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學院計算機協會

唐山學院計算機協會

2002年10月,唐山學院“計算機協會”向團委及社團提出申請成立。協會自成立之日起唐院計算機協會就以“團結、務實、求新、進取”為宗旨,以豐富廣大同學的業餘文化生活,普及計算機知識,增強專業技能為理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學院計算機協會
  • 外文名:computer
簡介,簡章,總則,負責人的權利,注意事項,關於會員,工作方式,獎懲制度,選舉制度,其他,附則,

簡介

2002年10月,唐山學院“計算機協會”向團委及社團提出申請成立。協會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團結、務實、求新、進取”為宗旨,以豐富廣大同學的業餘文化生活,普及計算機知識,增強專業技能為理念。
唐院計算機協會唐院計算機協會
協會的主要活動是對會員進行專業技能的培訓,以講座及DIY為主。招員以本校學生為主。活動經費以拉贊助為主。機構設定如右圖:

簡章

總則

第一條:計算機協會是一個以服務廣大同學為目的的學生組織,為營造積極、文明、求知的學習氛圍而成立。
第二條:計算機協會是團委的一個下屬組織,各項工作受團委的直接領導和監督。
第三條:計算機協會是以素質教育為工作方向,是同學們聯絡、溝通、交流的橋樑和紐帶。
第二章 關於負責人

負責人的權利

(一)制定工作計畫,組織各種活動。
(二)有權對違反校規、本協會章程的會員進行口頭警告。
第五條:負責人的義務
(一)遵守學校、團委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對會員及其他同學提出的各種問題,有義務進行解答。但若超出自己的職責範圍或涉及個人隱私,則可不予答覆。
(三)各部、處要定期向會長匯報工作情況。若有活動,結束後寫出匯報總結,並及時上交辦公室。
(四)有幫助會員及其他困難同學的職責。
(五)辦公室及各處的負責人要對各自的本職工作認真負責,相互協調,更好的為同學們服務。
(六)有協助團委組織業餘文化生活的義務。
(七)在工作交往活動中,嚴格要求自己,隨時隨地維護自己及協會的形象。
(八)協會會長不能擅自任免各處、室的負責人。如有必要,須經協會組織委員會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並向全體會員通報。

注意事項

(一)負責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
(二)有較強的責任感,有不怕困難的堅定信念,有不斷進取的優秀品質。
(三)負責人的歷屆選舉,以本協會的優秀會員優先,受到過學校違紀處罰的不得擔任協會負責人。
(四)個別人不能擅自組織比賽,招收和開除會員。
(五)本協會負責人不得擔任其他協會負責人等職務。

關於會員

第七條: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應遵守學院,社團和本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按照協會的規定按時開會,參加活動。
(三)在活動交往中,嚴格要求自己,隨時隨地維護自己及本協會的形象。
第八條:新會員的招收
(一)凡是熱愛計算機、網路、電子商務且能遵守本協會各項規章制度的唐山學院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新會員的招收應提前安排,周密計畫,工作細緻,保質保量。
(三)協會將從協會會員中選拔技術全面,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同學,配合協會工作,提高協會整體水平。
第九條:會員應注意的事項
(一)熱愛本協會,按照協會的規章制度辦事。
(二)堅持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積極配合協會的活動。

工作方式

第十條:協會成員本著為同學們服務的原則,熱心、主動、積極的工作。
第十一條:協會要根據會員的實際情況,靈活調整活動的計畫與內容,提高同學們的計算機套用能力。
第十二條:本協會應定期召開例會,對前一階段的工作進行總結,並對下一階段的工作進行安排,辦公室作會議記錄。
第十三條:會長在每學期末向團委報告組織運行和工作情況。
第十四條:承擔團委、社團一些臨時性、應急性工作任務。

獎懲制度

第十五條:每學期都將選出優秀工作者和優秀會員,評定標準以平時的出勤情況、表現,對本協會的貢獻等。
第十六條:由協會全體會員提名,經組織委員會集體討論通過,向社團申報。
第十七條:不遵守院、社團、協會的規章制度,出勤差、表現差,對本協會產生負面影響的,視情節進行相關處罰。

選舉制度

第十八條:每學年第一學期活動結束後三星期內選舉產生各部部長、副部長。在第二學期活動開始一個月內,提名協會正、副會長,原則上會長在各部部長、副部長中產生。考察期為三個月,在第二學期活動結束後兩周內正式選舉產生協會新一屆會長。
第十九條:各部部長在第二學期工作期滿,並延至帶出新一屆本部幹事後,方可辭職。
第二十條: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會長、各部幹事分別算作兩個獨立的投票實體。其中會長的投票結果折計總票數的百分之四十九,各部幹事的投票結果折計總票數的百分之五十一。

其他

第二十一條:每學期招員的人數、簡歷等統一建檔。
第二十二條:協會各成員在規定的會議、活動中如有事向本協會相關負責人請假,如三次以上不到且不請假者,或事假超過四次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三條:協會各成員要協調好學習與活動的關係,保障兩不掉隊,如出現兩科或兩科以上不及格者,應自覺退會。(註:不是懲罰而是為促使其抽出更多時間學習)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與院、團委之規定有衝突,則以院、團委之規定為執行依據。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唐山學院計算機協會所有。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團委、社團批准我協會成立之日起生效執行。
備註:
2002年9月2日初稿:劉洋 劉亮
2004年3月7日修訂稿:張偉華 趙國權 李征
2006年12月1日修訂稿:江椿橋 趙小妹 周婷婷
2007年12月1日修訂稿:岳建軍 王勇 趙立師
2008年8月8日修訂稿:李璟 張興宙 郭永濤
2009年9月3日修訂稿:王躍清 孟迪 盧春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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