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禎十二年至十三年(1639—1640年),爆發
聲勢浩大的
張獻忠和
李自成領導的農民武裝暴動;當時,容美土司受明王朝的調遣,參與
鎮壓農民起義,對其下屬頒布了“有從賊者,斬族無赦”之約。唐鎮邦奉命領眾萬餘,在
房州、
竹山、
光化、
谷城等處
征剿農民起義軍,又征守荊州衛,護藩有功,被封為“
鎮國將軍”,並升為安撫使職。
崇禎十七年(1644年)秋,農民
起義軍數萬人再度入川,一路州縣
望風瓦解;唐鎮邦深感明王朝社稷將移,江山難保,加之對朝廷、官府
魚肉百姓,極為
憤慨,遂率領土家人民
倒戈反正,一舉攻進長陽縣城,守城的明軍聞風喪膽,紛紛潰逃;爾後,唐鎮邦為
防禦和
抗擊官兵進攻,修帥府於白溢大寨,利用險要地勢,修建了紅土關、漂水關、小章關、後關等隘,並在麥莊保(今謝家坪鄉)建有寬達三里的石城,石城周圍皆崖,惟有二路可上,唐鎮邦據此
天險與明軍
抗衡,後被
叛變的屬下
暗殺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