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唐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唐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南陽市委辦公室、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唐河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宛辦文〔2019〕9號),唐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縣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唐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清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唐河縣廣州路與福州路交叉口西五十米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劉清文 
  • 隸屬機構:唐河縣人民政府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性措施,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縣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性措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推動建立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措施,負責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全縣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省統籌辦法和全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擬定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措施,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監督實施國家和省、市、縣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相關規定以及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落實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唐工作或定居政策性措施;組織擬訂全縣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機關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和省、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縣委縣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等相關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部分縣管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指導全縣農民工就業創業和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問題的職責分工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用人單位編制餘缺和編制結構情況進行編制審核,核發《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並在用人單位辦理完相關進人手續後,登記《機構編制管理台賬》。相關部門憑《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辦理錄用、聘用(任)、調配等手續,憑《機構編制管理台賬》辦理工資核定、社會保障等手續。
2、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社會保險服務平台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套用和服務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擔財務、局屬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課題調研、新聞宣傳、輿情管理、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信訪股。負責民眾來信、來電、來訪和網上信訪辦理工作,負責重大事項信訪評估工作,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穩定工作。
(三)行政審批股(法規規劃與社保基金監督股)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相關工作;組織推動“放管服”工作;負責便民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等工作;按照職責許可權對人事考試中應試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認定與處理;擬訂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編制草案工作;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項目和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統籌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有關信息化建設和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全縣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體系,依法對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運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社會保險基金違法違規案件,按職責分工組織指導社會保險欺詐案件查處移送工作。
(四)就業促進股(農民工工作股)。擬訂全縣統籌城鄉就業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勞動者公平就業、充分就業;擬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建立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特殊群體就業、就業援助、創業擔保貸款、就業創業培訓和勞務派遣管理工作;實施就業統計監測制度;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受理、審核就業補助資金各項補貼補助資金申請,公示、確認審核結果;落實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唐就業管理辦法;承擔縣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跨地區勞務協作、農民工返鄉創業、家庭服務業相關政策落實和相關信息工作;承擔縣推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股。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管理;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特殊需要人員的選拔、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全縣人員調配、聘用事宜;監督指導大中專畢業生接收事宜;承擔全縣股級以下人員因公出國(境)的政審備案工作。
(六)職業能力建設股。組織擬訂全縣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定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性措施、規劃;指導開展技工院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管理職業技能鑑定和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承擔縣全民技能振興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職稱改革辦公室)。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選拔、培養、引進工作,負責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廷長離退休年齡工作,負責聯繫和服務專家工作;研究擬訂留學回國人員來唐工作辦法,組織落實博士後與留學回國人員管理政策,開展博士後學術交流、科研成果轉化和推廣;承擔有關方面的人才工作;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政策和職稱分類評價標準,對職稱的整體數量和結構進行合理配置,負責事業單位職稱評聘計畫備案;負責職稱評審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職稱評審委員會的組建,並對評審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職稱申報資格審查及職務聘任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推進工作;參與人才政策性措施和人才發展規劃的擬定工作。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負責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擬訂並完善全縣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培訓等措施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相關人事管理備案事宜。
(九)勞動關係和勞動保障監察股股。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推進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指導和調控政策,參與擬定最低工資標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薪酬分配;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實施國家工時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關制度規定;貫徹落實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指導鄉鎮(街道)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十)調解仲裁管理股。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和政策,推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組織、基礎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調解和處理工作,依法協調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建立仲載員培訓制度,負責仲裁員的業務培訓、資格認定;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工資福利股。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政策;負責全縣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和動態調整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標準審核、福利待遇核定、工資統發核准和退休、退職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待遇審核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
(十二)社會保險股。擬定全縣養老保險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負責全縣企業(職業)年金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落實企業(職業)年金政策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落實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推動落實職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指導和監督全縣企業職工退休工作;監督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規劃、標準和運行機制和社會保障安置措施;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落實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承擔失業人員的資格認定、統計工作,組織實施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失業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方案,負責全縣統籌單位失業保險的管理及對全縣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指導、監督、考核;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貫徹執行工傷保險管理辦法,規範全縣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承擔全縣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負責因公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資格確認,協調處理涉及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的重大事項和疑難問題。
(十三)人事股(任免獎勵股)。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擬定全縣表彰獎勵辦法,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榮譽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辦部分縣管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

行政編制

唐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13名。
唐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通知。

現任領導

唐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清文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工作地址:唐河縣廣州路與福州路交叉口西五十米。
通訊地址:唐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時間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縣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6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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