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商丘市睢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商丘市睢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睢陽區科學技術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丘市睢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商丘市睢陽區雪苑路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以及推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政策建議;引導和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工業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相關工作。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製造業服務化、平台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促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產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套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
(五)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以及國家和省對口部門及本市用於工業和產業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
(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區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區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規劃、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推廣套用。
(八)負責全區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負責全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十)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工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推動跨行業等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基於信息技術的新興業態發展。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區網路安全和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重點行業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基礎網路的相關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事務,研究擬訂支持政策措施;指導開展相關產業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簽約項目落實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製造業對外合作年度行動計畫,編制發布我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合作指南;研究協調產業轉移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省煤炭行業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研究擬訂全區煤炭產業發展政策;負責全區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生產能力監管、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認定、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標準化建設;對煤礦建設項目提出行業審核意見;負責全區煤炭經營監督管理;承擔大型煤礦機電設施檢驗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全區煤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
(十四)擬訂全區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認真做好河南省(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建設有關工作,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負責自然科學基金管理相關工作。
(十五)編制市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十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關鍵核心技術需求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平台建設;支持安全生產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
(十七)牽頭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十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推動開展創新政策先行先試和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指導全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科技園區建設,承擔科技扶貧相關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股)、產業政策股(政策研究和法規股)、運行監測協調辦公室、節能與綜合利用股、安全生產股、裝備工業股、消費品工業股、網路和信息安全股、人事股、高新技術與區域創新股、農村科技股(區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公室)、科技合作股。

現任領導

局長:彭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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