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時期的審計

唐朝時期的審計,指唐朝時期勾檢制度,即隋唐行政機構內在的監督機制,財務勾檢是勾檢系統中極為重要的方面。唐代勾檢制度幾乎存在於所有官府,各級官府都設有勾官,尚書都省是全國行政管理勾檢部門的中央領導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朝時期的審計
  • 出處:《現代審計大辭典》
義寧二年(公元618年)李淵廢隋恭帝,建國號為唐。唐代歷史289年隋唐時期的經濟財政制度主要有戶籍計賬制、均田制、租庸調製、兩稅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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