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須知
哥倫比亞簽證分為禮遇簽證、商務簽證、臨時勞工簽證、臨時哥倫比亞國民配偶或長期同居者簽證、臨時學生簽證、臨時特別簽證、居留哥倫比亞國民的家屬簽證、居留資格簽證、旅遊訪問簽證、臨時訪問簽證、技術訪問簽證;
1、持外交、公務護照的中國公民可免簽入境哥倫比亞並停留30天。持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入境前須辦妥簽證;
2、持香港特區護照者可免簽入境哥倫比亞並停留180天;
3、持澳門特區護照者入境哥倫比亞前需辦妥簽證。
申請流程
-簽證申請人確定赴哥目的和行程計畫;
-登入哥駐華大使館官方網站,瀏覽有關簽證信息和準備材料清單,下載簽證申請表;
-準備簽證所需材料;
-提前2-3周致電駐華使館預約遞交材料和面試的時間;
-按照預約時間抵達使館遞交材料、面談;
-材料齊全後等使館簽證官通知,材料不足時需按照使館要求補齊材料;
-簽證付款程式詳見使館電子郵件通知;
-領取簽證。拿到簽證後,應及時仔細核對簽證上的各項信息是否正確,尤其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及停留天數是否與所申請的相符,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拼寫是否正確,如發現任何錯誤,應及時與使館簽證處聯繫。
簽證材料
簽證申請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為:
-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有效期至少6個月),護照證件完好無缺,至少有兩頁空白頁;
-記錄持照人個人信息的護照資料頁複印件,如曾有哥倫比亞簽證的,還需哥倫比亞簽證複印件和蓋有最近一次哥倫比亞入境或出境印章的資料頁複印件;
-正確填寫簽證申請表,申請人簽字;
-2張近期正面白底彩照,尺寸3×3.5厘米;
-機票訂單(須為航空公司出具的有效訂單,顯示預定編號和機票號碼);
根據申請簽證的種類,還需提交其它相應材料。
商務簽證
申請商務簽證的外國公民,除基本材料外,根據其入境哥倫比亞目的,還需附交下列檔案中的一件或幾件:
-在職證明信。
-投資人說明信。
-邀請信。
-派遣函。
-如是根據哥倫比亞加入的自由貿易協定、合作協定或其它國際經濟或貿易性質的協定申請商務簽證,申請人應證明其滿足相關協定規定的入境和停留的條件,並提交材料說明申請人在哥倫比亞開展活動的理由。
-如商務簽證申請人不符合上述幾項的情況,應提交相應材料證明其具有商界人士、實業人士、貨物和服務供應商的身份,或證明其進行考察、銷售洽談或在境內從事商務活動的意向。
-詳細要求需參考使館網站說明。
臨時學生簽證
申請臨時學生簽證的外國公民,除基本材料外,還應附交以下材料:
-如是交流學生,需提交教育機構頒發的錄取或註冊證明複印件,或贊助單位與教育機構簽訂的經認證的協定複印件。
-證明教育機構為法人的檔案複印件。如果是僅進行非正規教育的私立學校,還要有營業許可和在主管教育部門登記的學生培養計畫的檔案。官方性質的教育中心免除這一要求。
-經濟擔保人的信函,附銀行(或信用卡)對賬單或證明授信額度能滿足學生生活的檔案;
-如是獎學金學生,需提供授予獎學金的國際組織、公共和私人單位的證明或證據。如果是部分資助或部分助學金,還要有學生或其父母有經濟清償能力的證明檔案。
-父母授權書和對學生在境內期間責任承擔人委託書,如果是未成年人,相關檔案要經公證認證。
-對高級別的學習,如學士生、研究生、碩士生和博士生的大學學習,應提交相應教育機構的證明或檔案,證明每周課時至少十個小時。
訪問簽證
申請訪問簽證的外國公民,除基本材料外,應根據簽證的類型附交相應材料:
旅遊訪問
-申請人經濟能力證明;
-如是受邀請,邀請人需提供經濟擔保能力證明;
-離境機票複印件或機票電子信息單;
臨時訪問
-申請人在哥境內從事活動的說明書;
-申請人經濟能力證明;
-如是受邀請,邀請人需提供經濟擔保能力的證明;
-離境機票複印件或機票電子信息單。
技術訪問
-哥方單位擔保信,信中要說明所需緊急技術服務的理由;
-除公共單位外,其它邀請單位需提供合法註冊和法定代表的證明;
-離境機票複印件或機票電子信息單。
特別簽證
申請特別臨時簽證人員,除基本材料外,應根據簽證的類型附交相應材料:
接受醫療
-專業醫生出具的證明,說明治療的必要性和所需時間,並附相應醫療機構的意見;
-擔保人對申請人治療或在哥境內停留期間所需費用的經濟擔保檔案,經濟擔保能力應與治療費用相一致。
-離境機票複印件或機票電子信息單;
參與行政或司法訴訟
-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明,說明訴訟或程式的類型,以及申請人是當事方、主要第三方還是次要第三方;
-擔保人對申請人在訴訟期間費用開支進行擔保的證明檔案;
-離境機票複印件或機票電子信息單;
註:更多簽證類別和詳細說明請參考使館網站說明
簽證費用
簽證信息
哥方依據簽證申請人的申請簽發相應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簽證。
使館信息
地址:中國北京市光華路34號
郵編:100600
注意:以上材料更新至2013年5月21日,僅供參考,具體請以駐華使館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