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辦公廳關於調整援外項目管理工作職能分工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十七屆二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援外管理工作,提高援外工作水平,我部對援外成套項目(含技術合作項目,下同)、物資項目和培訓項目的管理職能進行了調整。根據新的職責分工,今後對外援助司負責援外項目的總體規劃、年度計畫、項目立項等政府間事務,並對執行援外任務的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援外成套項目的實施管理任務交由我部國際經濟合作事務局(以下簡稱經濟合作局)承擔,援外物資項目的實施管理任務交由我部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以下簡稱交流中心)承擔,援外培訓項目的實施管理任務交由我部培訓中心(以下簡稱培訓中心)承擔。經濟合作局、交流中心和培訓中心作為援外項目的實施管理單位,在對外援助司的監督下承擔援外項目執行過程中的組織管理工作,包括招(議)標的組織和管理以及項目實施的組織和管理等。
援外培訓項目新的職能分工已於2008年9月1日起實行。援外物資項目新的職能分工將於2008年12月1日起實行,目前已簽訂實施契約的物資項目仍由對外援助司負責實施管理完畢。援外成套項目新的職能分工將於2009年1月1日起實行, 計畫於2009年3月31日前竣工的項目仍由對外援助司負責完成實施管理。
援外培訓項目新的職能分工已於2008年9月1日起實行。援外物資項目新的職能分工將於2008年12月1日起實行,目前已簽訂實施契約的物資項目仍由對外援助司負責實施管理完畢。援外成套項目新的職能分工將於2009年1月1日起實行, 計畫於2009年3月31日前竣工的項目仍由對外援助司負責完成實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