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唯冠集團最大最核心的研發生產基地,公司於1991年落戶深圳,1994年進駐沙頭角保稅區,擁有員工五千多人,是深圳高新技術企業及中國外貿出口百強之一。唯冠科技是一家以專業電腦顯示器研發、生產、銷售為主的的綜合性IT集團企業,屬下有2家分別在台灣和香港的上市公司以及分布在中國、美國、歐洲、南美洲的16家分支機構和遍布全球的銷售和服務網點。2011年12月,蘋果公司狀告唯冠侵權一案在深圳中院進行一審判決,唯冠勝訴。隨後,唯冠對蘋果授權經銷商提起訴訟,要求其停止使用IPAD商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外文名:Proview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 地點:沙頭角保稅區
  • 公司類型有限公司
公司簡介,發展狀況,基地項目,商標糾紛,案件介紹,唯冠獲勝,提起訴訟,索賠20億,相關糾紛,

公司簡介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簡稱深圳唯冠,於沙頭角保稅區建廠房,初期面積33000M2,1997年購21棟南座, 使總面積達53000M2,是唯冠集團最核心的工廠,擁有顯示器研發、製造、及核心零主件之設計生產技術,如塑膠之注塑、噴漆,自動外掛程式,PCB半成品生產,成品組裝、偏向線圈、導光板、背光板、LCD模組生產等。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led顯示屏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最早在中國大陸投資的台資企業,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MIC)統計2002年唯冠集團顯示器銷量全球排名第五。

發展狀況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專精於顯示產品研發與製造為主、涉及光電存儲、資訊家電領域高科技IT企業。公司坐落在深圳市沙頭角保稅區,依山畔海,風景秀麗,造就深圳唯冠一個良好的人文環境。 深圳唯冠隸屬唯冠集團,始創於1991年,歷經13年發展歷程,深圳唯冠從幾百人規模,靠租賃廠房製造,發展至今,已擁有成熟的製造流程,先進嚴謹的管理制度,世界水準的品質檢驗。深圳唯冠於1996年通過ISO9002認證,1997年在香港上市,1999年一躍成為全球五大顯示器製造商之一。在不斷的成功中,Proview穩步發展,2000年成立冠巨偏轉線圈廠,為中國第一家自製DIY能力顯示器製造商。2001年,Proview成為中國第一家擁有LCD模組生產能力製造商。 因為擁有傲人的研發製造技術、知識與經驗,所以Proview成為全球知名顯示器製造商,同時在巴西及我國深圳、武漢、台灣均擁有先進制造基地,加上集團在關鍵零部件的巨大投資和強大生產能力,造就了Proview在生產的規模、品質掌控與彈性等各方面的強大競爭力。 Proview依靠在顯示器行業的強大贏利能力,使之有條件在光電存儲和資訊家電領域大顯身手。 公司以尖端顯示技術引領市場趨勢,除擁自有強勢品牌MAG、Proview、EMC,還與知名廠商HP、Siemens、ViewSonic、TGIC、聯想、方正、同方、神舟等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夥伴關係,服務網路遍及全國各省市。海外業務範圍遍及亞、歐、美等地區,公司正以迅猛速度開拓全球市場。

基地項目

項目位於泉州台商投資區,總投資5億人民幣,項目用地200畝,建築面積13萬平方米,主要研發和生產LED半導體照明產品,將建設LED晶片生產、機架生產、封裝、套用等標準廠房8萬平方米,倉儲物流中心4萬平方米,項目將建成在中國區的總部和華東地區最大的LED產業基地。項目全部投產後預計可實現年產值10億人民幣,創稅超億元。

商標糾紛

案件介紹

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個國家與地區分別註冊了iPad商標。2001年,唯冠國際旗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國內地註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
2006年,蘋果公司開始策劃推出iPad時發現,iPad商標權歸唯冠公司所有。2009年,蘋果公司與唯冠達成一項協定,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轉讓給蘋果。
但唯冠深圳方面表示,iPad的中國內地商標權並沒有包含在3.5萬英鎊的轉讓協定中,而且,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標權在中國內地的擁有者,唯冠台北公司沒有出售權力,所以iPad的中國內地商標權不屬於蘋果。
為此,蘋果公司和英國IP套用發展有限公司(下稱IP公司)將“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蘋果公司一方訴稱:2009年12月23日,唯冠國際CEO和主席楊榮山授權麥世宏簽署了相關協定,將10個商標的全部權益轉讓給英國IP公司,其中包括中國內地的商標轉讓協定。協定簽署之後,英國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萬英鎊購買所有的iPad商標,然後英國IP公司以10萬英鎊的價格,將iPad商標的所有權益轉讓給了蘋果公司。
兩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註冊號1530557“iPad”、註冊號1682310“iPad”商標專用權歸原告所有,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因商標權屬調查費、律師費所損失人民幣400萬元。

唯冠獲勝

深圳中院於2010年4月19日受理該案,並於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2011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蘋果公司及IP公司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人民幣4.56萬元,由兩原告承擔。
一審判決認為:原告要商業獲取他人商標,應當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應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與商標權利人訂立商標轉讓契約,並辦理必要的商標轉讓手續。而本案商標轉讓契約系原告IP公司與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且與被告之間的表見代理亦不成立。故,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予以駁回。

提起訴訟

2011年12月,唯冠公司代理律師肖才元表示,唯冠公司已開始在廣東地區對蘋果授權經銷商提起訴訟,要求蘋果經銷商停止侵權——停止使用iPad商標。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惠州市中院已分別受理案件,並將準備開庭。

索賠20億

2012年2月17日,唯冠方面在北京召開了媒體說明會。唯冠披露,蘋果當年通過欺詐手段獲得了iPad海外商標權,而且唯冠從未出售過大陸iPad商標權。唯冠商標案訴訟顧問李肅稱,目前正在委託美國律師,最快將在一個月內起訴蘋果公司欺詐,預計索賠至少20億美元。
另據訊息,深圳唯冠創始人楊榮山在今天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和君創業總裁李肅日前所說“在美國起訴蘋果、索賠20億美元”的說法並不代表深圳唯冠觀點。他已經聘請一家新的公關公司負責對外發布信息。
和君創業副總裁黃一丁今天表示,“楊榮山個人受到香港法院禁令約束,發表我們和君創業不 代表他本人發言的是正確的。”他表示,和君創業暫時將不再發布有關深圳唯冠與蘋果公司訴訟的信息。
2012年2月17日,深圳唯冠北京發布會上,和君創業總裁李肅在會上表示,當年蘋果利用英國IP公司購買iPad商標權時存在欺詐,將在美國起訴蘋果索賠20億美元。和君創業是深圳唯冠8家銀行債權人指定的重組顧問及iPad商標訴訟公關總協調公司。
楊榮山今天介紹媒體採訪時表示,“李肅講的不代表深圳唯冠,我們現在已經找到一家公關公司負責對外發布信息。”他還指出,所謂賠償100億美元、20億美元、4億美元等這些帶有具體數字的說法,均不是深圳唯冠的觀點。
楊榮山向媒體坦承,iPad商標權之爭,最好的解決方案是和解。“iPad商標的價值並非唯冠創造,我們不會對蘋果公司獅子大開口。”
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透露,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就“唯冠訴惠州蘋果經銷商iPad商標侵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判定蘋果經銷商——深圳市順電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構成侵權,禁止其銷售蘋果iPad相關產品。據了解,這是iPad商標糾紛中法院首次認定國內蘋果經銷商侵權。
唯冠被提請破產清算 iPad商標案或將因之中止
2012年03月02日,正當美國蘋果公司和深圳唯冠公司為iPad商標在中國內地歸屬權爭得難解難分之時,記者昨日從北京市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獲悉,一例針對深圳唯冠提起的破產清算申請,即將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而法院一旦裁定深圳唯冠進入破產清算程式,兩家公司對於iPad商標歸屬權的訴訟也將因之中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規定,深圳中院對此破產申請的審查已超期。陳憶律師表示,已於2月20日向深圳中院發出了《關於儘快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請求》。另據《破產法》規定,一旦法院裁定受理此申請,深圳唯冠與美國蘋果之間的iPad商標權訴訟將依法中止。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財產後,該訴訟才能繼續進行。
蘋果支付6000萬美元和解
2012年7月2日訊息,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透露,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本案調解協定於2012年6月25日生效。蘋果公司於2012年6月28日向該案的一審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上述民事調解書。深圳中院於今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蘋果公司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據悉,2012年6月2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雙方送達了民事調解書,該調解書正式生效。日前,蘋果公司已按調解書的要求向廣東高院指定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並於6月28日向該案的一審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上述民事調解書。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今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蘋果公司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這意味著,蘋果公司於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圓滿解決。

相關糾紛

拖欠律師費遭起訴
剛剛收到了6000萬美金的巨款,擺脫了官司的深圳唯冠這次又惹上了官司上身,因為拖欠律師費———在IPAD商標權案中,深圳唯冠方面的代理中介———深圳國浩律師事務所向鹽田區法院起訴唯冠拖欠其200萬美元的律師費。鹽田區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律師:唯冠欠代理費200萬美元
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謝湘輝一直是iPad商標案中,代表深圳唯冠方面進行出庭辯護的律師之一。由於唯冠在收到和解金後未按照契約約定支付律師費,國浩律師事務所將深圳唯冠告上了法庭。
謝湘輝稱“沒想到會出現這樣一個結果”,在成為深圳唯冠的代理方時,國浩律師事務所與深圳唯冠以風險代理的方式簽署了代理契約。而按照契約約定,在打完了官司,拿到了收益之後,將按照收益的比例收取律師代理費。謝湘輝透露,按照約定,國浩有權利從唯冠處獲得200萬美金(折合超過1000萬人民幣)。
“我們當時的約定是,一拿到賠償金或者是和解金,馬上就支付律師費用。沒想到從6月底到現在,和解金已經到賬這么久了,唯冠還沒有支付律師費,我們認為這真的太惡劣了。”謝湘輝說,在法律上,金額比較小的案子,會先經過律師的手,直接扣除律師費。但是由於和解金額較大,由法院監管,因此沒有直接扣除。但是這筆錢已經在唯冠賬上了,按照契約約定,唯冠應該馬上支付律師費用。此外,國浩方面還為唯冠墊付了海關備案費、購買證據費用等,但這些唯冠都未予以償還。
唯冠:優先付費 債權人或有意見
據新浪科技報導,深圳唯冠創始人楊榮山的解釋是,深圳唯冠如果正常運營,律師費用也許會優先支付,但唯冠不是正常運營,優先支付費用,債權人可能有意見。他強調,法院會按照法律條款進行處理,唯冠不會“扯皮”。
謝湘輝對此說法表示不認同。他說,6000萬美金已經到了唯冠的賬上,只是唯冠的資產被凍結了,法院對其進行資產監管,唯冠無法進行財產的處理。但是唯冠方面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請,先支付了律師費再做資產的其他分配。而所謂的“其他債權人不同意的說法”,謝湘輝認為,在當時與唯冠簽署契約時,債權人是知曉並同意的。
律師質疑其誠信
經濟之聲《天下公司》採訪了參與過iPad商標案的國浩律師謝湘輝,他向我們證實了訊息的真實性。並且表示,國浩律師事務所與深圳唯冠簽署的是風險代理契約,唯冠應該第一時間優先向他們支付律師費:
謝湘輝:2010年接受深圳唯冠代理的時候,深圳唯冠所有的資產其實已經被八大銀行申請查封了,所以深圳唯冠是沒有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經過對這個案子的分析,我們認為深圳唯冠是有道理的,我們表示願意免費代理,免費代理在法律上有風險代理的方式,就是說我們自費幫他維權,如果打贏了我們就提成,如果打輸了,我們是風險代理,一分錢收不到,當時作為債權人中國銀行也是同意的,這個契約都經他們批准,報他們備案的,所以當時約定我們這個比例在勝訴之後,他是第一時間立即優先向我們支付這個律師費的。
前不久,已經紛紛擾擾兩年之久的iPad在華商標案終於了結,蘋果公司支付了6千萬美元,與深圳唯冠正式達成和解。據了解,國浩律師事務所與深圳唯冠簽訂的委託契約曾約定,國浩有權利獲得和解金總額的4%。按照6千萬美元的和解金計算,深圳唯冠需要向國浩支付大約240萬美元,也就是1500萬元人民幣左右的律師費。
但是,在深圳唯冠上個月底拿到6千萬美元和解金之後,卻遲遲沒有支付律師費用。謝湘輝透露,除了律師費,國浩律師事務所在打官司的過程中,還幫唯冠墊付了一些法律方面的費用,這些費用唯冠也應該返還:
謝湘輝:按照律師行業的慣例,其實這6000萬美金是應該先扣除我們的律師費,剩下的才是深圳唯冠的收益,但是這筆錢後來全部劃到深圳唯冠的賬戶里去了,深圳唯冠劃到賬戶上去,我們就按照規定向他要求付風險律師費,包括我們的代墊費用,其實他的訴訟費,商標續傳費、海關備案費都是我們墊付的,他都沒有給,如果我們墊了他是應該返還給我們的,還有我們的律師費是按一定的比例給的,按照風險代理,我們國家法律規定,法務部規定是在30%範圍以內約定的,他要給我們的代理費大概是4%,這個是一個比較低的,不是很高的一個標準。
為了更全面地了解情況,我們也打通了深圳唯冠創始人楊榮山的電話,向他了解唯冠和國浩律師事務所之間的糾紛是怎么回事。楊榮山說,唯冠得到的和解金已經交由法院來支配,國浩律師事務所應該去找法院要錢:
楊榮山:這個我們這個錢在法院給法院分配,唯冠不會去對這個分配有任何的異議,如果是該優先就該優先,不該優先就不該優先,一切尊重法院的處理。我覺得作為律師他們對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都很清楚,今天他們做這個事,我個人是很不能理解,因為他們跟法院的溝通渠道也是很暢通的,我覺得有點借媒體來炒作這個事的感覺。
謝湘輝律師表示,他們一直想和深圳唯冠公司以及楊榮山本人溝通,但都沒有得到回應。他說,當初國浩律師事務所幫助唯冠打官司,是因為他們相信這一家講誠信的企業,但是他開始懷疑,唯冠是否還有誠信。
謝湘輝:我們當時選他已經收到錢之後我們已經要求他給,並且給他發函,那他都拒絕回復,並且要約他見面他也拒絕,楊榮山見面他也拒絕見面。當然他的理由也有很多,相信他也會跟媒體說,但是我們認為這都是沒有誠意的一個表現。以前我們堅信深圳唯冠是講誠信的企業,我懷疑他是否有誠信。如果是在跟律師契約委託協定都不想經手的情況下,這個企業應該是誠信標準是非常低的,或者根本是不合格的在誠信問題上。
而楊榮山則說,他和國浩律師事務所的溝通暢通無阻。對方一路以來都在利用媒體進行炒作,來打自己的知名度。國浩又訴諸媒體,就是想通過炒作,來給法院施加壓力:
楊榮山:當初簽代理協定都沒問題,我們從來都沒有否認,我們也沒有說不支付他,錢也在那裡,你應該找法院處理,為什麼訴諸媒體呢?這是不是一個不正確的做法,他們維權團隊一路以來都在逼媒體炒作,搞自己的知名度,你們看過去他們做的什麼事,就是在那裡炒作,我們溝通暢通無阻,他這個是很好笑的事情,他這是給法院壓力。
據報導,對於唯冠遲遲沒有支付律師費,楊榮山還有一個解釋是,如果深圳唯冠是一家正常運營的公司,律師費用也許會優先支付。但唯冠不是正常運營,如果優先支付律師費,唯冠的債權人可能有意見。對此謝湘輝表示,這種說法缺乏法律常識,不管是按照律師界的慣例,還是依照國家法律,他們的律師費都應該得到優先支付:
謝湘輝:第一他沒有經過破產程式,其實實際上他公司還是依法獨立的,他不需要經過債權人同意。第二個當時我們簽訂的這個委託契約,作為當時他的最大的債權人銀行,中國銀行,作為銀行債權人的主席單位,他們也是同意的,銀行不會不同意他支付,因為大家是簽了契約,白紙黑字就是應該給錢的。第三實際上他這個收益是律師維權團隊共同創造的,當時蘋果最早一審只賠100萬人民幣,最後打了兩年官司之後,最後通過我們努力之後蘋果賠了3.8個億,這個都是維權團隊付出的人力、物力、財力才得來的,對我們來講就是一個勞動報酬,跟他的所謂的普通債權是兩碼事,公司應該根據契約約定,向我們支付這筆費用,按照慣例和法律都應該這樣做。
據謝湘輝律師介紹,國浩律師事務所起訴唯冠的案件已經得到深圳市法院的受理,但是目前暫時還沒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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