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松華,男,漢族,2000年12月擔任河南省漯河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局長,2012年6月,河南漯河市工商局高新分局解放路工商所所長軒禾實名舉報稱:唐松華在擔任該局局長12年中違法違紀。主要問題有:唐松華利用職權違規收費300餘萬元;違規使用即時處罰小票,並逼著所隊長各自掏錢買罰沒小票,以完成分局罰沒任務;用辦公經費墊付罰沒款;利用職務之便,採取虛報冒領、收入不記賬、虛開發票平賬等手段,大肆侵吞辦公經費369萬元;充當制假、售假的“保護傘”。就以上舉報問題,軒禾還提供了大量的相關照片證據。隨後河南省工商局組織調查此事,被舉報的唐松華被調離原崗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松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男
舉報過程,調查結果,
舉報過程
軒禾說從2012年二月份,他和其他同志就給市局反映問題,但市局很曖昧,後來又給省局寫信反映問題。軒禾認為,後來市局雖然調查了此事,但結果明顯是在袒護高新分局局長唐松華。
2012年五一節前後,軒禾找到漯河市工商局問詢其舉報唐松華違紀違法行為的調查結果。軒禾說,市局已經有了調查唐松華的書面結果,“問市局要,但一直不願給”。軒禾說,第二次找市局要“唐松華的書面調查結果”時,漯河市工商局紀檢組組長李淮就其舉報唐松華違紀違法問題,給予了口頭回答。軒禾自己還有錄音。他對漯河市工商局紀檢組的調查結果滿腹質疑。
軒禾說,漯河市工商局調查組回復的調查結果其中:2001年—2008年,高新分局用正規管理費票據收了72萬元。用綜合費一共收取92.8萬元,支出了107萬元;綜合費收取本著取之於市場,用之於市場的原則,用於市場線路的改造、東方市場工商所的經費、臨時人員的工資、補貼、修繕費、公務費;這種收費是在特殊的背景下產生的,票據是在開發區管委會領的。
而軒禾的疑問是:東方所何時有過臨時工,又是給哪些臨時工發了工資?有沒有存在虛支冒領的情況?補貼是補貼在哪裡了?公務費又是什麼?東方大市場的房子都是個人所有,房租、水電和房屋的修繕都是商戶和房東自己出資,修繕費又修繕了什麼?
“如果票據是在開發區領的,為什麼沒有一個財務章?只有工商所的章。即便是在開發區領的票,一個區級單位怎可隨隨便便發票收錢?這不是違規收費是什麼?”
軒禾說,在“唐松華逼著所隊長各自掏錢買罰沒小票,完成分局罰沒任務”這個問題上,市局調查組回復稱:“逼著所隊長們掏錢買小票這個基本上證實了。經過查證2009年11月份分局賣了小票,剛開始他們不認,但調查出來後他們沒有否認。”
關於高新分局局長唐松華用辦公經費墊付罰沒款一事,市局調查組回復結果:“2009年以來,存在執法不規範的問題,在2009—2011年案卷里,存在著有票無案卷的情況,不排除這種可能,但沒有直接證據。”
軒禾對此的疑問:“有罰款票沒有案卷難道不是證據?市局調查組這樣模稜兩可的說話,實在讓人費解。”
關於舉報唐松華充當制假、售假的“保護傘”的問題,漯河市工商局調查組回覆:“根據談話了解,東方大市場制假售假的問題,主要是其特殊的歷史背景和客觀原因造成的,包括地方政府的保護等,不能簡單的歸結為唐松華一個人和高新分局的責任。但是分局基於上述原因,存在打假不徹底的問題。”
軒禾對此的疑問:制假售假的歷史背景是什麼?客觀原因又是什麼?地方政府的保護是誰在保護?監管市場的主力軍是工商部門?唐松華作為分局一把手,公然充當制假、售假者保護傘,他不負責任誰負責任?
軒禾:“另外,調查組的東方大市場工商所在2011年對商戶進行了集中處罰,其實就是每戶造假者繳納的2000—3000元不等的罰款,其實就是“保護費”,2011年該市場收取造假者罰款30萬元。”
調查結果
軒禾對漯河市工商局紀檢組的調查結果頗為費解,他認為市局主要領導在袒護高新分局局長唐松華。記者問軒禾:“你實名舉報頂頭上司,不怕嗎?”軒禾告訴記者:“因為唐做的太過分了。我沒有辦法。”
為進一步了解此事的情況,記者電話聯繫了被舉報者漯河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局長唐松華。唐讓我們與該市局宣教科或紀檢部門聯繫,並告訴我們:“上邊安排好了,不讓我說。”記者與漯河市工商局局長王欣取得聯繫,試圖聽聽王欣局長的說法,但王局長語氣十分焦急的告訴我們:“給監察室聯繫”,隨即便掛斷了電話。
隨後,記者又致電漯河市工商局紀檢組組長李淮了解情況。李淮告訴我們:“這個事,省局已經安排我們調查過,不方便透露。”李對此同樣不願說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