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哥德爾本體論證明
- 外文名:Gödel's ontological proof
- 提出者:庫爾特·哥德爾
- 提出時間:11世紀
簡介,證明,聖安瑟倫的論點,哥德爾的證明,證明中用到的公設,批評,
簡介
哥德爾的論證證明用上了由他本人及克里普克等20世紀邏輯學家所發展的模態邏輯,分開了必需的真與偶然的真。表示必然性,而表示可能性。證明的關鍵在於利用“神可能存在”(定理2)及神的極致性(定義1)去推導出“神必然存在”(定理4)。在S5模態邏輯系統的框架下,這項結論可謂全然有效,因此相當驚人。然而,若使用相同的邏輯推論去假設極致偉大的存有不存在,也同樣沒有任何自相矛盾之處。
證明
聖安瑟倫的論點
11世紀的義大利僧侶聖安瑟倫,其論點用最簡潔的表達如下:“God, by definition, is that than which a greater cannot be thought(i.e.). God exists in the understanding(i.e.). If God exists in the understanding, we could imagine Him to be greater by existing inreality. Therefore, God must exist.”。也就是:
1:神是我們所能想像得到最偉大的存有。
2:實際存在的物體比想像中的物體更偉大。
推論:神存在。
哥德爾的證明
哥德爾的證明若以符號表達,則如下:
解「像神特性」,及為任一特性,解 「為正(也可作「善」或「偉大」)特性」, 解「 x 擁有特性」,解「必需存在」,解 「是 x 的本質(essence)」,表示「必然性」,而 表示「可能性」:
證明中用到的公設
哥德爾證明中的公設有5項:
- 公設 0: 在所有特性中挑出正特性是可能的。哥德爾定義正特性頗不清晰:“正解作在道德美學上為正(independently of the accidental structure of the world)......It may also mean pureattributionas opposed toprivation(or containing privation)." (Gödel 1995)
然後我們假設對於所有正特性,以下幾個條件正確(可被總結為“那些正特性們形成了一個超濾子”):
- 公設 1: 假如φ為正特性且φ導出ψ,那ψ也是正。
- 公設 2: 假如φ是一個特性,那要么φ與其邏輯非——“非φ”,有一個且只有一個為正特性。
- 公設 3: “像神特性”G乃是正特性
- 公設 4: 若φ為正特性,則其必需為正特性。
- 公設 5: 必需存在性E是一個正特性。This mirrors the key assumption in Anselm's argument.
批評
對哥德爾本體論證明的大部分批評,皆在於其公設部分。正如任何邏輯系統,假如其所依賴的公設備受懷疑,則結論也會受到懷疑。此情況特別適用於哥德爾的證明,因為其所依賴的5條公設,全部也是可以質疑的。此證明並不表示其結論正確,但假如你接受了那些公設,結論就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