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動物衛生防疫站是哈爾濱市畜牧獸醫局直屬單位。
內設機構
工作職能
1、負責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務院頒布的種畜禽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草原防火條例》和農業部13號令及各項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執法工作。
2、負責全市動物疫病的預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實施計畫免疫和強制免疫。定期開展有針對性地動物疫病滅毒滅源工作。
3、負責國家規定的一、二、三類動物烈性傳染病、人畜共患病實施監測和撲滅任務的具體實施。制定各項預防動物疫病發生的科學免疫程式的套用,提出綜合預防控制措施和制定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預案,有效控制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發生。對全市動物防疫工作進行定期指導檢查。
4、負責國家規定的十九種重大動物疫病的監測、檢驗、淨化和全市動物疫情監測人員的管理工作,接受動物疫情報告和舉報,按規定上報疫情,快速診斷、快速封鎖,撲滅和無害化處理,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嚴防疫情擴大蔓延,有效控制疫情。
5、負責人處共患傳染病的防治工作,控制畜禽重大疫源蔓延傳播,與衛生部門共同控制人畜共患傳染病及撲滅突發的烈性傳染病。
6、負責全市動物疫情的預測、預報和發布工作,對國內外畜牧獸醫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7、負責對(含奶牛、肉牛)、羊、豬實施加戴免疫耳標及管理。
8、負責全市動物疫苗等生物製品的供應工作。
9、負責全市動物防疫網路建設,實施動物防疫技術培訓,技術指導,信息交流,諮詢服務工作。
10、負責全市畜禽品種資源的生產、掌握品種資源分布狀況,種畜禽品種的選擇和引進工作,制定種畜禽資源保護規劃,畜禽品種繁育體系規劃和畜禽雜交改良體系規劃。
11、負責全市種畜禽冷凍精液、胚胎及其他遺傳材料的質量檢測和良種登記工作。
12、負責全市種畜工作中出現的技術難題進行立項攻關,對國外畜禽繁育改良方面的技術成果進行轉化、利用和推廣工作。
13、負責全市無公害畜禽產品的技術指導與檢驗。
14、負責全市畜禽飼養管理,飼草飼料、疫病防疫、繁育改良等技術的組裝配套和新技術推廣工作。
15、負責對全市孵化場,種畜禽生產場環境進行定期監督檢查。
16、負責對全市草原培育、改良、管理、建設和合理使用,改善生態環境工作。
17、負責鄉鎮畜牧發展中心的業務指導。
18、負責對全市的畜牧獸醫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崗位技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