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發學說,中世紀伊斯蘭教關於國家體制的學說。被視為伊斯蘭教公法理論的主體。主要涉及哈里發的品格、產生辦法、權力、義務、同臣民的關係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里發學說
- 性質:關於國家體制的學說
- 教派:中世紀伊斯蘭教
- 地位:被視為伊斯蘭教公法理論的主體
哈里發學說,中世紀伊斯蘭教關於國家體制的學說。被視為伊斯蘭教公法理論的主體。主要涉及哈里發的品格、產生辦法、權力、義務、同臣民的關係等。
哈里發學說,中世紀伊斯蘭教關於國家體制的學說。被視為伊斯蘭教公法理論的主體。主要涉及哈里發的品格、產生辦法、權力、義務、同臣民的關係等。主要類型主要有五種類型:(1)正統哈里發制。阿巴斯王朝伊斯蘭學者提出。認為哈里發通過...
艾什爾里學派學者巴格達迪著。成書於10世紀末至11世紀初,係為捍衛遜尼派的哈里發學說,批駁哈瓦利吉派、什葉派和穆爾太齊鞍學派的政治學說而作。本書從9個方面系統論述了哈里發學說:(1)設定哈里發職位的必要性。(2)哈里發的任命。(...
國家政權與教法,伊斯蘭教哈里發學說代表作。伊本·太米葉著。成書於1320—1326年間。該書系統論述宗教與政治、世俗政權與聖神律法關係,全面修正遜尼派教法學家關於普世哈里發的學說。其關於政教合一、歐萊瑪參政和“正義之國”的思想,...
這一時期的哈里發學說最為系統、完整。象徵哈里發學說 安薩里為協調有名無實的阿拔斯哈里發與握有實權的地方素丹政權的關係而提出。認為:1.哈里發僅為權威的象徵,但為了穆斯林大眾的最高利益,仍須堅持義務性的哈里發制。2.教法“命人...
14世紀,罕百里派教法學家伊本,泰米葉重新修正哈里發學說時,提出哈里發(或伊瑪目、素丹)可不必精通教法,法律事務可由熟諳教法知識的伊斯蘭學者(即歐萊瑪)集體協商處理,從此協商作為一項政治原則,再次受到教法學家們重視。近代特別是19世紀...
但自伍麥葉王朝(66l~750)以後,國家元首雖仍稱哈里發,其職能已不同於早年的哈里發,其國體亦明顯有別於麥地那政教合一的政體。為了捍衛伊斯蘭教義的神聖性、純潔性和連續性,教法學家們後來提出了比較系統的哈里發學說,就哈里發的資格、...
伊斯蘭憲法,現代伊斯蘭教法用語。指以伊斯蘭教法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它僅為少數人的理想,而無現實的基礎。歷史上,伊斯蘭國家只有關於國家體制的哈里發學說或伊瑪目學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巴基斯坦、印尼、埃及、敘利亞等國的...
該書提出的基本思想和主張,成為遜尼派政治學說的基本框架,對安薩里之後的歷代哈里發學說有重要影響,被後世學者廣為引用。伊斯蘭教遜尼派教法著作。沙斐儀學派教法學家馬沃爾迪著。約成書於1045~1058年間,原為呈獻給阿拔斯王朝哈里發戛伊姆...
指伊斯蘭教法的各個門類,主要包括宗教基本義務(教律)、婚姻家庭、遺產繼承、民事、商事、刑事、瓦克夫制度、釋放奴隸、聖戰、戰利品分配及政治學說(即哈里發學說或伊瑪目學說)等。近代以來,伊斯蘭國家經過法制改革,其範圍漸趨狹窄,教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