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關於將我市老年節日期改為九月一日的決定》的決定

2014年6月20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關於將我市老年節日期改為九月一日的決定》的決定
  • 頒布單位: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頒布時間:2014.06.20
  • 實施時間:2014.06.20
(2014年6月20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市十四屆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提請的《關於廢止〈關於將我市老年節日期改為九月一日的決定〉的議案》,並根據2013年7月1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二條“每年農曆九月初九為老年節”的規定,決定廢止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作出的《關於將我市老年節日期改為公曆九月一日的決定》。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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