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文奇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逮捕,一審宣判,二審裁定,
人物履歷
歷任泰州市高港區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泰州醫藥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泰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泰州濱江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人民網南京2015年3月17日電 (記者吳紀攀)江蘇泰州市紀委17日訊息,泰州醫藥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泰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濱江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唐文奇因涉嫌嚴重違紀,在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5年6月9日被刑事拘留。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公開信息網訊息,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同年6月26日依法對唐文奇以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一審宣判
一、被告人唐文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三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三萬元。二、受賄所得贓款人民幣三十一萬一千五百八十八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原審被告人唐文奇不服,提出抗訴。
二審裁定
2017年4月26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刑事裁定:
一、撤銷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泰中刑二初字第00011號刑事判決。
二、抗訴人唐文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三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6月9日起至2018年3月8日止)
三、受賄所得贓款人民幣311588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