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陳潤兒省長關於酒業轉型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進我市酒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全面提升我市酒企綜合實力和競爭力,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促進酒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17年12月13日
- 實施時間:2017年12月13日
- 發布單位: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意見全文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全市酒業振興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酒業轉型發展,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並抽調商務、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人員,組成固定的工作隊伍。具體工作任務包括:制定工作方案,落實目標任務,加強督促檢查;邀請中酒協、省酒協、江南大學等單位組成專家團,並結合我市實際制定酒業振興規劃,明確產業發展目標,提高產業發展水平;寧陵縣、民權縣和睢陽區等釀酒企業集中的縣(區)政府要成立相應領導組織,針對本轄區內釀酒企業,“一廠一策”,制定政策措施,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二、加快企業改制重組
一是重點推動張弓酒企的改制工作。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寧陵縣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專業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操作性強、風險可控的改制工作方案,積極穩妥推進改制工作。以資產、品牌、國有股份為紐帶,通過股權合作、兼併重組等多種方式,最佳化法人治理結構,實現資源最佳化配置。積極引入戰略投資者,切實改變治理結構混亂、租賃經營等問題,進一步激發企業發展活力。二是做好其他企業改制善後工作。民權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九鼎葡萄酒公司重組的指導和規範,保證重組有利於提升葡萄酒產業發展能力。睢陽區人民政府要成立林河酒業幫扶領導組,大力支持林河酒業做強做大。
三、強化財稅支持
市政府從市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酒業發展專項資金1000萬元,用於支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智慧型化改造、綠色改造和對骨幹企業升級晉位進行獎勵等。同時鼓勵有關產業基金參與釀酒業發展,重點支持釀酒企業上市、整體推廣、市場開拓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以及其他促進產業發展的項目;落實增值稅核定扣除政策,落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優惠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費;引導釀酒企業研發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工藝,並根據有關規定落實稅前扣除政策。鼓勵各金融機構加大對符合條件企業通過審核批准發放信用貸款,積極試行非全額擔保和非全額抵押貸款,對正常生產企業不斷貸、不抽貸、不限貸;探索企業利用不動產(原酒、窖池)、應收賬款、訂單、智慧財產權、窖藏酒等進行資產抵押,吸引社會資本發展,拓展融資渠道。
四、培育核心企業
力爭到2020年,培育1~2家年銷售收入突破10億元的大型骨幹企業,1~3家年銷售收入超5億元的地方優勢企業,努力打造在省內和國內均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大型釀酒企業集團。遴選5家左右創新能力強、經濟效益高、發展前景好的骨幹企業,實行動態管理、重點扶持,每年按營業收入、入庫稅收和技術投入三項指標分別進行排名,對升檔進位明顯的給予適當獎勵。充分利用針對國家級貧困縣企業、新三板掛牌等扶持政策,加快上市掛牌,對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企業和境外市場融資的企業,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商丘市支持企業加快資本市場融資獎勵辦法的通知》(商政〔2017〕22號)規定,給予獎勵。
五、推動品牌建設
組織企業創優創牌,對重點品牌實施重點培育和重點扶持,爭取兩年內培育1~3個在全省有市場影響力的領軍品牌,五年內培育1~2家在全國有市場影響力的領軍品牌。組織企業參與全省豫酒“五朵金花”“五大好酒(大單品)”“五大酒商”的評選活動,對新獲得國家質量標桿、省長質量獎的企業,在獲得省財政獎勵的同時,市財政再給予不低於20萬元獎勵;對獲得市長質量獎的企業,市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河南省著名商標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市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根據自身情況給予適當獎勵。
六、提升產品品質
鼓勵釀酒企業實施綠色化、智慧型化和技術改造,對新認定為省級智慧型製造工廠、智慧型製造車間的企業,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實施綠色化改造,並對新增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市財政按照節能降耗效果和投資規模的一定比例給予適當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市財政分別給予20萬、10萬、5萬獎勵;對於企業自建的創新研發平台,由受益財政給予企業平台投資額不超過30%的獎補。鼓勵企業參與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中國酒業協會等舉辦的酒質量品鑑活動,並對獲獎企業進行獎勵。
七、大力培育原料基地
根據我市白酒、葡萄酒產業生產需要,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快調整農業種植結構,整合種植資源,建立優質原料基地。一是認定一批基礎好、實力強、規模大的原酒基地,倡導純糧固態釀造,鼓勵企業成為基地建設的主體,鼓勵散戶種植向大戶集中,引導成立合作社,實現集約化經營。二是建立並完善產區釀酒葡萄種植規範標準和種植基地管理體系,在葡萄的種植、採摘、加工等各個環節,建立起標準化管理體系,引入質量追溯系統,保障產品品質。三是今後3年內,對新建、改造達到規模化標準的釀酒原料種植基地,特別是企業自營基地,積極爭取上級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予以支持,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根據自身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八、創新宣傳行銷模式
推動我市釀酒企業“抱團”打天下。利用華商節、食品博覽會和全國糖酒會等重要的節會平台,抱團推介,抱團行銷,提高商丘酒業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對參加省級以上政府舉辦的大型糖酒會、博覽會、展覽展銷會的企業,受益財政對其參展企業給予一定比例補貼;對在我市註冊、且銷售商丘本地酒較上年增長20%以上(含)排名前3名的流通企業,以及年網上銷售商丘本地酒1000萬元以上的電商平台,按照年度新增銷售收入給予一定比例獎勵。市、縣(區)各類公務接待活動按照規定使用地方酒。
九、強化人才保障
鼓勵本地釀酒企業家參與申請百名中原領軍型企業家培養計畫,力爭每年納入1~2名。突破人才戶籍、身份等限制,鼓勵企業依託行業協會、商會,通過項目招標、合作兼職、招聘顧問等方式,制定實施高端行銷人才培養引進計畫。持續開展全市釀酒行業職工技能競賽等活動,對獲獎選手,按程式申報授予“全市五一勞動獎章”。鼓勵企業組織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省級、國家級釀酒大師、品酒大師、大工匠等評選活動,對企業引進符合我市人才政策條件的海內外創業創新領軍人才、高級管理人才和特需人才,由受益財政給予個人獲得企業收入不超過50%的獎補。最佳化政策環境,規範釀酒產業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流動、激勵、保障等各個環節,形成完整配套、上下銜接的人才支持措施。
十、最佳化發展環境
一是大力營造全社會支持酒業振興的濃厚氛圍。在我市主流媒體開闢“商丘酒業專欄”,充分發掘品牌文化價值,再現歷史悠久、豐富多彩的酒文化,採取多渠道、多角度的宣傳報導,重塑我市白酒、葡萄酒形象,營造商丘人賣商丘酒、商丘人喝商丘酒的氛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除在公務接待中按有關規定使用地方酒外,積極引導商務活動、民間活動中使用地方酒,引導個人消費地方酒,形成濃厚氛圍,推動商丘酒業發展。二是規範酒類市場秩序。強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加強對酒類市場的檢查指導,整頓規範市場秩序,整治商標侵權,促進品牌建設。三是建立良性的企業競爭機制。進一步提高準入門檻,根據市場經濟原則,嚴格按照《白酒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進行審查,建立白酒企業退出機制,對資源浪費嚴重、經濟效益不高的散、小、弱的白酒企業,進行逐步清退,整合資源和政策,扶持重點白酒企業加快發展。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