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州區農業農村局

商洛市商州區農業農村局

商洛市商州區農業農村局是商洛市商州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洛市商州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區北新街宏影路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局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擬定農業農村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政策。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協調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負責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和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負責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除核桃、板栗、中藥材外)、畜牧獸醫、漁業、飼料業等各產業的監督管理和農業機械化促進工作;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負責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建議。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八)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的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組織獸藥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的建議;編制全區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扶持農業農村發展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定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有關農業援外項目並承擔監督工作。
(十四)統籌協調和監督全區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區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和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務、政務、財務、紀檢、工會和群團工作,保障機關正常運轉;負責對外協調、會議組織、文書管理、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宣傳、保密、信訪、綜治、計畫生育、政務公開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幹部教育培訓、年度計畫任務下達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工資福利、政府採購工作;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推薦、上報以及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晉升和崗位設定及培訓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掃黑除惡、禁毒、創衛、機關車輛管理和機關衛生安全工作;負責局家屬院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農業生產管理股。負責擬定種植業(除核桃、板栗、中藥材外)、畜牧業、漁業發展規劃政策、投資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生產統計、農情信息發布、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作物種子、畜禽種業、漁業和果樹等種苗的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業安全生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獸用生物製品安全和執業畜禽屠宰行政監督管理;負責做好惠農補貼政策宣傳及補貼實施相關工作;承擔農業科技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動植物及水生動植物檢疫和重大病蟲害防治、節水農業、抗災救災、農業新品種保護工作;指導種植業(除核桃、板栗、中藥材外)、畜牧業、漁業結構、布局調整和標準化生產;統籌協調果業產業體系建設,指導果業對外貿易;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畜牧、水產健康養殖,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指導規模飼養、監督管理獸醫醫政、水產漁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農業資源;參與制定農村金融和農業保險政策;協調全區重大農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三)農產品質量監管和綜合執法股。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指導農用地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牽頭負責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投入品使用及標準化生產的檢查督查和監督管理,承擔肥料、種子有關銷售監督管理和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監督管理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負責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管理;提供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信息;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協調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和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法律顧問的聘用、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四)產業發展股。負責牽頭編制全區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協調組織農業資源調查;負責擬定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特色與休閒農業發展、鄉村三產融合政策措施,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負責農業產業項目的謀劃、審核、申報和管理,以及農業產業項目庫的建立工作;協調農業產業扶貧開發、農業投資項目納統、蘇陝協作、農民體育協會和農民豐收節有關工作;負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認定和監管工作;負責全區農業品牌的申報、審驗和管理,以及組織開展產業化宣傳、產品推介工作;負責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農民技術教育培訓和職業農民培育工作;承擔農業人才、農村人才教育管理;負責農業園區建設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負責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承擔農業農村信息化工作,編制全區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年審規劃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辦農業對外援助有關工作;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
(五)鄉村振興股。負責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耕地污染、質量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污染源普查、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六)農田保護建設股。組織協調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實施管理工作;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擬定全區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和農機補貼工作;組織農機安全監理和實驗鑑定;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和維修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資質許可的標準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農村合作經濟股。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財務審計;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農村集體產權交易中心、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糾紛調解仲裁、設施農用地備案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工作;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工作。
(八)農村改革股。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職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重大部署,協助區委安排和指導農村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抓好落實的建議和具體措施,並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負責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區直農口部門、涉農部門的農業經濟工作和跨部門的涉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區農業和農村工作進行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參與實施農科教戰略;負責全區農村改革試驗試點工作,研究和指導農村改革工作,總結推廣改革經驗;圍繞“三農”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反映農業和農村工作動態與信息,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村經濟、推進農村社會進步的長遠規劃和階段性意見。承擔楊樹林國家農村固定觀察點的調查統計工作;負責全區農村工作綜合性會議文稿、有關農業和農村政策檔案的起草、審核;參與、指導擬定有關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地方性規章。

局屬單位

1、商州區畜牧獸醫中心
2、商州區農業技術服務中心
3、商州區特色產業發展中心
4、商州區動物衛生監督所
5、商州區農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
6、商州區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
7、商州區農業農村環境保護與能源中心
8、商州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站
9、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10、商州區水產工作站

現任領導

全韜:商州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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