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政體
哥斯大黎加是
拉丁美洲地區實施民主政治最悠久和最穩定的國家之一。1821年獨立以來,
哥斯大黎加逐漸形成了現代政治體制和文人政府制度。1948年短暫的內戰結束之後,1949年11月7日,哥斯大黎加正式頒布現行憲法,文人政府和民主選舉的模式得到確認和鞏固。此後,哥斯大黎加政局一直非常穩定,從未發生過任何政變和內戰,被稱為“和平的
綠洲”和“
中美洲的
瑞士”。
哥斯大黎加憲法規定:“哥斯大黎加是一個自由、獨立的民主共和國;共和國政府是民眾的、代議制的、輪換制的和負責任的政府;立法、行政和司法
三權分立,獨立行使政府權力,立法大會行使立法權,總統行使行政權,最高法院及其依法設立的其他法院行使司法權。”哥斯大黎加憲法有意把立法機構的章節置於行政機構的章節之前,凸顯對後者的約束,防止強人出現,為防止濫用職權,除了這三個權力機構,憲法規定設立被視為國家”第四權力機構“的最高選舉法院,該機構具有高度的獨立性,由立法大會選出的中立法官組成,擁有民眾高度的尊重和支持,主要負責有關選舉活動的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選舉過程、決定參選政黨名單、評估選舉結果,其宣布的選舉結果具有決定性意義。
職務概述
總統候選
憲法規定:凡是本土所生的哥斯大黎加公民,年滿30歲、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而且不是
教士,均可當選總統或副總統;總統和副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4年,不能連任;總統缺位時,依次由第一副總統、第二副總統和議長接任。2003年4月,哥斯大黎加再次修憲,允許前總統在離任8年後可再次參加總統競選。
總統職權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職權包括:自由任免政府各部部長;在官方性質的行為活動中代表國家:行使武裝部門最高指揮權:向議會提交有關各種行政事務和本國政治形勢的書面咨文,提出有利於國家進步的重要措施,指導國家的國際關係;接見外國元首與外交代表,並容許他國派駐領事;召集議會的常會與特別會議;在憲法規定的時間向議會提交國家預算案;指揮國家的武裝部隊以保持國家的秩序、防衛與安全;自由任免武裝部隊成員、居機要職務的官員與雇員以及其他文官法所明確規定的人員;監督各行政機構與人員的職能;核准並頒布法律,規定法律的施行,執行法律,並監督法律的確實執行;在法律的執行中行使提案權和否決權;維持國內秩序與安寧,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衛公眾自由;依法律規定國家年度收入的徵集與支出;締結協定、公共條約和協定,並予以公布和施行;頒布航行許可證等等。
總統和各部部長組成政府委員會(內閣)、總統任主席。內閣行使以下只能:請求議會宣告緊急狀態,授權徵兵、組織軍隊和媾和;依法行使赦免權;任命隸屬行政機構的自治機構和董事;解決總統提出的其他事務。
總體而言,1949年憲法對總統的權力進行了多方限制,改變了1871年憲法中總統權力過分集中的情況,使得哥斯大黎加總統成為拉丁美洲“行政權最弱的總統”,憲法規定總統不能使用否決權,不能否決議會通過的國家預算,不能否決議會通過的國家預算,不能通過頒布政令的手段頒布法律,還規定總統必須在徵得議會許可的情況下才能出國。
總統官邸
哥斯大黎加總統府位於哥斯大黎加首都聖何塞的薩波特區,總統專機是由哥斯大黎加空中警戒服務提供的
比奇空中國王90。
現任總統
哥斯大黎加最高選舉法院2018年4月1日晚宣布,根據對當天舉行的總統選舉第二輪投票中95.6%選票的統計,執政黨公民行動黨總統候選人
卡洛斯·阿爾瓦拉多獲得60.7%的選票,已鎖定勝局。
歷任總統
1821年哥斯大黎加獲得獨立,1823年加入
中美洲聯邦,1825年頒布《哥斯大黎加自由國家基本法》,確立了哥斯大黎加作為中美洲聯邦組成部分的部分獨立地位。
2、何塞·拉斐爾·加列戈斯(José Rafael Gallegos)1833年3月8日—1835年3月5日
臨時國家元首
華金·莫拉·費爾南德斯(Joaquín Mora Fernández)1837年3月1日—1837年4月17日
5、
布勞利奧·卡里略·科利納(Braulio Carrillo Colina)1838年5月27日—1842年4月8日
臨時國家元首
安東尼奧·平托·索亞雷斯(António Pinto Soares)1842年9月11日—1842年9月27日
7、何塞·馬里亞·阿爾法羅·薩莫拉(José María Alfaro Zamora)1842年9月27日—1844年11月29日
臨時國家元首弗朗西斯科·馬里亞·奧雷亞穆諾·博尼利亞(Francisco María Oreamuno Bonilla)1844年11月29日—1844年12月7日
8、
拉斐爾·莫亞·穆里略(Rafael Moya Murillo)1844年12月7日—1845年3月1日
9、何塞·拉斐爾·加列戈斯(José Rafael Gallegos)1845年3月1日—1846年6月7日
10、何塞·馬里亞·阿爾法羅·薩莫拉(José María Alfaro Zamora)1846年6月7日—1847年3月7日
11、何塞·馬里亞·卡斯楚·馬德里斯(José María Castro Madriz)1847年3月7日—1848年8月31日
1848年何塞·馬里亞·卡斯楚·馬德里斯政府頒布憲法,宣布哥斯大黎加為共和國,實行總統制,卡斯楚當選為第一任總統。
1、何塞·馬里亞·卡斯楚·馬德里斯(José María Castro Madriz)1848年8月31日—1849年11月16日
臨時總統
米格爾·莫拉·波拉斯(Miguel Mora Porras)1849年11月16日—1849年11月26日
3、何塞·馬里亞·蒙特亞萊格雷·費爾南德斯(José María Montealegre Fernández)1859年8月14日—1863年5月8日
5、何塞·馬里亞·卡斯楚·馬德里斯(José María Castro Madriz)1866年5月8日—1868年11月1日
6、
赫蘇斯·希門尼斯·薩莫拉(Jesús Jiménez Zamora)1868年11月1日—1870年4月27日
臨時總統
布魯諾·卡蘭薩·拉米雷斯(Bruno Carranza Ramírez)1870年4月27日—1870年8月8日
代總統
比森特·埃雷拉·塞萊東(Vicente Herrera Zeledón)1876年7月30日—1877年9月23日
續任總統
托馬斯·瓜迪亞·古鐵雷斯(Tomás Guardia Gutiérrez)1877年9月23日—1882年7月6日
臨時總統
薩圖尼諾·利薩諾·古鐵雷斯(Saturnino Lizano Gutiérrez)1882年7月6日—1882年8月10日
10、
卡洛斯·杜蘭·卡廷(Carlos Durán Cartín)1889年11月7日—1890年5月8日
16、
阿爾弗雷多·岡薩雷斯·弗洛雷斯(Alfredo González Flores)1914年5月8日—1917年1月27日
18、胡安·包蒂斯塔·基羅斯·塞古拉(Juan Bautista Quirós Segura)1919年8月13日—1919年9月2日
21、
克萊托·岡薩雷斯·維克斯(Cleto González Víquez)1928年5月8日—1932年5月8日
24、拉斐爾·安赫爾·卡爾德龍·瓜迪亞(Rafael Ángel Calderón Guardia)1940年5月8日—1944年5月8日
臨時總統
桑托斯·萊昂·埃雷拉(Santos León Herrera)1948年4月20日—1948年5月8日
1948年
哥斯大黎加內戰結束後,
何塞·菲格雷斯·費雷爾領導的執政委員會自稱“第二共和國”創立委員會,要建立區別於從前的第一共和國的第二共和國,執政委員會在1948年底召開制憲會議,制定了新憲法,同時取消了軍隊,新憲法於1949年11月7日正式生效,從此哥斯大黎加歷史進入新時代。
第二共和國執政委員會主席
何塞·菲格雷斯·費雷爾(José Figueres Ferrer)1948年5月8日—1949年11月8日
26、奧蒂略·烏拉特·布蘭科(Otilio Ulate Blanco)1949年11月8日—1953年5月8日
27、
何塞·菲格雷斯·費雷爾(José Figueres Ferrer)1953年5月8日—1958年5月8日
31、
何塞·菲格雷斯·費雷爾(José Figueres Ferrer)1970年5月8日—1974年5月8日
36、拉斐爾·安赫爾·卡爾德龍·福涅爾(Rafael Ángel Calderón Fournier)1990年5月8日—1994年5月8日
37、何塞·馬里亞·菲格雷斯(José María Figueres Olsen)1994年5月8日—1998年5月8日
41、
勞拉·欽奇利亞·米蘭達(Laura Chinchilla Miran)2010年5月8日—2014年5月8日
42、
路易斯·吉列爾莫·索利斯(Luis Guillermo Solís Rivera)2014年5月8日—2018年5月8日
43、
卡洛斯·阿爾瓦拉多(Carlos Alvarado Quesada)2018年5月8日—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