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成立於2016年5月20日,是由校學工部(處、武裝部)直接領導的校級學生組織。並於次年成立我校大學生女子國旗護衛隊,是哈爾濱市第一支大學生女子國旗護衛隊。大學生國旗護衛隊一直致力於面向本校師生和社會各界開展“信仰、信念、信心”教育。務實力行,開拓進取,向社會展現哈爾濱學院大學生熱愛祖國、不辱使命、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
- 外文名:National Flag Guard of Harbin University Students
- 隸屬部門:哈爾濱學院學工部(處、武裝部)
- 成立時間:2016年5月20日
簡介,發展現狀,活動開展,企業文化,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章程,
簡介
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成立於2016年5月20日,並於次年成立我校大學生女子國旗護衛隊,是哈爾濱市第一支大學生女子國旗護衛隊。大學生國旗護衛隊一直致力於面向本校師生和社會各界開展“信仰、信念、信心”教育。2018年7月,我校大學生國旗護衛隊走進“北京天安門國旗班”進行為期兩天的交流與實踐訓練。目前我校積極搭建愛國主義教育培育基地,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國防教育為主要內容的共建模式,充分發揮實踐育人教育與大學德育教育建設的示範性作用。使得我校國旗護衛隊成為一支由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學生組織,通過思想引領、日常學習、服務管理,引導學生樹立理想信念、自我認識、自我完善,塑造堅毅品質,樹校園正氣,在學風建設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
發展現狀
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是一支年輕富有朝氣的學生組織,隊員全部由在校大學生組成,截至目前已有三期正式隊員,總計469人,兩年來他們中有8名同學經過黨組織的嚴格考察,分別於2016-2018年加入了中國共產黨,9人獲國家勵志獎學金,7人獲省級三好學生稱號,11人獲校級三好學生稱號,39人次獲得校級優秀學生幹部稱號,12人獲校優秀共青團員稱號、6人獲校優秀團幹部稱號,有4名護衛隊同學參軍入伍。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始終積極弘揚“團結拼搏、勇於奉獻”的精神,隊員們對自身嚴格要求,努力學習、文明修身、踏實進取,為我校良好學風、校風的形成起到示範引領作用,並向社會展現哈爾濱學院大學生熱愛祖國、不辱使命、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已成為哈爾濱學院育人品牌的靚麗名片。
活動開展
在建軍91周年之際,赴北京開展以“銘記光輝歷史,傳承時代精神”為主題的愛國主義教育實踐活動,與天安門國旗班進行深入學習交流。曾先後走進哈爾濱電氣集團、蘇寧團、哈爾濱鍋爐廠、哈爾濱醫科大學、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國聯通黑龍江總公司、哈爾濱市繼紅國小、哈爾濱市兆麟國小、哈爾濱市花園國小、哈爾濱市香坊國小、哈爾濱市熱電學校等單位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系列活動;作為共建培育基地,邀請哈爾濱市新康國小到我校開展“紅領巾進校園”活動;在紀念紅軍長征勝利八十周年之際,走進蘇寧團開展了“傳承長征精神,銘記歷史豐碑”愛國主義教育活動。這些活動相繼被人民網、東北網、哈爾濱新聞網官方微信平台等多家媒體報導,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成立以來隊員們始終秉承“忠誠、榮譽、責任、擔當”的隊訓,平日裡刻苦訓練並積極弘揚“團結拼搏、勇於奉獻”的精神,遵行“以我火紅青春,譜寫國旗禮讚;用我生命熱血,捍衛國旗尊嚴”的誓言。務實力行,開拓進取,向社會展現哈爾濱學院大學生熱愛祖國、不辱使命、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2016.05.20 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正式成立
2016.05.23 哈爾濱學院第十六屆春季田徑運動會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6.06.18 與東北農業大學國旗護衛隊交流學習活動
2016.09.09 哈爾濱學院2016級學生開學典禮暨軍訓動員大會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6.09.22 哈爾濱學院2016級學生軍訓總結暨表彰大會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6.10.22 哈爾濱學院、蘇寧團“國旗在我心中”紀念長征勝利80周年愛國主義實踐活動
2017.05.04 “以學為上 以德為先”暨紀念五四青年節主題國旗日活動
2017.05.10 哈爾濱市兆麟國小春季運動會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7.05.17 哈爾濱鍋爐廠有限責任公司參觀考察交流活動
2017.05.21 哈爾濱市繼紅國小校第四十三屆運動會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7.05.23 2017年哈爾濱“市民音樂嘉年華”系列民眾文化活動哈爾濱學院專場文藝演出出國旗任務
2017.05.24 畢業生文明離校主題國旗日活動
2017.05.26 哈爾濱學院第十七屆春季田徑運動會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7.05.27 哈爾濱香坊國小2017年趣味運動會暨校本課程展示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7.06.07 學習《國旗法》、《國歌法》活動
2017.06.10 黑龍江大學軍事愛好者協會來我校交流
2017.07.01 黑龍江飼料工業協會第二屆綜合趣味運動會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7.09.04 與哈爾濱市新康國小舉辦“大手牽小手 紅領巾進校園”愛國主義教育主題活動
2017.09.09 哈爾濱鍋爐廠有限責任公司第三十二屆職工體育運動大會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7.09.17 黑龍江省聯通首屆職工運動會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7.10.09 一帶一路冬季高峰論壇開幕式活動出國旗任務
2017.10.12 哈西花園國小“紅領巾 我為你自豪”入隊儀式
2017.11.08 “銘記歷史 不忘初心”參觀日軍侵華第七三一部隊罪證陳列館活動
2018.04.16 與哈爾濱熱電學校共同舉辦“五星紅旗 我為你自豪”國旗法主題宣講活動
2018.04.09 “闊步走進新時代,迎接壯美新未來”主題十九大精神專題講座
2018.04.23 與哈爾濱市熱電學校共同舉辦“學習十九大 國旗下成長”愛國主義教育活動
2018.05.23 赴哈爾濱工程大學參加在哈高校升旗手交流展示活動
2018.05.18 哈爾濱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2018年度田徑運動會升國旗任務
2018.05.19 香一教育聯盟2017—2018年下校本課程展示暨趣味運動會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8.05.22 哈爾濱學院第十八屆春季田徑運動會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8.06.13 “修身律己講文明 立業擔當做表率”主題國旗日活動
2018.06.14 哈爾濱醫科大學2018年田徑運動會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8.07.07 2018年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師教學技能大賽分列式表演、升國旗任務
2018.07.15 “銘記光輝歷史,傳承時代精神”愛國主義教育實踐活動
2018.09.18 “勿忘國恥,青春自強”主題國旗日活動
企業文化
隊訓
忠誠、榮譽、責任、擔當。
入隊誓詞
我志願加入哈爾濱學院國旗護衛隊,忠於祖國,忠於人民;認真學習,嚴格訓練;遵守紀律,團結奉獻;務實力行,率先垂範。以我火紅青春,譜寫國旗禮讚;用我生命熱血,捍衛國旗尊嚴。
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成立於2016年5月20日,是在哈爾濱學院學生處(學工部、武裝部)領導下的一支宣傳愛國主義、弘揚奉獻精神、展示大學生風采的志願者隊伍。
第二條 為加強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隊伍建設,鞏固和提高隊伍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發揮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作用,展現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良好的精神風貌,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納新制度
第三條 活策部制定宣傳計畫,全體隊員參加納新宣傳活動。納新時間為每年新生軍訓期間。
第四條 哈爾濱學院大學生國旗護衛隊隊員須熱愛祖國、學習勤奮、身體健康、容貌端正、動作協調、視力良好。男生身高178cm以上,女生身高165cm以上(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自願入隊且符合報名條件的同學須填寫報名表。
第五條 大學生國旗護衛隊在10月左右對入選隊員進行佇列訓練,次年5月初經技術考核,擇優選拔為國旗護衛隊正式隊員。
第六條 正式隊員服役期為兩年(自入隊儀式起),中途無極特殊原因不得隨意退出,服役期滿可光榮退隊。
第三章 工作範圍
第七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規定,完成除寒假、暑假和周末外,每日升降國旗和每周一舉辦升旗儀式任務。
第八條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通過思想引領、日常學習、服務管理,引導哈爾濱學院大學生樹立理想信念、自我認識、自我完善,塑造堅毅品質,樹校園正氣,在學風建設等方面起到積極引領作用。
第九條 大學生國旗護衛隊以宣傳愛國主義為核心,以升國旗儀式、宣講《國旗法》、《國歌法》等為載體,面向本校師生和社會各界開展“信仰、信念、信心”教育。
第四章 裝備管理
第十條 正式入隊配發訓練服裝,未到服役期離隊服裝全部交回;配備禮服、槍模,退隊或離隊時須歸還。
第十一條 升國旗儀式、分列式表演等重要活動著儀仗隊禮服;日常訓練時著作訓服,佩戴武裝帶,穿陸戰靴。平時不得私自著軍裝外出(夏季體能服除外)。
第十二條 未經同意不得著軍裝參加任何活動,著軍裝時要注意儀容儀表,不得有不文明行為。
第十三條 隊員要愛護服裝、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外借,違規者予以開除。如有丟失、污損要照價賠償。
第五章 國旗護衛隊編制與幹部職責
第十四條 國旗護衛隊實行班長負責制。男兵班女兵班各設班長一名、副班長三名共同負責國旗護衛隊日常訓練和管理工作,定期提交國旗護衛隊總結和計畫。班長全面負責國旗護衛隊各項日常管理和訓練工作,副班長負責輔助班長進行日常訓練、升降旗、考勤、思想教育等具體工作。
第十五條 國旗護衛隊男兵方隊和女兵方隊,均由36人組成。其中方隊長1名,擎旗手1名,護旗手2名,隊員32名。
第六章國旗護衛隊隊員考核制度
第十六條為保障國旗護衛隊正式隊員和預備隊員日常訓練和管理,制定《哈爾濱學院國旗護衛隊隊員考核制度》,對國旗護衛隊正式隊員、幹部及預備隊員進行考核。
第十七條 國旗護衛隊正式隊員、幹部及預備隊員須嚴格遵守《哈爾濱學院國旗護衛隊隊員考核制度》中相關細則,並配合國旗護衛隊完成相關考核工作。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修改權與解釋權屬於哈爾濱學院國旗護衛隊。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 2018年11月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