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表現,診斷鑑別,疾病治療,治療原則,用藥原則,
臨床表現
1.上、下唇黏膜翻出;
2.口唇閉合困難;
3.常伴流涎;並有吞咽、語言等功能障礙;
4.心理負擔較重。
診斷鑑別
診斷依據
1.唇部外傷,燒傷或感染病史。
2.上、下唇黏膜翻出。
3.口唇閉合困難。
4.常伴有流涎,並可有進食、語言、呼吸等功能障礙。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1.局限性者宜用局部皮瓣修復。
2.疤痕廣時可施行游離植皮術,或採用遠位皮瓣修復。
3.下唇嚴重外翻合併頦頸、頦胸疤痕攣縮時作廣泛疤痕的切除,結合套用植皮和皮瓣修復。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用A項藥不能控制感染時可以用用藥框限“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