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企業集團

商業企業集團是指以一個或若干個大型商業企業為核心,以商業活動為中心,按控股、參股和契約關係,以資金聯合和經濟協作為紐帶,由多個獨立企業在互利、互惠、互補原則下有機組成的一種比較穩定、多功能、自成體系配套發展的企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業企業集團
  • 含義:以一個或若干個大型商業企業為
  • 目的:促進商業組織結構的調整
  • 具備的條件:以實力雄厚的企業為核心
組建目的,組建條件,組建原則,組織與管理,政策措施,特徵,作用,融資成因分析,現狀,促進發展途徑,

組建目的

(一)促進商業組織結構的調整,強化經營功能,從整體上提高商業組織化程度,發揮規模優勢,提高商業經濟效益。
(二)推動人財物等生產要素在流通領域裡的合理配置,促進流通與科研、生產、服務結合,逐步形成企業的多功能經營,多層次服務。
(三)開拓國內外市場,積極參與市場競爭,不斷拓寬經營領域,擴大市場占有率,以適應和滿足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需要和消費需求。
(四)增強巨觀調控能力,承擔國家任務,吞吐商品,調節供求,引導生產,指導消費,更好地穩定和繁榮市場,發揮主渠道作用。

組建條件

商業企業集團是以實力雄厚的企業為核心,通過相應的組織形式和經濟活動中的責、權、利關係,把眾多企業、事業單位聯合在一起的多層次的法人聯合體。
(一)要由若干獨立的企業和事業單位所組成,而不能只是一個大企業。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和成員企業,各自都具有法人資格。企業集團須有明確的章程規定成員企業之間的責任、權利、義務關係,並作為共同遵守的準則。
(二)要有多層次的組織結構。一是集團核心層,由具有雄厚實力的大型商業批發、零售企業,或與商業有關的儲運、加工、飲食服務企業組成;二是緊密層,由核心企業控股的企業組成;三是半緊密層,由核心企業參股或有聯營關係的企業組成;四是鬆散層,由承認集團章程,與集團核心有較穩定業務關係的企業組成。四個層次中,至少要有核心層和緊密層。
(三)企業集團成員之間要有一定的聯結紐帶。集團核心企業與緊密層、半緊密層企業可以通過投資、承包、聯營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委託資產經營等多種途徑,形成以資產為紐帶的經濟關係。核心企業與鬆散層企業聯結紐帶,主要是集團章程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互惠性契約、協定等契約。

組建原則

(一)堅持以公有制商業企業為主體,按照社會主義有計畫商品經濟的要求,實行計畫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運行機制。
(二)從實際出發,因地區、行業制宜,真正發揮實際作用。
(三)企業自願與政府引導相結合。
(四)提倡組織跨地區、跨部門、跨所有制、跨行業的競爭性企業集團,以有利於多種經濟成份商業優勢互補和多渠道的發展。

組織與管理

為保證商業企業集團健康發展,必須嚴密組織,正確引導,明確程式,強化管理。
(一)組建和發展商業企業集團工作,要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有計畫、有步驟地進行。
(二)申報程式和手續。對於受國家委託承擔全國性的巨觀調控市場任務的商業企業集團,報商業部審批;對於區域性商業企業集團,經集團核心企業所在地商業主管部門審查後,報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審批。
企業集團的登記註冊,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商業部會同國家體改委擬選擇幾個不同行業、不同類型、有代表性的商業企業集團進行試點,以便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促進商業企業集團健康發展。
(三)核心企業的主管部門,即為集團的主管部門。商業企業集團可實行董事會(或管委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四)商業企業集團核心企業對緊密層企業既要保證實現商業企業集團統一的經營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又不能影響成員企業的獨立法人地位和經營積極性。

政策措施

(一)在各級政府領導支持下,採用兼併、劃轉等多種辦法發展商業企業集團;採取合股經營、承包、租賃以及分計和分享投資、利稅、銷售額、產值、產量等方式,發展跨地區、跨部門的商業企業集團的緊密層企業。
(二)具備一定規模和條件的商業企業集團,可申請成立財務公司,或採取其它金融改革措施,以利於增強投資和融資的功能。
(三)具備一定條件的商業企業集團,可以申請進出口權,或採取其它措施,以利於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實現“以內促外,以外補內”的良性循環。
(四)具備一定條件的商業企業集團,可以進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試點,以利於強化資產聯結紐帶。
(五)商業企業集團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應享受中央和地方搞活大中型企業的優惠政策。
(六)對承擔國家巨觀調控市場任務較重的商業企業集團,應考慮在商品、資金、原材料、流通計畫、企業改造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特徵

商業企業集團做為一種高級的經濟聯合組織,是適應了社會大生產、大流通的要求而產生的,有其不同於其它商業組織形式的特徵,大致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核心的實體性。
企業集團是由一大批獨立的企業組成的,是企業、法人的集團體,其成員之間不是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係,而是同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一般而言,做為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必須是經濟技術實力比較雄厚的大型企業。只有核心企業在經濟、技術、人才、經驗上都具有核心作用,才能真正把各個結構層次的不同的成員企業緊密地結合起來,使其企業資源在集團內部合理流動、最優配置,否則就會造成企業集團聯繫鬆散,無法真正具有集團化經營的規模優勢。實力因素中最重要的是資金,所以集團應有穩定的資金來源,不斷充實自己。集團的資金來源可以是多方面的:
2.結構的多層次性。
企業集團包容一定數量的各自獨立的成員企業,依據它們之間的經濟技術關係,形成緊密程度不同的多層次結構,在一般情況下,往往有三四個層次,如集團公司(核心企業)或核心層企業、控股層(緊密層)、參股層(半緊密層)、協定層(鬆散層)。
3.組織的穩定性。
商業企業集團以參股、控股為其主要的聯結方式。由於這種方式構成了集體的成員單位在經營上共擔風險,在利益上共負盈虧,一般也無期限規定,因而一般企業之間聯合更具有穩定性。通過建立商業集團核心層企業對緊密層、半緊密層和鬆散層企業的控股、參股關係,以及各成員企業之間相互參股關係這種新型的產權關係,可以使成員企業聯結成資產經營一體化的經濟實體和彼此利害與共的利益共同體,從而使企業集團既能提高企業集中程度和改變管理關係,又能形成新的產權關係和有效的經營機制、風險機制,促進企業集團管理關係和財產關係的協調。
4.多角化的經營。
市場情況千變萬化,單一產品、單一行業抗禦風險的能力較弱,缺乏靈活性。因此一般大企業集團已跳出狹窄的行業界限,伸展到生產、流通、服務等各經濟領域以逃避風險。商業集團的經營範圍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打破“條塊分割”和“地區封鎖”,打破原有的行業界限和傳統的部門限制,以經營成本和效益的比較利益作為集團選擇經營項目的標準,實行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多角化經營。
5.多紐帶的聯繫。
商業企業集團各成員企業之間通過資產、產品、技術、經營、信息、人員等形成廣泛的聯繫,在眾多聯結紐帶中,資金聯合是商業企業的主要聯結紐帶,通過資金的聯合實行生產經營上的聯合,發揮各成員企業在資金、生產經營、技術、市場等方面的聚集優勢,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取得規模經濟效益。
6.多功能。
商業企業集團具有多功能性質,形成結算、成本、利潤中心,並通過強化紐帶關係形成商流、物流和信息流中心,其主要功能有:

作用

商業企業集團作為一種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大流通、大市場需要而產生的一種企業組織結構,由於其規模大、涉及範圍廣、活動領域廣闊,因而對於我國經濟的發展有著不容忽視的作用:
1.國有商業企業集團的建立有助於壯大國有商業的實力,確立、鞏固其市場主導地位,充分發揮其流通主渠道的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由於流通領域內的多種經濟形式、多種經營方式、多種渠道的商業發展很快,國有商業企業在流通領域中的主導地位日漸下降,影響了其主渠道作用的發揮。針對這種狀況,以大型國有商業企業為核心建立商業企業集團,不僅可以提高企業的組織化程度,同時通過向其它企業的參股、控股可以支配更多的社會資產,使國有商業企業實力不斷增加,市場競爭力日漸增強,特別是農工商一體化的結合,使國有商業對社會資源的控制力得到加強,從而加強國有商業的主導地位,使其可以充分發揮主渠道功能。
2.商業企業集團對於建立統一開放的大市場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商業企業集團作為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經濟組織,它的經營活動涉及到科工貿、商業及金融等廣泛的領域中,它的組建和發展,要求打破地區限制和行業限制,因而這對於打破傳統體制下“地區分割”、“條塊分割”的流通領域內的現狀有很大促進作用。商業企業集團要求按經濟效益,在各地區、各行業中擴展自己的經營範圍,調動自己的企業資源,因而這將有利於避免部分地區經濟結構的趨同化,促進發揮各地區的自身優勢,使各地區經濟發展趨於合理化,形成區域經濟優勢,從而使市場不再受地域限制、部門分割,從而形成了真正靠市場機製作用調節的公平競爭的統一的大市場。
3.商業企業集團可以提高國家對流通領域的巨觀調控的有效性。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政府不再可以依靠行政命令、限價、限量供應等行政辦法進行市場調控,而只能通過商品的購銷來平抑市場和物價的波動,作為國有商業企業,在為自身創造經濟效益的同時,還承擔調控市場的任務。組建商業企業集團,提高國有商業的經濟實力,可以成為政府巨觀調控的有力支撐點,在引導其它商業企業的經濟活動方向、約束其它企業的經濟行為方面都有重要作用。這種來自商業企業集團內部的經濟約束和管理,既不抑制企業活力,又幫助國家實行有效的巨觀調整,促進了政企職責的全面分開。
4.組建商業企業集團有利於生產組織結構的最佳化和流通產業結構的調整。
由於在企業內部生產要素可實現自由流動,因而可以通過成員企業之間的分工協作實現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從而使企業組織結構趨於最佳化。隨著商業集團活動的日益深入,流通領域內的生產要素也相應實現了合理配置,同時,由於企業集團的活動突破了地區、行業、部門的限制,使整個流通領域的行業產業結構和地區產業結構也得到了最佳化。
從上面對商業企業集團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商業企業集團是生產社會化和大規模商品流通下的產物,是提高企業組織化程度,實現規模效益的有效途徑,更是國有商業企業改革的方向之一。
商業企業集團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中會遇到一些困難,這些困難都亟待克服,否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目標很難達到。
(一)產權的界定與歸屬不明確。
國有商業企業的轉讓、拍賣、租賃、承包等改革措施,雖然都涉及企業產權問題,產權制度的改革並不等於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儘管如此,由於長期以來全民、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產權界定比較模糊,所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首先遇到的問題就是究竟誰是國有資產的代表,集體又歸屬到哪些成員,我們習慣於“主管部門”這個概念,那么主管部門能否等同於資產所有者或資產擁有者的代表呢?從改革的方向來看,行政主管部門不應是資產所有者。但是,各級政府的鞏縣改革滯後,現有的國有資產管理渠道尚未改變到底由誰來委派國有資產代表,是商業局、還是財政局、還是商(財)委(辦),各方爭執不是嚴重影響了企業轉機建制。
(二)資產評估不準確。
國有資產的評估是國有企業改建為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工作。這項工作投資的工作量最多、花費的成本最大,而且在實際操作中的困難最多。
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其一,社會上缺少獨立、公正的中介服務的資產評估機構都受政府主管部門(主要是財政部門)的管理,沒有從主管部門獨立出來,缺少必要的監督與制約。其二,企業事實上無法自行選擇委託評估機構,吸能到主管部門指定的機構評估。評估工作本身沒有競爭機制,難以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往往在評估中注入了主管部門的“長官意志”。在資產評估中一定要保護國有資產不會流失,但也決非將國有資產評得越多越好。評多了,損及其他股東利益,不利地投資主體多元化。對於大多數企業制度又成了一句空談。
資產評估中意見最分歧的是地價和無形資產的評估。企業普遍認為價評估過高而國土管理部門則認為地價評得太低。至於無形資產的評估。企業普遍認為地價過高,而國土管理部門則認為地價評得太低,至於無形資產的評估更是缺乏依據和經驗,對無形資產的歸屬也往往有較大的爭議,不少企業乾脆不對無形資產給予評估,實際上是國有資產流失。
(三)領悟體制難於新舊過渡。
《公司法》已對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作了明文規定,但與現行企業制度難以新舊過渡。
《公司法》第十七條內容是:“公司中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的活動,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辦理。”但是,如何體現黨委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黨委書記如何參加公司領導機構,在《公司法》中沒有規定。《公司法》第十六條規定了有關工會工作的內容,不僅和《工會法》相一致,而且使公司制度更完善。《公司法》第五十二條又規定:“監事會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但是,這裡所說的職工代表是否一定指工會或職代會的代表,是不明確的。股東會和職代會的關係如何處理、矛盾如何解決,也不可能有明文規定。新舊企業制度有很大的不同。可以說,新體制既符合中國國情,雙符合國際慣例,但與舊體制在具體的銜接操作上存在著不少矛盾。
(四)財務制度轉換滯後。
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而財務制度又是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問題。它涉及到企業能否真實地反映經營情況,接受股東和社會監管的可行性,從企業的情況來看,由於企業培訓工作未跟上,財務制度轉換滯後,財務報表無法準確反映資產負債情況,這也是商業企業集團轉換機建制的薄弱環節。
(五)企業債務與增殖問題難以解決。
不少商業企業集團在組建時都背著沉重的債務包袱,這些在建制以前遺留下來的債務應當由誰來償還?提出的解決辦法之一是:“撥改貸”形成的企業債務,變為“貸改投”,從而維護國家享有的所有權,這種處理辦法實際上還是把債務算到企業的帳上。與此相對應的問題是,在此期間通過企業有效的增殖,或由企業自籌資金所形成的增殖,從理論上看也應屬於國有資產的增殖。但是不少企業對此難以接受,認為這是國家“負盈不負虧”的表現,現已提出政策性專制虧損造成的銀行掛帳,由銀行用呆帳準備金沖銷,這應該是符合市場經濟慣例的作法。但不少銀行界人士認為,銀行也要實行企業化管理,不能任其沖銷掛帳。銀行界的這種認識使不少債務包袱沉重的國有商業企業心懷疑慮,事實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業銀行為了應付金融風險,都應有一定額度的呆帳資金準備金。當然,“呆帳”的界定,還須有明確的依據,“呆帳”的確定也須有規範的程式。
(一)首先要樹立正確的觀念。
現代企業制度是市場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產物,是人們在實踐中按照經濟規律生產力發展的內在要求創造的一種文明成果,屬於人類共同財富,我們要建立的現代企業制度,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成為企業法人,實行有限責任制新型企業制度。
作為商業企業,一定要明確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是再造市場主體的深刻改革,其深度與廣度超越經前的各項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不是局部的、戰術性的改革,而是全局性的、戰略性的改革。企業的觀念如果只停留在承包經營責任制的低層次,是無法適應這一深刻變革的。
對於政府來說,也要樹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正確觀念,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政府職能如不轉變,是不可能通過行政手段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的,當初成立企業集團,確實有“翻牌”現象,一哄而起,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則必須運用經濟手段,依法行事。
(二)商業企業集團的前途有兩種選擇。
一種選擇是發展集團核心企業的實力,使核心企業成為實力雄厚的經營主體,這就要求企業集團在投資多元化,求得相當的經濟規模效益,尤其是走工商聯合、產銷一體化的新路子。
另一種選擇是接受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授權,在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與企業集團之間形成財產委託關係、經營價值形態的國有資產。這於大中型、尤其是大型商業企業集團公司是可行的,是解決集團內部產權界定與歸屬的難題。強化集團成員之間的經濟紐帶,發揮集團成員公司積極性的好思路。這樣做,既有利於擴大商業企業集團的實力,又利於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三)培養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管理人才是當務之急。
推行現代企業制度迫切需要大批既有專業知識和現代管理經驗,又有革新的精神、能夠開創新局面的經營管理人才,這是關係現代企業制度成敗的關鍵因素。經營管理人才作為現代企業家,應當成為信用和聲譽擔保的職業經營者。要大力培養企業家隊伍,逐步形成選拔、使用到考核、辭退一整套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管理制度。商業企業集團為適應轉機建制的需要,從現在開始就要著手培訓人才,首先在企業集團內部培養造就出一批善於運用企業法人財產、善於經營管理的企業家。

融資成因分析

商業企業集團是以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零售或批發企業為核心,以資本和契約為紐帶,通過緊密、半緊密或鬆散型方式,把眾多企業聯結在一起的經濟聯合體。除了主營批發和零售業務外,有的還容納了工業、飲食服務業、娛樂及房地產業,與以製造業為核心的工業化企業集團相比,其成員企業大多分布在流通領域。近年來,商業領域的競爭日趨激烈,中國的零售市場已成為西方和東南亞地區國家的投資熱點,隨著一批著名的大型跨國連鎖集團在我國落戶更加劇了競爭的激烈程度。我國商業企業集團雖有一定優勢,但相當一部分規模有限,資本實力薄弱,在競爭中舉步維艱。於是,商業企業集團紛紛涉足連鎖經營,試圖通過這一經營形成進一步提高商業組織化程度,擴大集團的規模優勢,增強總體功能,這便是集團連鎖化。同時,國內連鎖企業數量迅速擴張,有條件通過內外擴展,左右延伸,組建以商業為龍頭的大型企業集團,實現連鎖集團化。無論是連鎖集團化還是集團連鎖化,其目標是一個,向規模要效益。然而上規模的首要條件是資金支持,連鎖經營從無到有形成一定的規模,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一家連鎖店的內外改造,少則需要幾十萬,大到需要幾百萬,而資金匱乏已成為制約企業集團走規模商業發展道路的瓶頸問題。分析其成因主要是:
(一)先天“發育”不良,後天機能失調。
有些商業企業集團組建初期,政府或企業主管部門不是按照市場機制引導企業,依靠企業自身逐步盤大,滾動發展,而是盲目擴張,人為地“湊大”,或者把一些不相關聯的企業,簡單地劃在一起,拼湊成一個集團,或者把一些負債累累,多年虧損的企業,硬是搭配給效益好的企業,靠行政手段“拉郎配”,造成企業集團內部產權關係不明,存量資產盤而不活,資本聚集有名無實。這種先天“發育”不良,必將導致後天“造血”機能失調,小資本無法帶動和激活大資本。
(二)企業內部缺乏資本有效運營的內在動力,經營業績不佳,規模優勢難以發揮。
有的商業企業集團或出於長官意志,或為獲取優惠政策的好處而盲目發展連鎖,靠借債來實現其規模擴張,最終受所在地理位置、交通運輸、購買力及同行業競爭等因素影響,無法達到連鎖經營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決策、統一管理的本質要求,規模效益如同紙上談兵。集團的經濟效益低,必然抑制對融資風險和融資成本的承受力,造成集團融資底氣不足,在國內吸納資金的競爭中缺乏優勢,更談不上到國際資本市場上參與競爭了。
(三)融資渠道單一,制約因素多。
商業企業集團一般可分為股份制和有限責任公司兩大類,無論前者還是後者,其所需資金仍有相當部分依靠銀行貸款解決,但受銀行信貸規模限制,難以滿足其發展所需資金。同時,巨額的貸款利息使企業包袱沉重。首先實行的主辦銀行制,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可解決企業部分資金需求,但銀行又採取了先扣貸款利息的做法,使企業資金周轉更加困難。其次就現有商業企業集團總體規模看,具備成立財務公司條件的為數尚少,在某種程度上影響集團的融資功能,而通過其他如租賃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又受種種因素制約,籌措的資金杯水車薪。再次,商業企業集團境外融資渠道狹窄,有些企業根本沒有吸引外資的能力,有外資投入的,其數額在企業融資結構中所占比重也很低。應該承認就境外融資一項,商業企業集團與其他大型企業集團相比相差甚遠。
(四)融資方式陳舊,選擇餘地小。
如前所述,由於我國在較長時期實行“撥改貸”和銀行間接融資為主體的融資管理體制,大量國有企業在缺少自有資金的狀況下高負債經營。由於商業企業集團發展連鎖經營,投資規模較大,收效慢,一般不易獲得商業銀行的資金支持,即使爭取到政府對企業的融資政策傾斜,其資金支持程度也是有限的。而直接融資渠道雖前景廣闊,但大多數企業尚不具備發行股票和債券籌資的條件,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受到限制。部分企業通過產權或股權的出讓、拍賣、購併融資也只是剛剛起步,利用國際證券融資及其他新型融資方式籌集資金更是可望不可及。這裡提及的是商業信用、商業票據等融資方式能解決企業部分短期資金需要,尤其商業票據對企業的資金融通極為便利,但發行商業票據控制較嚴,大多數企業被排除之外。
綜上所述,由於我國資本交易市場規模較小,國有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受多方政策約束,企業缺乏直接從資本市場融資的自主權。同時,企業融資機制尚未建立、健全,缺乏從資本市場融資的動力和壓力。要改變現狀,必須通過政府與企業雙向努力,建立完善的融資機制,突破舊的融資格局,拓寬融資渠道,創新融資方式,為商業企業集團的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加快實施大集團、大公司戰略,建立流通領域的“航空母艦”是中央關於用3年時間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初步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的戰略部署。提高商業企業集團的融資功能與這一戰略部署息息相關。對此提出以下幾條途徑:
(一)積極推動商業企業集團進入證券市場和產權市場,大力發展直接融資,促進國有企業從間接融資的融資格局轉變為增加直接融資比重的多元化融資格局。在我國經濟運行機制轉軌過程中,融資方式向市場化、證券化發展的趨勢使商業企業集團擴大直接融資渠道和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成為可能。如上海華聯集團上市融資給連鎖超市的發展以強有力的資金支持。成都人民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解決國家股配股所需資金緊缺問題,提出以一家與本公司業務相關,發展前景好,屬於強強聯合範疇的企業淨資產折價配股的思路,通過成功運作,首開上市公司以“活”的企業淨資產配股的先例。但此類企業數量和融資規模畢竟有限。據統計,深、
兩市上市公司數量截止725家時,商業板塊上市公司數量為67家,占9.2%,其中屬商業企業集團性質的上市公司所占比重更低。為此,筆者認為,商業企業集團應抓住直接融資的政策環境已開始具備的有利時機,積極創造直接融資的內外部條件,根據自身需要靈活選擇直接融資的途徑,不僅要擴大A股與B股的發行流通規模,還可利用企業的無形資產進行股權式融資,參與產權市場的資產重組,在資本增量“做大”上做文章。如鼓勵優質企業選取國內股市中的不良殼進行收購重組,完成買殼(借殼)上市,以達到低成本擴張,集團功能拓展之目的。暫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可以採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通過跨地區、跨行業、合資、合作途徑吸收外部投資。對於有一定實力的商業企業集團可採取發行企業債券尤其是可轉換債券融資。此外經營租賃及融資租賃等方式也可使企業集團獲得短期及中、長期融資便利。
(二)適應新的國際資本運作趨勢,採取多種方式開展境外融資。90年代,國際資本市場呈現明顯的融資證券化趨勢。無論是已開發國家還是開發中國家,利用海外資金,從國際資本市場上融資已越來越成為企業籌資的主要方法。如海外直接招股上市融資、海外發行ADR證券融資,海外買殼、造殼上市融資、海外投資基金融資均可作為我國企業海外融資的切入點。其中ADR證券融資以其使發行公司以低成本、快速度、大數額地在資本市場上融通資金而深受歡迎。買殼與造殼上市融資在當前國際資本市場條件下也有較大的發展前途,我國企業集團應大力運用。
(三)在積極爭取國內銀行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同時,把商業信用、商業票據、同業拆借等多種融資方式運作起來。作為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除可直接爭取銀行貸款外,還可憑藉集團的實力,千方百計為下屬企業從國內金融機構籌措所需流動資金及專項貸款,可藉助銀行發揮集團融資中心的職能,如幫助集團成員中非全資本聯繫的企業介紹融資渠道,向銀行推薦企業績效,以此支持合資或協作企業發展,來提升企業集團的整體效益。與此同時,開拓貨幣市場的橫向資金流通,積極開展商業信用和同業拆借,具備條件的,要在政策支持下,發行商業票據,開展票據貼現,為企業融通資金。
上述融資渠道與融資方式相互配合、靈活運用,能夠促進企業面對市場而不單純依賴銀行,企業可根據自己的經營規模、經營實力以及經濟、金融等客觀環境,選擇融資方式,以形成合理的融資結構,從而達到市場價值最大化。

現狀

我國的商業企業集團主要有三種形式:
(一)實施集權型管理的商業企業群體。這種形式的商業企業集團指經營衣、食、住、行各類商品和進出口貿易於一體,具有經營,服務.娛樂等多項功能的大型、綜台性的商業企業。如天津交易大廈、瀋陽中興商業大廈等。其特點是:所屬企業的地理位置幾乎同處一地:運用行政方法,按照行政系統集中統一管理;集團內企業數量有限。
(二)廣泛鬆散型的商業橫向聯合體。這種形式的商業企業集團是指跨地區的各種類型的零售商業、批發商業企業帶有行會性質的橫向經濟聯合。如在全國有一定影響的大中型零售商業企業貿聯會、“經鞋會”、。商鞋會”等其特點是:
(三)批零企業協作體。這種形式的商業企業集團是指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並帶有某種契約關係的批發零售企業的協作網路。如北京交電集團公司等。它的特點是:
從對商業企業集團三種形式的分析中不難看出,第一種形式可為商業企業集團的雛形,其它兩種形式尚不具備商業企業集匝的基本特徵。而第一種形式仍有諸如缺乏總體規劃、管理模式落後、規模過小、功能不健全、凝聚力差等亟待解決的問題。

促進發展途徑

(一)初具雛形的商業企業集團,要改進和理順其內部結構和功能。
首先要選定其中一家資金,經營實力較強的,足以起核心作用的骨幹企業,作為企業集團的母體。此外,並採取一系列措施來加強集團母體的實力。其次,通過集團母體企業對其他幾個骨幹緊密層企業進行投資、控股或承包,以加強對所屬企業的經濟聯結紐帶。再者,在企業集團內部逐步形成投資中心,利潤中心、核算中心的基礎上,按照既定的目標,參照實際需要與可能,有計畫地理順、調整,改進集團內部的結構和功能。最後,還要在適當的時機進一步擴大企業集團的規模,以加強和壯大企業集團整體實力基礎。
(二)各種類型的商業企業聯合體要從抓組織基礎著手,提高其凝聚力,逐步向商業企業集團轉化。
各種鬆散的商業企業聯合體以其原有的具有一定實力和影響力的中心企業為基礎,對那些實力較弱,條件較好的企業,可有選擇地先行進行收買兼併,以擴大中心層企業的實力。同時對散布在各個地區的骨幹企業,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情況分別採取控股、參股,合資經營承包、租賃、集資入股等多種方式,提高其自身的凝聚力,以加強其緊密層、半緊密層企業的聯結,建立和形成作為商業企業集團所具有的組織基礎和結構,以期條件成熟時向商業企業集團轉化。
這裡需要指出的是,零售商業企業聯合體(集團),採取上述方式在各地建立的分公司或分店、聯鎖商店,須在聯購分銷、商品質量、商品價格經營風格、服務規範等方面,與其中心企業實現同一要求和經營的一體化,以維護企業集團信譽。
(三)隨著我國有計畫商品經濟的發展,生產和流通的社會化程度相對提高,市場體系逐步建立,一部分商業企業集團可以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股份化改造,重新調整其內部的經濟結構和組織結構,逐步建立起企業股份化集團體制,實現具有我國規範化股份制特徵的商業企業股份集團企業股份集團區別於一般企業集團之處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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