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商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商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濟廳字〔2010〕7號)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商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商發〔2010〕4號),設立商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性質:行政單位
  •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商河縣鑫源路27號
工作職責,職能科室,領導信息,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相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實施意見,會同相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進行綜合治理。
二、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按規定審批二孩《生育證》;負責對各鄉鎮(辦事處)、縣直各相關部門人口和計畫生育責任目標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和考核評估;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分析研究。
三、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饒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殖健康,開展技術服務和新技術推廣;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最佳化出生嬰兒性別結構工作;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發放;做好病殘兒鑑定初審和病殘兒再生育家庭的優生監護工作。
五、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和法規,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做好信訪案件的查處工作;抓好各項獎勵扶助政策的落實工作。
六、編制省市縣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費預決算,檢查指導基層計畫生育事業費的管理使用情況;做好本級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制定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管理協調、組織指導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九、組織、指導縣、鄉、村各級人口和計畫生育協會開展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商河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委黨組、委主任辦公會和幹部職工大會的會務工作,負責委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匯報材料的撰寫和檔案的批轉工作;負責檔案資料、文電處理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委財務工作、國有資產的購置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委的組織人事和老幹部工作;做好人事檔案管理,公務員及事業人員的考核獎懲、工資調整等業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對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信訪工作;做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人員的審核工作。
(三)宣傳教育科
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宣傳、新聞、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指導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和科普知識宣傳工作;負責制訂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及幹部培訓計畫;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工作。
(四)發展規劃科
負責計畫生育信息資料的統計匯總、分析、上報工作;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負責全縣二孩《生育證》的審批工作。
(五)科學技術科
負責組織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發放與服務和科學普及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新技術推廣套用。
三、人員編制
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4名。領導職數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長(主任)5名。配備工勤人員1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五、附則
本規定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領導信息

趙純豹同志主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全面工作;側重財務科、規劃統計科、法規信訪科。
朱玉寶同志負責黨務、群團工作;分管黨團總支、支部、紀檢、工會、老幹部、婦聯。
王維國同志負責規劃統計、法規信訪、考核督導和薄弱村轉化工作,主持協會日常工作。分管規劃統計科、法規信訪科、微機室、協會辦。
於共武同志負責機關建設,主持協會辦公室工作。分管辦公室、政工科、機關績效與和諧社會考核工作,協助王維國處理協會日常工作。
鄒連群同志負責城區屬地化管理、宣傳報導、教育培訓工作;分管縣直工作科、宣教科;協助於共武同志抓機關績效與和諧社會考核工作。
田家術同志主持服務站全面工作;分管科技服務和機關後勤工作。
董海瑞同志負責流動人口工作;分管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協助鄒連群同志抓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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