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是2018年9月14日成立的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洛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
- 登記單位:商洛市民政局
- 屬性:社會團體
- 法定代表人:張樂平
商洛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是2018年9月14日成立的社會團體。
商洛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是2018年9月14日成立的社會團體 。業務範圍 組織會員學習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制度,組織會員開展基層法律服務理論學術調研工作等。註冊地址 商洛市商州區金源一路。
鹹陽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是2017年3月22日成立的社會團 體。業務範圍 組織開展業務知識培訓、調研,總結、交流、推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經驗,推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開展;加強對會員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維護基層法律工作者權益等。注...
漢中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 漢中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是2016年6月26日成立的社會團體。業務範圍 宣傳、研討、開展法律服務,規範法律執業,開展對外交流,組織會員培訓等。註冊地址 漢中市漢台區溫州大酒店南三樓。
安康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 安康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是2020年5月8日成立的社會 團體。業務範圍 促進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交流、服務與自律。註冊地址 江北大道2號。
(七)組織開展理論研討、學術交流與技術合作,總結工作經驗,提高基層法律服務質量;(八)編輯出版基層法律服務刊物、書籍、資料;(九)依法指導州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工作;(十)依法辦理有關部門授權或委託的其他工作。湖南省基層...
寶雞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 寶雞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是2015年8月17日登記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註冊地址 陳倉大道人防指揮中心。業務範圍 專業。
(七)開展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檢查和監督,參與對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懲戒工作;(八)貫徹上級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和決議,辦理其委託的有關事項;(九)指導省轄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的工作。地址...
2013年3月12日,吉林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舉行,省司法廳基層處處長丁淑清、副處長李津生、市司法局副局長王曉東及市民政局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出席了會議,來自全市各法律服務所的100餘名會員代表參加了會議...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是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規定的執業條件,經核准執業登記,領取《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在基層法律服務所中執業,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職責是依據法務部規定的業務範圍和執業要求...
臨沂市河東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主要職能是組織會員理論研究,總結服務經驗,推廣典型,推進發展,維護會員權益,為會員提供業務信息服務,向政府各有關部門反映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情況建議,對外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業務交流,辦理區司法局和...
遼陽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志願服務隊 遼陽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志願服務隊是由遼陽市民政局登記的志願團體,成立於2020年6月11日。人員規模 該志願團體人員規模是5人。聯絡信息 該志願團體的聯絡人是高鵬。
基層法律服務所是依據法務部《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2000年3月30日法務部令第59號公布,根據2017年12月25日法務部令第137號修訂)在鄉鎮和城市街道設立的法律服務組織,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機構。它是設在鄉鎮和城市街道,...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是2004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自2007年7月1日實施。講述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條件。事項依據 2004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發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對...
南通 市 司 法 局 南通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 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進一步增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職業道德意識和誠信意識,規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行為,維護基層法律服務行業良好形象,根據《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
分管辦公室、基層工作指導科、社區矯正工作科、高新司法所、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 職務任免 2013年12月2日商洛市人民政府決定,任命:李學哲為商洛市司法局副局長(試用期滿),任職時間從2012年9月起計算 ...
第十三條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採取對結案材料審查、辦案質量反饋、評估等方式,督促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盡職盡責地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確保法律援助服務的質量。律師協會應當按照律師協會章程的規定對實施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協助,指導律師和律師...
第八條 違諾處理:對違反上述承諾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由南通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依據會員處分規則視情節給予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情節嚴重的提請南通市司法局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第九條 發現基層法律...
第三十二條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對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或者侵犯其執業權利的行為,可以請求司法行政機關、基層法律服務行業協會依法予以保障其合法權益。第三十三條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遵守基層法律服務所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統一...
(一)遵守法律,品行良好;(二)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三)具有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四)具有一年以上法律職業經歷或者在法律服務機構實習滿一年以上;(五)經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國家...
(七)遵守基層法律服務行業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的情況;(八)黨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遵守《黨章》和黨內法規、黨的紀律,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九)司法行政機關、基層法律服務所根據需要認為應當考核的其他事項。第三章 考核等次和...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基層法律服務所,是指依法設立,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面向城鄉基層提供法律服務的組織。本條例所稱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是指依法取得執業證書,在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的人員。
第三十二條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對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或者侵犯其執業權利的行為,可以請求司法行政機關、基層法律服務行業協會依法予以保障其合法權益。第三十三條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遵守基層法律服務所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