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資產運用及商標資產證券化

商標資產運用及商標資產證券化

《商標資產運用及商標資產證券化》是2018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蓮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標資產運用及商標資產證券化
  • 作者:王蓮峰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12月
  • 定價:72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8918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商標資產運用及商標資產證券化》是我國第*部較為系統地研究商標資產運作及商標資產證券化的著作。
《商標資產運用及商標資產證券化》內容豐富,不僅包括對商標資產概念的界定、商標資產的轉讓和許可制度、老字號品牌價值及其運營戰略、商標信託制度、商標權擔保融資制度和商標資產評估等商標基本理論問題的闡述和研究,還分析和探索了我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法制環境、商標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和法律關係、基礎資產選擇及資產池構建、商標資產證券化中SPV類型的選擇、信用增級和評級及稅務規則、商標資產證券化監管規則與風險防範等內容;同時,比較研究了美國、韓國和我國台灣地區商標資產證券化現狀及規則。
《商標資產運用及商標資產證券化》本書適合於智慧財產權法、智慧財產權管理、民商法、金融法、資產證券化等的教學研究和管理人員,以及公司和企業從事商標和其他智慧財產權資產證券化的法務、律師和實務從業人員。

作者簡介

主編簡介:
王蓮峰,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商標法研究所所長。入選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專家庫專家、中國商務部海外維權專家庫專家、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家委員會專家、中企商標鑑定中心專家委員會專家等;中國法學會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理事;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專家成員;教育部*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上海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研究員;復旦大學、江南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喀什大學客座教授等。擔任民建上海市委法制委員會執行主任、上海市長寧區人大代表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民建華東政法大學委員會副主委、深圳市仲裁委員會委員。美國芝加哥肯特法學院訪問學者,德國馬克斯普朗克智慧財產權和競爭法研究所訪問學者,國際商標協會教授會員。
主要研究方向:商標法、商業標識法、智慧財產權法等。主持並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重大課題子課題《網際網路商標重大立法問題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我國商標註冊原則的反思與改造》、法務部項目等省部級以上項目近二十項,參與我國《商標法》第四次修改專家論證工作;出版專著《商業標識立法體系化研究》《商標法通論》等;主編和參編教材多部,獨著《商標法學》為國家*“十一五”規劃教材,發表論文百餘篇;博士論文獲得“佟柔民商法學優秀博士論文獎”。
副主編簡介:
沈貴明,男,民商法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上海中沃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兼任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長期從事商法、公司法、證券法等教學和科研工作,承擔國家、省部級等各級項目十餘項;出版獨著、主編、副主編著作、教程十餘部,代表作主要有《股東資格研究》(獨著)、《公司法學》(獨著)、《破產法學》(主編)等;在《法學研究》《法學》《法學評論》《法學家》《法律科學》《法制與社會發展》等法學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六十餘篇,代表作主要有《股份共有的公司法規範》《股東派生訴訟前置程式的適格主體》《贓款贓物投資收益追繳的公司法思考》《證券訴訟的證券法規範》《股東資格滅失時的股東財產權保護》等。
鄒小新,男,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碩士,江蘇金渠律師事務所主任,江蘇省智慧財產權法(江南大學)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江南大學兼職教授、碩士生導師。曾任職江蘇省錫山市人民法院審判長,現為江蘇省無錫市政協常委、社會法制委員會委員、民主監督員,江蘇省處理信訪疑難複雜問題專家庫成員,無錫市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長年擔任無錫市委宣傳部、無錫社科聯、東部戰區無錫聯勤保障中心、中國石油江蘇分公司等三十餘家黨政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參與主編了《智慧財產權法的基本理論與實務分析》《無錫農產品地理標誌商標運用現狀分析——以陽山水蜜桃為例》等著作。
賀琪,男,華東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律師,擁有證券從業資格。主持、參與《我國資產證券化SPV實體的現實缺位與理性規制》、省級政府發改委項目課題調研、產業政策規劃等課題,撰寫《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優先購買權問題探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優先購買權問題研究》《監事會與獨立董事運行機制探析》《註冊資本認繳制中的股東權利及責任分析》等研究報告。參與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等公司證券業務,為超過十餘家上市公司提供資產股權收購、訴訟等法律服務。曾獲清華大學啟航、華東政法大學學業等各類獎項近二十項。

圖書目錄

前言
上篇:商標資產價值及其運用和評估
第一章 商標資產概念研究
一、現有商標資產概念及其缺憾分析
(一)未能充分反映商標資產價值或利益內涵
(二)錯誤地將商標功能價值排除在商標資產之外
(三)未集中反映商標資產的特徵
二、在兼收並蓄基礎上重新界定商標資產概念
(一)商標資產與商標密不可分
(二)從內容上限縮商標資產概念外延
第二章 商標資產的轉讓和許可制度研究
一、商標轉讓和許可制度的歷史考察
二、商標轉讓和許可的法律規定及存在的問題
(一)商標轉讓的法律規定及典型案例
(二)商標許可的法律規定及典型案例
(三)商標獨占許可契約多重許可及典型案例
(四)商標轉讓和許可存在的法律問題
三、商標轉讓和許可制度的域外考察
(一)商標轉讓和許可的國際規則
(二)兩大法系典型國家商標轉讓和許可的法律規範
四、完善我國商標轉讓和許可制度的建議
(一)近似商標一併轉讓應以混淆為基礎
(二)完善商標許可契約備案制度
第三章 老字號品牌價值及其運營戰略研究
一、老字號及其品牌價值
(一)老字號基本理論探析
(二)老字號的品牌價值
二、老字號運營的困境
(一)歷史原因造成的權屬糾紛
(二)老字號被無歷史淵源的企業搶注為商標或企業名稱
(三)老字號認證機制不完善
(四)國有資產改制面臨的困境
三、老字號運營戰略
(一)構建和完善商標和品牌保護戰略
(二)樹立商標品牌資產化戰略意識
(三)深入挖掘老字號文化創新戰略
第四章 商標信託研究
一、商標信託基本理論探析
(一)信託和商標信託
(二)商標信託的內容及基本要素
(三)商標信託與商標資產證券化的關係
二、我國智慧財產權和商標信託現狀及其問題
(一)智慧財產權信託運營實例概覽
(二)我國智慧財產權信託制度存在的問題
三、美國和日本智慧財產權和商標信託發展概況
(一)美國智慧財產權和商標信託發展
(二)日本智慧財產權信託發展
四、我國商標信託制度的構建和完善
(一)最佳化商標信託法律制度
(二)健全商標信託運營體系
第五章 商標權擔保融資研究
一、商標權質押融資的現狀和困境
(一)我國商標權質押融資的現狀
(二)商標權質押融資的困境及解決方案
二、智慧財產權和商標權的售後回許可
(一)智慧財產權的售後回許可的概念和發展
(二)智慧財產權售後回許可的可行性與必要性
(三)商標權售後回許可的相對優勢
三、商標權售後回許可融資面臨的問題
(一)不能完全解決商標權質押融資的所有難點
(二)我國法律仍未放開無形資產融資租賃
(三)我國融資租賃市場法律規制不健全
(四)大中型企業仍會是最受歡迎的融資群體
四、商標權售後回許可在我國適用的建議
第六章 商標資產評估及其立法完善
一、商標資產評估的傳統方法及套用
(一)成本法在商標資產評估中的套用分析
(二)市場法在商標資產評估中的套用分析
(三)收益法在商標資產評估中的套用分析
(四)我國商標資產評估方法存在的不足
二、影響商標資產評估的因素探析
(一)商品的知名程度
(二)商標權依附的商品或者服務的類型
(三)商標是否註冊並取得商標專用權
(四)國家巨觀政策的影響
三、商標資產評估方法的域外借鑑
(一)美國商標資產評估的方法
(二)日本商標資產評估的方法
四、我國商標資產評估方法的選擇
五、商標資產評估的立法及完善
(一)商標資產評估的立法現狀
(二)商標資產評估立法存在的不足及完善
中篇:我國商標資產證券化:法制環境、交易規則及運作
第七章 我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我國商標資產及其證券化的現狀
二、我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
(一)在微觀層面商標資產證券化具有顯著的融資優勢
(二)在巨觀層面商標資產證券化對接國家戰略和政策需求
三、我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與制約因素
(一)我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
(二)我國推進商標資產證券化的制約因素
(三)我國推進商標資產證券化的建議
第八章 我國商標證券化的法制環境剖析
一、現行法律對商標資產證券化的支持
(一)《商標法》中與商標資產證券化相關的規定
(二)《公司法》中與商標資產證券化相關的規定
(三)《信託法》中與商標資產證券化相關的規定
(四)《契約法》中與商標資產證券化相關的規定
二、現行法律對我國實行商標證券化的掣肘與缺失
(一)SPV組建形式的法律問題
(二)商標基礎資產價值評估的法律問題
(三)商標資產證券化支撐體系的法律問題
第九章 商標資產證券化運作結構和法律關係
一、商標資產證券化一般運作結構
(一)一般運作結構
(二)商標資產證券化基本參與主體
二、商標資產證券化運作流程
(一)確定商標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
(二)成立商標資產證券化特殊目的機構
(三)發起人將基礎資產轉移至特殊目的機構
(四)信用評級和增信
(五)發行商標資產支持證券
(六)支付發起人購買對價
(七)商標基礎資產的持續管理
(八)信息披露
(九)證券的退出
三、商標資產證券化法律關係
(一)權益轉讓關係:發起人與特殊目的機構
(二)投資關係:發行人(特殊目的機構)與證券投資機構、投資者
(三)行政許可法律關係:成立特殊目的機構、特殊目的機構發行證券
(四)委託服務契約關係:發行人與信用評級、增信機構以及資金託管機構,特殊目的機構與證券投資機構
(五)支付對價法律關係:特殊目的機構與發起人
(六)監管與被監管關係:證券監管機構與發起人、中介服務機構
第十章 商標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選擇及資產池構建
一、基礎資產選擇的一般標準
(一)可證券化的商標資產應能產生可預見和穩定的現金流
(二)可證券化商標資產的權利狀態應明晰
(三)可證券化商標資產的權利具有可轉讓性
二、商標作為基礎資產的優勢及特性
(一)商標作為基礎資產的優勢
(二)商標作為基礎資產的特殊性
三、商標資產池的構建原則
(一)同質化原則
(二)多元化原則
(三)最優組合原則
(四)比例原則
四、商標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類型可適性分析
(一)商標資產證券化中可選的基礎資產類型
(二)商標資產證券化中不可選的基礎資產種類
第十一章 商標資產證券化SPV類型的選擇探析
一、SPV主要類型
(一)公司型SPV
(二)信託型SPV
(三)合夥型SPV
(四)其他類型SPV
二、我國資產證券化SPV設定現狀及理論依據
(一)我國當前資產證券化SPV規則概覽
(二)SPV構建之理論基礎探析
三、我國資產證券化SPV規則的評析與不足
(一)SPV規則受制於分業監管格局
(二)專項計畫作為SPV缺乏法律主體資格
(三)專項計畫作為SPV主體性功能缺失
(四)專項計畫作為SPV的資產證券化法律結構不夠穩固
第十二章 商標資產證券化中基礎資產的轉讓
一、商標資產證券化中債權轉讓的方式
(一)更新(novation)
(二)讓與(assignment)
(三)信託(trust)
二、商標資產證券化中“真實銷售”的判定
(一)商標資產證券化中“真實銷售”的判定標準比較分析
(二)我國證券監管部門關於“真實銷售”的規則
(三)本書所主張的“真實銷售”認定標準
三、商標資產證券化中“真實銷售”與避免實體合併
四、商標基礎資產“真實銷售”後的持續管理
(一)商標基礎資產池的管理
(二)對商標權的管理和維護
第十三章 商標資產證券化信用增級、評級和稅務規則
一、商標資產證券化中的信用增級規則
(一)國內證券監管部門對商標資產證券化信用增級的規範
(二)商標資產證券化中信用增級的方式
二、商標資產證券化中信用評級規則
(一)商標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評級的基本思路
(二)國內證券監管部門關於商標資產證券化中信用評級的規則
(三)當今世界三大信用評級機構
(四)我國當前信用評級行業發展現狀
三、商標資產證券化的稅務規則
(一)商標資產證券化應堅持的稅收原則
(二)商標資產證券化中的稅收標準
第十四章 商標資產證券化監管規則與風險防範
一、商標資產證券化監管規則
(一)商標資產支持專項計畫的設立與備案
(二)商標資產支持證券的掛牌和轉讓
(三)商標資產支持證券的信息披露
二、商標資產證券化風險解析與防範
(一)商標資產證券化風險概述
(二)商標資產證券化風險類型化解析
(三)商標資產證券化風險防範舉措
下篇:相關國家和地區商標資產證券化的實踐與借鑑
第十五章 美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規則和實踐
一、美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現狀
(一)美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歷史沿革
(二)美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相關規定
二、美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運作方式及實踐探索
(一)美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運作方式
(二)美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實踐探索
三、美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借鑑
(一)商標資產證券化中新增的信息披露機制
(二)商標資產證券化中SPV制度的設立
(三)商標資產證券化中真實銷售制度
第十六章 韓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規則分析
一、韓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及實踐
(一)韓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二)韓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的實踐
二、韓國商標資產證券化相關法律規定
(一)資產證券化相關法律
(二)智慧財產權基本法
(三)促進技術轉移及產業化相關法律
(四)與信託相關的法律
三、韓國商標資產證券化中的特定目的機構
(一)特定目的機構的設立
(二)特定目的機構的作用
(三)特定目的機構的特點
四、韓國資產證券化運行模式
(一)構築資產池
(二)信用增級
(三)發行證券
五、韓國商標資產證券化中的制度建設
(一)監管制度
(二)稅收制度
(三)信託制度
六、韓國資產證券化對我國商標資產證券化制度的啟示
(一)充分發揮政府的培育作用
(二)完善資產證券化法律法規
(三)資產證券化產品多樣化
(四)建立特定目的機構
(五)完善監管和信息披露制度
第十七章 我國台灣地區商標資產證券化的規則分析
一、我國台灣地區商標資產證券化現狀
(一)我國台灣地區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概況
(二)我國台灣地區商標資產證券化的發展障礙
二、我國台灣地區商標資產證券化的立法及運作
(一)“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二)“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實施細則”
(三)“證券交易法”
(四)“破產法”
(五)“信託法”
(六)“民法”和“商標法”
三、我國台灣地區商標資產證券化模式
(一)商標資產證券化架構
(二)商標資產證券化流程
四、我國台灣地區商標證券化之基礎資產
(一)基礎資產的類型
(二)基礎資產的分割程式
(三)基礎財產的價值評估
五、我國台灣地區商標資產證券化的風險防範機制
(一)信用增強
(二)信用評級
(三)破產隔離機制
(四)監督機制
六、我國台灣地區商標資產證券化的啟示
(一)商標資產證券化需要法律的明確保障
(二)確立統一和協調的立法模式
(三)保障破產隔離機制的有效實施
(四)完善商標資產證券化監管機制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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