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本位亦稱“物質本位”。“保險本位說”所主張的保險發展歷史進程的第二階段。認為,從14世紀到19世紀初,隨著封建社會瓦解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確立,社會生產力和商品貨幣關係迅猛發展,逐漸形成適應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商業營利型保險。這一時期,保險實現了商業化、專業化。
此階段保險的特點是: 保險與企業經營管理的關係十分緊密;保險基金從社會總產品運動中游離出來取得獨立地位; 保險技術手段日益健全; 保險立法日趨完善; 出現了專門經營保險的個人或企業,保險人藉助機率論等數理原則收取保險費,並以契約形式確立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依以承擔經濟補償責任;保險是作為商品出售的,保險關係成為一種特殊的商品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