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寺廟、祠堂等供奉場所哭祭。根據不同的地方習俗和朝代有不同釋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哭廟
- 拼音:kū miào
- 注音:ㄎㄨ ㄇㄧㄠˋ
- 出處:《辛丑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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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哭廟”是蘇州一帶流傳已久的習俗。當地經濟發達,人文薈萃,來自殷實之家、中產階級的讀書人成為一股重要的社會監察力量,當官府有不法之事不當之舉,士子們每每聚集文廟,作《卷堂文》,向祖師爺孔聖人哭訴後,更召集民眾向上級官府申告。
在明朝,人多勢眾的“哭廟”申告往往能令官府不敢小視而採納。但換了新朝,老皇曆撞了南牆。因“哭廟案”牽涉入獄又幸免於難的顧予鹹在《雅園居士自敘》中分析說,清朝統治者因為對“哭廟”習俗“未之前聞,張皇摭拾”,故興起大獄。這種說法未必可信,疑有為清朝統治者開脫之嫌疑。
哭廟案
清順治十八年,順治駕崩,哀詔於二月一日下達吳縣,府衙設靈舉哀痛哭三日。同時,蘇州發生了“抗糧哭廟”案。
“哭廟案”事起於蘇州吳縣新任縣令任維初,順治十七年,一面以嚴刑催交賦稅,杖斃一人,一面大舉盜賣官米,中飽私囊。吳中百姓不堪其苦。以金聖歎為首的幾個秀才,因同情農民的遭遇,寫了“揭帖”到哭靈場所控告縣官,金聖歎將矛頭指向包庇部下的巡撫朱國治,《哭廟文》寫道:“順治十八年二月初四,江南生員為吳充任維初,膽大包天,欺世滅祖,公然破千百年來之規矩,置聖朝仁政於不顧,潛赴常平乏,夥同部曹吳之行,鼠窩狗盜,偷賣公糧。罪行發指,民情沸騰。讀書之人,食國家之廩氣,當以四維八德為儀范。不料竟出衣冠禽獸,如任維初之輩,生員愧色,宗師無光,遂往文廟以哭之……”。
朱國治大為震怒,當場逮捕了倪用賓等五名秀才。後來被逮捕的十一名主犯中,有倪用賓、沈玥、顧偉業、張韓、來獻琪、丁觀生、朱時若、朱章培、周江、徐介、葉琪等人,其中並沒有金聖歎。四月二十七日,金聖歎、丁子偉二人才被逮捕,金聖歎高呼先帝,被掌二十巴掌。朱國治將哭廟文的起草人金聖歎作為首犯拘捕,冠以“搖動人心倡亂,殊於國法”之罪,最後倪用賓、沈琅、顧偉業、張韓、束獻琪、丁觀生、朱時若、朱章培、周江、徐玠、葉琪、薛爾張、姚剛、丁子偉、金聖歎、王仲儒、唐堯治、馮郅等十八人被判死罪,七月十三日立秋,在南京三山街執刑。
據《辛丑紀聞》記載:“至辰刻,獄卒於獄中取出罪人,反接,背插招旌,口塞栗木,挾走如飛。親人觀者稍近,則披甲者槍柄刀背亂打。俄爾炮聲一震,一百二十一人皆斃死。披甲者亂馳,群官皆散。法場之上,惟血腥觸鼻,身首異處而已。”《哭廟紀略》記載,沈大章由其叔收屍,倪用賓、薛爾張、周江三人由顧予鹹收葬;其餘十四人則由親人收葬。
清朝封建禮儀
清代皇帝死後,地方官吏士紳到萬壽宮或廟宇等處哭奠,稱哭廟。
出處
清 無名氏 《辛丑紀聞》:“ 薛爾張 等六人,則與哭廟之舉者也。”按, 清 代各地道觀中,凡供奉皇帝萬歲牌的生祠稱萬壽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