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縣交通運輸局

商河縣交通運輸局

商河縣交通運輸局,根據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商河縣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商河縣委、商河縣人民政府關於商河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商河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縣交通運輸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商河縣交通運輸局貫徹黨中央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縣委有關工作安排,推動全縣交通運輸事業高質量發展,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商河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侯志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河縣交通運輸局
  • 外文名:Shanghe County Transport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侯志強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行業的規劃、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管理或協調全縣公共運輸、鐵路運輸、高速公路、水路運輸等城鄉交通運輸和道路建設管理工作;協調郵政行業。
(三)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交通專項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最佳化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四)參與交通擁堵綜合治理工作;參與擬訂城市交通相關組織、管理、改善政策和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交通影響評價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交通需求和交通管理研究;組織或參與城市交通信息分析、城市交通狀況評估等工作。
(五)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擬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監督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客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全縣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行業監管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
(六)承擔縣管內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縣管內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險品運輸監管工作,組織縣管內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的登記、防治污染工作。
(七)承擔公路、水路、城市道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城市道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或監督指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城市道路建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地方鐵路、機場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工作。
(八)負責公路路政管理;負責全縣國道、省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或監督指導城市道路及其相關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管理,牽頭負責地下管線的綜合協調工作;監督和指導全縣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
(九)貫徹實施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智慧交通建設和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交通運輸、城市道路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軌道交通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承辦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工作。
(十二)牽頭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領域的項目招商工作。
(十三)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
(十四)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中央、省、市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

職責分工

1、關於監管與執法的職責分工
縣城市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對業務主管部門實施責令改正或停止違法行為等監管程式以後移交的違法案件實施行政處罰及行政強制工作,對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以及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在行使職權過程中需要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及專業技術機構提供審批資料、技術鑑定和後續補救措施的,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應積極做好協調配合工作。
業務主管部門接到相關投訴舉報並核實和實施監管措施後,對依法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案件移交縣城市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實施行政處罰;對於緊急情況下應立即採取行政強制的案件,業務主管部門與縣城市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建立聯合監管執法機制和應急預案,做好源頭發現、緊急強制、後續處罰等工作。
2、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縣政府批准集中的交通運輸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與縣交通運輸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的相互配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保密、會務、接待、信訪、政務監督、車輛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工、青、婦等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負責編制交通運輸系統年度財務計畫;承擔交通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市公共客運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負責本系統財務管理;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票據、統計工作;負責公路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相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運輸管理科(安全監督科)。負責城鄉客運相關事項的協調指導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擬訂相關制度並監督;協調道路、水路及城市客運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負責機動車維修行業監管工作;負責汽車駕駛培訓機構的資格監管工作;參與全縣物流發展的有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節日運輸的有關工作;承擔抗震救災、防汛等重大自然災害的交通保障工作;監督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市場營運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道路客貨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處理有關事故調查工作;參與擬訂全縣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辦法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建設管理科。負責縣域內道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監督工程進度和質量。負責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管理;負責地下管線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縣級交通建設項目的招標、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承擔路產損毀索賠責任;負責全縣公路建設項目規劃、立項工作。
(五)發展規劃科。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行業的規劃、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交通專項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行政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核定科長(主任)5名,股級。
縣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商河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侯志強
商河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路來營
商河縣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吳廣濤
商河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友濤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商河縣委辦公室、商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商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商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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