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門

商標門指的是阿里巴巴搶注“雙十一” 並發函“封殺”其他電商所引起的新聞事件。

2014年10月末,阿里巴巴發出通告函,稱阿里巴巴集團已經取得了“雙十一”註冊商標(註冊號碼:10136470,10136420),經阿里巴巴集團授權,天貓就“雙十一”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標門
  • 主角:阿里巴巴
  • 配角:京東、蘇寧
事件介紹,事件原由,

事件介紹

2011年11月1日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就已經向國家商標局提出了“雙十一”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2年9月27日通過初審並進行公告,於2012年12月28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即獲得註冊)。詳見商標局網站。
2014年10月末,阿里發出通告函,稱阿里集團已經取得了“雙十一”註冊商標(註冊號碼:10136470,10136420),經阿里巴巴集團授權,天貓就“雙十一”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
10月30日上午,京東發布《致全國媒體合作夥伴的一封信》,稱自己是這則通告函的受害者。對此通告函的真實性,阿里巴巴發言人未做回應,稱這是少數電商企業的炒作行為。但被“炒作”轟炸一天的阿里巴巴30日晚上終於站出來回應,聲明稱“天貓發起的雙十一是大家的雙十一”,大有結束口水仗,緩和各方情緒之意。
不僅是京東,蘇寧易購11月29日也發布了《關於雙十一商標廣告禁令的聲明》,其中提到,“禁令是客觀事實,在各家電商廣告出街之前釜底抽薪,法律合規手段不義”,“在禁令出來十多天后才突然曝光,企業間的競爭暗戰淪為口水炒作的題材,不利於電商行業整體形象,說好了玩真的,侵權吐槽又是何必?”
2014年是騰訊入股京東後的首個“雙十一”。2014年3月10日,騰訊入股京東15%。分析人士認為,京東和天貓之爭,背後實為騰訊和阿里之大戰。

事件原由

業內人士爆料表示,阿里要求媒體封殺京東的廣告,理由是京東的廣告語使用了“雙十一”字眼,而“雙十一”乃是阿里的註冊商標,任何其他公司機構不得使用。
京東官方作出回應,稱對同行搶注"雙十一"商標並禁止他人使用表示遺憾。“雙十一”已經成為全零售行業的節日,阿里註冊“雙十一”商標是壟斷行為。並稱京東將大力推廣自家618節日,邀請友商同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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