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
某商店某月份的期初存貨成本100000元,售價總額125000元;本期購貨成本450000元,售價總額為675000元;本期銷售收入640000元,已收到支票。對本期購銷業務編制會計分錄如下(假定不考慮增值稅):
1.購入:
借:庫存商品675000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450000
商品進銷差價225000
2.銷售收入:
借:銀行存款64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640000
3.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640000
貸:庫存商品640000
4.計算進銷差價率:
進銷差價率=(25000+225000)/(125000+675000)×100%=31.25%
已銷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640000×31.25%=200000(元)
根據已銷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沖轉銷售成本:
借:商品進銷差價200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200000
解析
1.如何方便記憶呢?一定要比照“計畫成本法”進行記憶,把它看作一種特殊的“計畫成本法”,只要你將“售價”視為“計畫價”,“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比作“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那么有關過程和賬務處理都很容易理解了。將“售價”作為“計畫價”,省去了編制計畫價的工作量。
其實,就連“實際成本法”也可以理解為是以“進價”為“計畫價”,產生的材料成本差異率為零。
2.售價金額法並不是一種單獨的存貨計價方法,其實它是“零售價法”的一種賬務處理方式。筆者這裡不再對“零售價法”進行贅述。
3.會計教材上一般不涉及同一種商品售價調整對售價金額核算法賬務處理的影響,賬務處理其實很簡單,按照售價調整對庫存商品售價影響總金額,借記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貸記或借記“庫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