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師,又稱唱詩、壯師、唱嗬師等,流行於來賓、貴縣、靈山、武宣、都安、上林、象州、忻城、宜山、田陽、武鳴、邕寧等地,是桂中地區壯族人民喜聞樂見的一種藝術形式。壯族的宗教信仰複雜,有自然崇拜,祖先崇拜,最後發展到信仰多神,如
祭祀土地神、社神、雷神、水神、蛟龍神、山神和灶神等,沒有形成統一的宗教信仰。據記載,唐代末期師公開始在壯族地區出現。師公,是壯族民間的
巫師,壯族的某些古老民間文化是由師公保存下來的,師公“跳神”時戴著
假面具,邊跳邊唱,表示在請神
驅鬼,祈福消災。桂西壯漢交流較早,唱師受到師公的影響,後來和師公的跳神相結合起來發展成為唱師。
其中一人頭戴面具,身著紅法衣,腳蹬草鞋,專跳請神敬神的舞蹈,稱為“跳師”;另一人著便裝,專唱請神敬神的經文,稱為“唱師”。依飯節的
祭神儀式宣告結束,族人一起宴飲、唱歌、演對、耍龍舞獅,歡慶幾個通宵。
在清朝中就廣泛流傳於民間,是一種歌舞結合的民間說唱,敘述故事,唱本多是自編自演。唱師的音樂是在當地民間歌曲(即壯歡)基礎上發展起來,各地腔調不同,少的只用一個腔調,多的則達十餘種,有通用
曲調,也有專用
曲調,如《盤
古腔》、《功曹腔》、《莫一行游腔》、《婆王行游腔》、《寺山腔》等,曲調婉轉悠揚,如訴如說,簡單而
純樸,具有濃厚的鄉土氣息,音域不寬,易記易唱,伴奏樂器有蜂鼓、鑔和鑼。唱師每一唱本都是一部優美的敘事長詩,通篇以敘事來表達內容,一唱到底,情節複雜生動,扣人心弦,唱詞韻律優美,常用壯族民歌的賦、比、興手法。多為五言四句,押腰韻、腳韻和內韻,表演形式活潑多樣,傳統曲目有《八姑》、《草布》、《月圓人也圓》、《達七》、《達八》、《莫一大王》、《甘五》、《妹梭與勒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