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故秘書少監陳公行狀

《唐故秘書少監陳公行狀》是唐代柳宗元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唐故秘書少監陳公行狀
  • 出處:《全唐文》
  • 作者:柳宗元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唐故秘書少監陳公行狀
五代祖某陳宜都王。
曾祖某,皇會稽郡司馬。
祖某,皇晉陵郡司功參軍。
父某,黃右補闕、翰林學士、贈秘書少監。
某州某縣某鄉某里,陳京年若干狀。
公姓陳氏,自潁川來,隸京兆萬年胄貴里,諱京。既冠,字曰慶復。舉進士,為太子正字、鹹陽尉、太常博士、左補闕、尚書膳部考功員外郎、司封郎中、給事中、秘書少監。自考功以來,凡四命為集賢學士。德宗登遐,公病痼,輿曳就位,備哀敬之節,由是滋甚,遂以所居官致仕。貞元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終於安邑里妻黨之室。無子。伯兄前監察御史璫,仲兄前大理評事萇。以公文行之大者,告於嘗吏於公者,使辭而陳之。
大曆中,公始來京師,中書常舍人袞、楊舍人炎讀其文,驚以相視曰:“子云之徒也。”常以兄之子妻公,由是名聞。游太原,太原尹喜曰:“重客至矣。”授館致餼,厚以泉布獻焉。公曰:“非是為也。某嘗為〈北都賦〉未就,願即而就焉。其宮室城郭之大,河山之富,關閈之壯,與其土疆之所出,風俗之所安,王業之所興,茍得聞而睹之足矣。若曰受大利,是以利來,蓋異前志也。吾不能,敢辭。”遂逆大河,逾北山,仿佯而歸。〈賦〉成,果傳天下。為鹹陽尉,留府廷,主文章,決大事,得其道。為博士,舉疵禮。修墜典,合於大中者眾焉。涇人作難,公徒行以出,奔問官守。段忠烈之死,上議罷朝七日。宰相曰:“不可,方居行宮,無以安天下。”公進曰:“是非宰相之言。天子褒大節,哀大臣,天下所以安也,況其特異者乎?”上用之。其勤勞侍從,謀議可否,時之所賴者大。巡狩告至,上行罪己之道焉,曰:“凡我執事之臣,無所任罪。予惟不謹於理而有是也。”將復前之為相者。公曰:“天子加惠群臣而引慝焉,德至厚也,而為相者復,是無以大警於後,且示天下。”率其黨爭之。上變於色,在列者鹹洶而退。公大呼曰:“趙需等勿退!”遂進而盡其辭焉。不果復。上迎訪太后,間數歲,外頗怠其禮。公密疏發之,天子感悅焉。初禮部試士,有與親戚者,則附於考功,莫不陰授其旨意而為進退者。及公則否,卓然有有司之道,不可犯也。太廟闕東向之禮且久矣,公自為博士、補闕、尚書郎、給事中,凡二十年,勤以為請。殷祭之不墜,繄公之忠懇是賴,故有赤紱銀魚之報焉。昭陵山峻而高,寢宮在其上。內官懲其上下之勤,挽汲之艱也,謁於上,請更之。上下其議,宰相承而諷之,召官屬使如其請。公曰:“斯太宗之志也。其儉足以為法,其嚴足以有奉,吾敢顧其私容而替之也?”奏議不可。上又下其議,凡是公者六七人,其餘皆曰更之便。上獨斷焉,曰:“京議得矣。”從之。在集賢,奏秘書官六員隸殿內,而刊校益理。納資為胥而仕者罷之。求遺書,凡增繕者,乃作藝文新志,制為之名曰《貞元御府群書新錄》。始御府有食本錢,月權其贏以為膳,有餘,則學士與校理官頒分之,學士常受三倍,由公而殺其二。書史之始至,入禮幣錢六十緡,亦皆分焉,公悉致之官,以理府署作書閣,廣群官之堂,不取於將作少府,而用大足。居門下,簡武官,議典禮。上以為能,益器之。與信臣議,且致相位。遇公有惑疾,使視之,疾甚,不能知人,遂不用。用鄭吏部、高太常為相,而以秘書命公,所以示優之也。
公有文章若干卷,深茂古老,慕司馬相如、揚雄之辭,而其詁訓多《尚書》、《爾雅》之說,紀事樸實,不茍悅於人,世得以傳其稿。其學自聖人之書以至百家諸子之言,推黃、炎之事,涉歷代洎國朝之故實,鉤引貫穿,舉大苞小,若太倉之蓄,崇山之載,浩浩乎不可知也,豈揚子所謂仲尼駕說者耶?
夫其忠烈之褒也,相府之有誡也,太廟之東向也,昭陵之不更其故也,官守之不可奪也,立言之不可誣也,利之不茍就也,害之不茍去也。其忠類朱雲,其孝類潁考叔,廉類公儀休,而又文以文之,學以輔之,而天子以為之知。既得其道,又得其時,而不為公卿者,病也。故議者鹹惜其始,而哀其終焉。
公之喪,凡五十四日,而夫人又沒,毀也。夫人之父曰偕,司農卿。祖曰某,贈太子太保。宗元,故集賢吏也,得公之遺事於其家,書而授公之友,以志公之墓。謹狀。永貞元年八月五日,尚書禮部員外郎柳宗元狀。

作者簡介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東(今山西省永濟市)人。唐朝的文學家、思想家。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元和十四年卒,年47歲,世稱“柳柳州”,亦稱“柳河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