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國旗儀仗隊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國旗儀仗隊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國旗班,全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國旗儀仗隊,是由共青團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委員會直接領導的準軍事化組織,以護衛國旗為使命,以宏揚愛國主義精神為己任,力求展現當代大學生團結進取、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為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做出貢獻,是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校園重要的愛國主義教育陣地。

該儀仗隊成立於2000年,是全國高校中成立最早的大學生國旗護衛隊之一,至今已走過十多年的歷程。國旗班已成為哈工大(威海)師生陶冶愛國主義情操,培養愛國主義情感的先鋒隊。 擔負著學校重大活動和每周一的升旗任務。歷屆成員均為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來自全校各個專業。國旗護衛隊每位成員視國旗為第二生命,以“嚴格守時守紀 團結正直剛毅”嚴格要求自己,樹立崇高的人生理想,培養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健全的人格力量。完善自我,追求無悔青春!

國旗班成員吃過苦,流過淚,流過汗。他們以一種威武莊嚴的軍人形象,成為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一道亮麗的風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國旗儀仗隊
  • 外文名: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Weihai) flag guard
簡介,國旗儀仗隊任務,基本準則,機構設定,班長,隊員,權利義務,紀律,訓練,儀仗隊服裝,任務及活動,選拔標準,

簡介

國旗儀仗隊任務

升護國旗、校級重大活動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校團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並通過舉行升旗儀式等愛國主義活動在校內外產生影響,通過培養高素質隊員讓其在同學之間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基本準則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國旗儀仗隊
秉承哈工大“規格嚴格,功夫到家”的校訓,擁有軍隊的嚴格和校園的朝氣,在發展中逐漸形成了“嚴格 守時 守紀 團結 正直 剛毅”的行為準則。

機構設定

班長

國旗儀仗隊實行班長負責制。
國旗儀仗隊設班長四到五名,共同負責國旗儀仗隊整體工作安排,並制定國旗儀仗隊發展計畫。只有職責上的大小,沒有職務上的高低。由一名班長主要負責與校團委和其他校內外組織聯繫,所有班長分別負責日常訓練、升旗工作、後勤、組織執勤、對隊員的思想教育、活動的策劃總結及檔案管理等工作。

隊員

國旗儀仗隊有三十餘名儀仗隊隊員、一名宣傳幹事、一名網站管理員。班長或儀仗隊隊員可兼職宣傳幹事和網站管理員。
宣傳幹事負責國旗班的日常及大型活動中的宣傳工作,負責每周四提醒下周一參加升旗儀式的院系做準備,協助網站管理員製作和維護網站。
網站管理員負責製作和維護網站。最基本的工作包括:每周在網站上報導各院系升旗情況、國旗班新聞,及時更新國內外時政新聞等。

權利義務

國旗儀仗隊隊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 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向黨組織靠攏,爭取早日加入中國共產黨。
(二) 刻苦學習,認真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素質,培養自己的各方面能力,爭取全面發展,在大學期間成為優秀大學生,畢業之後成為社會的有用之才。
(三) 遵守國家的法律,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國旗儀仗隊的行為準則,在生活、學習、工作各個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在同學之間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四) 參加國旗儀仗隊的訓練,認真完成升旗任務。維護集體的團結,隊友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愛護。熱愛集體,時刻注意維護國旗儀仗隊的形象。
(五) 完成校團委分配的其他任務。
國旗儀仗隊隊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 參加國旗儀仗隊的有關會議,參加國旗儀仗隊包括佇列素質、思想素質、人文修養等的一系列的教育和培訓。
(二) 在國旗儀仗隊的有關刊物、網站上發表文章。參與國旗儀仗隊政策和制度建設的討論。
(三) 參與策劃和組織國旗儀仗隊的活動。參與國旗儀仗隊新隊員的選拔和面試。參與對新隊員的訓練。
(四)隊員表現積極、成績顯著者,可參與每學期國旗儀仗隊的評獎評優(包括校級“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學生”等的評選)和推優入黨。

紀律

第二十五條 隊員應愛護國旗、國徽,維護其尊嚴,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要會唱國歌,嚴守軍事紀律。
第二十六條 隊員應遵守校紀校規,以身作則,並勇於制止違法亂紀現象。
第二十七條 隊員應嚴格遵守《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國旗儀仗隊隊員守則》的規定,做到嚴格要求,嚴肅制度,嚴守紀律。
第二十八條 隊員要積極參加軍事訓練和政治理論學習活動,在訓練場上要絕對服從紀律,刻苦訓練,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訓練期間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必須作到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要熟練掌握佇列動作和其他技能。
第二十九條 隊員有參加國旗儀仗隊組織管理、為國旗儀仗隊發展獻計獻策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條 隊員應努力學習,有較強的進取精神,文化課成績優良。
第三十一條 隊員要團結互助,加強思想道德修養。

訓練

第三十二條 國旗班儀仗隊所有隊員都必須參加訓練,常規訓練地點為主樓廣場,時間為每周五、六、日晚 19 : 00 ,每次訓練不得少於兩個小時。
第三十三條 隊員參加訓練不準遲到、不到。原則上不準請假,實在有特殊情況,要提前向班長申請,經得允許方可請假。
第三十四條 班長負責每周的考勤與訓練,並在每次訓練結束時,選出訓練情況好的隊員參加下周的升旗儀式。每周訓練出勤情況及下周升旗人員,要備案作年終考評資料。
第三十五條 訓練內容包括隊員基本形體、動作,佇列整體素質和整體風貌。訓練的原則為嚴格、到位,刻苦、服從。訓練過程中所有人員必須保持嚴肅。

儀仗隊服裝

第三十六條 儀仗隊服裝所有權屬於校團委,服裝存放在隊員手中。包括冬服和夏裝各一套。隊員有愛護服裝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儀仗隊服裝只在舉行升旗儀式時使用,其他時間除有特殊任務一律不準外穿,不準外借。
第三十八條 隊員可自行清洗襯衫和夏裝;冬服的外套不準自行清洗,冬服的外套由校團委統一安排清洗。
第三十九條 服裝在每屆隊員正式上任時下發,退役時收回。下發與收回及平時管理由在任班長負責。

任務及活動

第四十條 國旗儀仗隊主要任務有:
(1)大學主樓廣場日常升降旗任務;
(2)在校內舉行的各種主題升旗儀式上擔任國旗儀仗和升降旗任務;
(3)在全校性慶典活動、大型文化活動中擔任國旗儀仗和升降旗任務及值勤任務;
(4)通過升旗儀式等多種形式,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在廣大學生中進行愛國主義教育;
(5)國旗儀仗隊內部活動;
(6)校團委派遣的其他任務。
第四十一條 舉行升旗儀式和愛國主義教育宣傳是國旗儀仗隊的基本任務,國旗儀仗隊平時要進行訓練,保證每次升旗儀式圓滿完成。國旗儀仗隊隊員要對我黨的理論知識和時事政治進行經常性的學習,關心國家大事和國際形勢。
第四十二條 班長有注意隊員身心正常發展,在繁重的訓練之餘舉行輕鬆的娛樂活動的義務。國旗儀仗隊組織升旗以外的活動必須以不耽誤訓練為前提。不得舉行不莊重和有損國旗儀仗隊莊嚴形象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國旗儀仗隊組織活動須向校團委提交活動計畫、及經費預算,經校團委老師討論通過後,方可舉行。
第四十四條 國旗儀仗隊日常升旗活動在校團委指導下進行,由校團委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參加人數及儀式規格。
第四十五條 舉行各種主題升旗儀式,國旗儀仗隊參加人數和儀式規格由主辦單位與校團委協商確定。
第四十六條 全校性大型慶典活動、文化活動使用國旗儀仗隊時,需經校團委批准,並由校團委確定參加人數和儀式規格。
第四十七條 國旗儀仗隊成員以國旗儀仗隊或旗手的名義參加校內活動,需經校團委同意,參加校外活動,必須經大學批准。

選拔標準

國旗儀仗隊成員要面向全校各學院公開招選,凡在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註冊的全日制大學本科一年級學生,有強烈的愛國主義情感,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國旗事業,能嚴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男生身高約180cm-188cm,女生身高約168cm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體型勻稱,動作協調的,均可以申請加入國旗儀仗隊。(特殊時期可由校團委另行制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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