薦材料包括:
(一)主管部門或所在縣區愛衛辦推薦報告;
(二)申報單位、鎮、村申請報告;
(三)申報單位、鎮、村創建工作規劃、實施方案及工作匯報;
(四)申報單位、鎮、村基本情況、達標情況和創建工作過程資料等。
第四章 考核和命名
第十一條 市愛衛會每年年底組織對申報市級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進行全面考核驗收,並反饋鑑定意見和考核驗收結果。考核驗收的程式和內容是:
(一)聽取匯報。由被驗收單位、鎮、村匯報創建工作情況。
(二)查閱資料。查閱被驗收單位、鎮、村工作檔案、資料、圖片等創建工作過程記錄。
(三)現場檢查。
(四)開展健康知識知曉率、健康行為形成率、衛生狀況滿意度測評。
第十二條 對通過考核驗收的單位、鎮、村,在商洛衛生網站和《商洛日報》向社會公示1個月,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
第十三條 市愛衛會根據考核驗收和無重大爭議的公示結果,達到市級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標準的申報單位,上報市政府審定命名。
第五章 監督和管理
第十四條 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應當認真完成當地愛衛會和基層衛生組織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鞏固成果,保持榮譽,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各級新聞媒體應對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進行報導宣傳。
第十五條 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實行動態分級管理,各縣區愛衛會每年對已命名的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進行檢查,市愛衛會每三年進行一次覆核,覆核合格的保留榮譽稱號。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稱號,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布:
(一)衛生水平下降,髒、亂、差現象回潮,責令其限期改進後仍不達標者;
(二)衛生出現嚴重滑坡的;
(三)發生重大疫情、中毒事件等危害民眾健康事件的;
(四)原單位、鎮、村撤併的。
第十七條 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獎勵實行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原則。獲得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鎮、衛生村稱號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商洛市創建衛生先進單位管理辦法》(商政發[2005]45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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