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河縣誌

哈巴河縣誌

《哈巴河縣誌》是哈巴河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纂的一本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巴河縣誌
  • 作者:哈巴河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 出版社:新疆人民出版社
  • 類別:地方志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本志記述了哈巴河縣自然、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發展的歷史與現狀。

作品目錄

封面
哈巴河縣誌
著作權頁
序一
序二
序三
凡例
搶抓機遇 腳踏實地 展我優勢 齊心創業
目錄
概述
大事記
第一編 建置 區劃
第一章 位置面積
第二章 建置沿革
第三章 行政區劃
第一節 民國時期區劃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區劃
第四章 鄉鎮概況
第一節 阿克齊鎮
第二節 加依勒瑪鄉
第三節 薩爾塔木舉精元凳鄉
第四節 齊巴爾鄉
第五節 庫勒拜鄉
第六節 薩爾布拉克鄉
第七節 鐵熱克提鄉
第二編 自然環境
第一章 地 質
第一節 地 層
第二節 岩漿岩
第三節 結構
第二章 地 貌
第一節 山 地
第二節 丘 陵
第三節 平 原
第三章 氣 候
第一節 氣候特徵
第二節 氣象要素
第三節 物 候奔腿芝
第四章 水 文
第一節 河 流
第二節 地下水
第三節 冰 川
第四節 湖 泊
第五章 土 壤
第一節 土壤類型、分布及養分
第二節 土地資源
第六章 野生動植物
第一節 野生植物
第二節 野生動物
第七章 礦藏資源
第一節 黑色金屬礦藏
第二節 有色金屬礦藏
第三節 貴金屬礦藏
第四厚促節 稀有金屬礦藏
第五節 化工原料礦藏
第六節 特種非金屬礦藏
第七節 其他非金屬礦藏
第八節 礦泉水
第八章 自然災害
第一節 氣象災害
第二節 洪水災害
第三節 地震災害
第三編 人 口
第一章 人口變化
第一節 人口發展
第二節 自然變化
第三節 機械變化
第二章 密度與分布
第一節 人口密度
第二節 人口分布
第三章 人口結構
第一節 民族構成
第二節 年齡構成
第三節 性別構成
第四節 文化構成
第五節 職業構成
第四章 人口普查
第一節 第一次人口普查
第二節 第二次人口普查
第三節 第三次人口普查
第四節 第四次人口普查
第五節 第五次人口普查
第五章 婚姻、家庭
第一節 婚姻
第二節 家庭
第六章 計畫生育
第一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宣傳教育
第三節 政策法規
第四節 生育管理
第五節 計畫生育成果
第四編 經濟概覽
第一章 經濟發展
第一節 工農業
第二節 建築業
第三節 郵 電
第四節 交通運輸
第五節 商 業
第二章 經濟結構
第一節 國內生產總值結構
第二節 所有制結構
第三節 產業結構
第三章 經濟效益
第一節 勞動生產率
第二節 投資效益
第四章 建設投資
第一節 工 業
第二節 農林牧水
第三節 交通、郵電
第四節 商 業
第五節 教育、文化、衛生、體育
第六節 城鄉建設
第五章 人民生活
第一節 農牧民生活
第二節 城鄉職工生活
第三節 消費內容
第五編 畜牧業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事業單位
第二章 牧業體制變革
第一節 遊牧組織阿吾勒
第二節 牧業合作化
第三節 公私合營牧場
第四節 牧業生產責任制
第三章 草場資源
第一節 草場利用
第二節 草場類型及分布
第三節 草原保護
第四章 畜禽品種及改良
第一節 畜禽品種
第二節 品種改良
第五章 牧業生產
第一節 飼養方法
第二節 生產規模
第三節 畜群結構
第四節 畜產品產量
第六章 畜禽疫病防治
第一節 傳染病
第二節 寄生蟲病
第七章 牧業分區
第紋判院一節 高山夏季放牧
第二節 低山丘陵春秋季放牧區
第三節 河谷、平原冬季放牧
第四節 薩吾爾山大尾羊冬季放牧
第八章 牧區基本建設
第一節 牧道、橋樑建設
第二節 棚、圈建設
第三節 基礎設施建設
第四節 定居點建設
第五節 草料基地建設
第六節 水利建設
第九章 農區畜牧業
第一節 飼草飼料種植
第二節 家畜飼養
第三節 牲畜育肥
第四節 家畜養殖
第五節 其他養殖業
第十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勞動組織形式
第二節 財務管理
第三節 總收入、總費用
第四節 勞動生產率
第五節 收益分配
第六編 農 業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事業機構
第二章 農業體制改革
第一節 互助合作
第二節 人民公社
第三節 生產責任制
第三章 農作物
第一節 糧食作物
第二節 油料作物
第三節 蔬菜作物
第四節 瓜 類
第五節 作物循淋灶充結構調整
第四章 栽培技術
第一節 耕 地
第二節 栽培制度
第三節 播種與管理
第四節 推廣良種
第五節 肥 料
第六節 植物保護
第五章 農業開發
第一節 低產田改造
第二節 塔斯喀拉開發工程
第三節 土壤改良
第六章 農業分區
第一節 北部山區小麥、大麥、養殖區
第二節 山前丘陵小麥、豌寒全廈豆、植被恢復區
第三節 河東平原糧油、瓜菜區
第四節 河西平原小麥、油料、豆類、苜蓿區
第七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勞動管理
第二節 財務管理
第三節 成本管理
第五節 收益分配
第八章 屯墾
第一節 兵團農十師一八五團場
第二節 國營紋驗道哈巴河農場
第七編 林 業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事業單位
第二章 林木資源
第一節 面積分布
第二節 樹種分布
第三節 資源調查
第三章 植樹造林
第一節 苗圃培育
第二節 人工造林
第四章 撫育、採伐
第一節 撫育封育
第二節 采 伐
第五章 林木管護
第一節 病蟲害及防治
第二節 護林防火
第三節 制止亂砍濫伐
第六章 珍稀動物保護
第一節 獸 類
第二節 禽 類
第三節 兩棲爬行類
第四節 保護措施
第七章 林業分區
第一節 國防林區
第二節 護岸林區
第三節 水土保持林區
第四節 防風固沙林區
第五節 人工公益林區
第八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生產責任制
第二節 林權管理
第三節 木柴加工利用
第八編 漁 業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生產機構
第二章 水體環境與魚類品種
第一節 水 域
第二節 水 質
第三節 餌料生物
第四節 魚類品種
第三章 漁業生產
第一節 養 殖
第二節 捕撈
第三節 銷 售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管理措施
第二節 經濟效益
第九編 農牧機械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企事業機構
第二章 農牧機具
第一節 傳統農機具
第二節 機械農具
第三節 機械牧具
第三章 機械化程度
第一節 機械作業
第二節 技術推廣
第三節 農機人員培訓
第四章 農牧業機械化分區
第一節 北部山地丘陵農牧林機械化作業區
第二節 山前平原農業機械化作業區
第三節 河谷牧農林機械化作業區
第五章 農機經營管理體制
第一節 經營體制
第二節 農機監理
第十編 水 利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事業機構
第三節 水管所(站)
第二章 水利工程
第一節 引水工程
第二節 灌溉工程
第三節 蓄水工程
第四節 排水工程
第三章 水利管理
第一節 工程管理
第二節 灌溉管理
第三節 水費征管
第四章 防洪抗旱
第一節 防 洪
第二節 抗 旱
第五章 改水防病
第一節 飲水井工程
第二節 自來水工程
第六章 水利分
第一節 高、中山徑流主要形成
第二節 低山丘陵缺水區
第三節 平原自流灌溉區
第四節 沙丘荒漠無流區
第十一編 電 力
第一章 發 電
第一節 水力發電
第二節 火力發電
第二章 供 電
第一節 送變電工程及主要電網建設
第二節 鄉村電網改造與分布
第三章 用 電
第一節 工業用電
第二節 城鄉居民生活用電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制 度
第三節 安全用電
第四節 電價及電費收取
第五節 效 益
第十二編 工 業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縣經濟貿易委員會
第二節 黃金礦產局
第三節 第二輕工業管理局
第四節 鄉鎮企業局
第二章 工業體制
第一節 國營企業
第二節 集體企業
第三節 私營、個體企業
第三章 工業門類
第一節 礦產業
第二節 建築、建材業
第三節 機械修理業
第四節 食品工業
第五節 釀酒工業
第六節 糧油加工業
第七節 其他工業
第四章 經濟效益
第一節 固定資產投入
第二節 產值、產量
第三節 效 益
第五章 鄉鎮企業
第一節 經營體制
第二節 企業門類
第三節 效 益
第十三編 交 通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業務機構
第二章 道 路
第一節 省 道
第二節 國防公路
第三節 專用道路
第四節 縣鄉道路
第五節 鄉村道路
第三章 橋 涵
第一節 主要橋樑
第二節 主要涵道
第四章 運 輸
第一節 運輸工具
第二節 客貨運輸
第五章 交通管理
第一節 公路養護
第二節 征費稽查
第三節 車輛管理
第十四編 郵 電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縣郵電局
第二節 郵電支局
第二章 郵 政
第一節 郵政業務
第二節 分揀、封發
第三節 郵 路
第四節 城鄉投遞
第五節 郵政資費
第六節 郵政設備、場地
第三章 電信
第一節 電信業務
第二節 電信設備、網路
第三節 電信資費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郵電經營
第二節 業務管理
第三節 基本建設
第十五編 財 政
第一章 機 構
第二章 財政體制
第一節 分類分成管理體制
第二節 計畫包乾管理體制
第三節 總額分成管理體制
第四節 收支包乾管理體制
第五節 分稅制管理體制
第三章 財政收支
第一節 財政收入
第二節 財政支出
第三節 財政自給率
第四章 財政管理
第一節 行政、事業財務管理
第三節 企業財務管理
第四節 國有資產管理
第五節 基本建設資金管理
第六節 財政監管
第十六編 稅 務
第一章 機 構
第二章 稅種、稅率
第一節 農業稅
第二節 牧業稅
第三節 工商各稅
第四節 增值稅
第五節 基金稅
第三章 稅 政
第一節 征管方式
第二節 征管制度
第三節 稅務稽查
第十七編 金融 保險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金融機構
第二節 保險支公司
第二章 貨 幣
第一節 貨幣流通
第二節 貨幣管理
第三章 存 儲
第一節 存 款
第二節 儲 蓄
第四章 信 貸
第一節 工商業貸款
第二節 農業貸款
第五章 保 險
第一節 險 種
第二節 理 賠
第十八編 城鄉建設 環境保護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生產企業
第二章 城鄉規劃
第一節 縣城規劃
第二節 農村規劃
第三章 縣城建設
第一節 縣城規模
第二節 市政工程
第三節 房屋建設
第四章 鄉村建設
第一節 農房建設
第二節 公共設施
第五章 管 理
第一節 房產管理
第二節 建築管理
第六章 環境保護
第一節 生態變化
第二節 生態保護
第三節 環境污染
第四節 污染治理
第五節 環境監測
第十九編 商 業
第一章 機構、企業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主要企業
第二章 商業體制
第一節 私營、個體商業
第二節 供銷合作商業
第三節 國營商業
第三章 商品購銷
第一節 生產資料採購供應
第二節 日用工業品採購供應
第三節 燃料採購供應
第四節 醫藥、藥械採購供應
第五節 土特產品採購供應
第六節 副食品採購供應
第七節 民族特需用品採購供應
第四章 集市貿易
第一節 網點建設
第二節 流通渠道
第三節 集市貿易
第五章 糧食、油料
第一節 糧油收購
第二節 糧油銷售
第三節 糧油儲運
第六章 飲食服務
第一節 飲食業
第二節 服務業
第二十編 綜合經濟管理
第一章 計畫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計畫編制
第三節 計畫執行
第四節 農業區劃
第二章 統計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統計業務
第三章 物價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價格管理
第三節 監督檢查
第四章 審計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審計業務
第五章 土地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管理業務
第三節 土地監察
第四節 健全法規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業務管理
第七章 標準計量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計量演變
第三節 計量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編 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
第一章 組織建設
第一節 組織系統
第二節 黨 員
第二章 黨員代表大會
第一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一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二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二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三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三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四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四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五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五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六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六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七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七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八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八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三章 部門工作
第一節 組織工作
第二節 宣傳工作
第三節 統一戰線工作
第四節 政法工作
第五節 黨員教育培訓工作
第四章 紀律檢查工作
第一節 黨風黨紀教育
第二節 查處違紀案件
第三節 甄別
第四節 信 訪
第五章 重大政事紀略
第一節 民主協商建政
第二節 私營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
第三節 肅清反革命運動
第四節 “整風”、“反右”
第五節 “大躍進”
第六節 牧區鎮壓反革命運動
第八節 “文化大革命
第九節 撥亂反正
第十節 農牧區社會主義思想教育
第十一節 “三講”教育
第二十二編 政權 政協
第一章 權力機關
第一節 縣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第三節 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章 行政機構
第一節 縣政府
第二節 縣人民政府
第三章 政治協商會議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政協委員會議
第三節 主要工作
第二十三編 民眾團體
第一章 工 會
第一節 組織機構
第二節 代表大會
第三節 主要活動
第二章 貧下中農(牧)協會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貧下中農(牧)代表大會
第三章 青少年團體
第一節 共產主義青年團基層組織
第二節 少年組織
第四章 婦女團體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婦女代表大會
第三節 主要工作
第五章 科技協會
第一節 縣科學技術協會
第二節 專業協會
第六章 工商協會
第一節 縣個體勞動者協會
第二節 消費者協會
第七章 其他團體
第一節 縣革命青年同盟會
第二節 新聞協會
第三節 教育學會
第二十四編 政 法
第一章 公 安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鎮壓反革命
第三節 打擊刑事犯罪
第四節 治安管
第五節 戶籍管理
第六節 交通管理
第七節 邊境管理
第八節 消防工作
第九節 基層治保組織
第二章 檢 察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刑事檢察
第三節 法紀檢察
第四節 反貪污賄賂
第五節 控告申訴檢察
第六節 民事(經濟)、行政檢察
第七節 監所檢察
第三章 審 判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刑事審判
第三節 民事審判
第四節 經濟審判
第四章 司法行政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法制宣傳
第三節 民事調解
第四節 律師公證
第二十五編 民 政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事業、企業機構
第二章 擁軍優屬
第一節 擁 軍
第二節 優 撫
第三章 安 置
第一節 復員退伍軍人安置
第二節 支邊青年安置
第三節 自動進疆人員安置
第四節 邊境內遷人員安置
第五節 返鄉牧民安置
第四章 社會保障
第一節 救 濟
第二節 救 災
第三節 扶 貧
第四節 殘疾人工作
第五章 社會福利
第一節 “五保戶”
第二節 敬老院
第三節 銷售社會福利彩票
第四節 福利企業
第六章 婚葬管理
第一節 婚姻制度
第二節 婚姻登記
第三節 殯葬管理
第七章 其他工作
第一節 行政村管理
第二節 地名管理
第三節 社團登記
第二十六編 勞動人事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事業機構
第二章 勞動管理
第一節 勞動就業
第二節 職工隊伍
第三節 勞動仲裁
第四節 勞動監察
第五節 勞動契約
第六節 再就業工作
第三章 人事管理
第一節 幹部隊伍
第二節 幹部管理
第三節 編制工作
第四章 職工待遇
第一節 工 資
第二節 津貼、補貼
第三節 獎 金
第五章 勞保福利
第一節 勞動保護
第二節 勞動保險
第三節 福 利
第六章 離休退休
第一節 離 休
第二節 退 休
第三節 退 職
第四節 老齡工作
第二十七編 軍事 外事 僑務
第一章 軍 隊
第一節 民國以前駐軍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軍和軍事機構
第二章 兵 役
第一節 清至民國兵役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兵役
第三章 民 兵
第一節 領導體制
第二節 組織建設
第三節 思想建設
第四節 軍事訓練
第四章 人民防空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專業隊伍
第三節 人防工程
第五章 邊 防
第一節 邊防管理
第二節 邊防建設
第三節 邊防鬥爭
第六章 主要兵事
第一節 反抗沙俄入侵哈巴河
第二節 哈比事件
第三節 庫克托海事件
第四節 游擊隊攻占哈巴河縣
第七章 擁政愛民
第一節 搶險救災
第二節 支援地方建設
第八章 外事僑務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邊 界
第三節 僑 務
第二十八編 教 育
第一章 機 構
第二章 初等教育
第一節 幼兒教育
第二節 國小教育
第三章 中等教育
第一節 普通中學教育
第二節 職業中學教育
第四章 成人教育
第一節 掃 盲
第二節 技術培訓
第三節 成人教育
第四節 自學考試
第五章 師資隊伍
第一節 教職工
第二節 業務培訓
第三節 教師待遇
第六章 經費 設施
第一節 教育經費
第二節 校舍設施
第二十九編 科 技
第一章 機構與人員
第二節 推廣服務機構
第三節 科技隊伍
第二章 經營與活動
第一節 科研經費
第二節 科普宣傳
第三節 科技培訓
第三章 科技推廣
第一節 農業科技推廣
第二節 畜牧業技術推廣
第三節 工業技術成果推廣
第四章 科技成果
第一節 科技論文
第二節 科研成果
第三十編 文 化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企事業單位
第二章 民間文化
第一節 民間傳統文藝活動
第二節 文化創作活動
第三章 民間工藝
第一節 繡鑲工藝
第二節 日用工藝品
第四章 民間文學
第一節 民間文學集成
第二節 哈薩克諺語
第三節 哈薩克民歌
第五章 檔案、黨史、圖書
第一節 檔 案
第二節 黨 史
第三節 圖 書
第六章 文物、名勝
第一節 古遺址
第二節 古墓群
第三節 岩畫、石人
第四節 出土文物
第三十一編 廣播 電影 電視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事業機構
第三節 企 業
第二章 廣 播
第一節 廣播傳送設備及線路
第二節 8114中波轉播
第三節 廣播節目
第三章 電 影
第一節 放 映
第二節 發 行
第四章 電 視
第一節 電視設備
第二節 節目製作
第三十二編 旅 游
第一章 管理、設施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旅遊管理
第三節 旅遊設施
第四節 旅遊宣傳
第二章 旅遊開發
第一節 旅遊資源
第二節 旅遊開發規劃
第三章 旅遊景點
第一節 地文景觀類
第二節 水域風光類
第三節 生物景觀類
第四節 古蹟與建築類
第三十三編 衛生 體育
第一章 衛 生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醫 療
第三節 醫 藥
第五節 婦幼保健
第六節 疫病防治
第二章 體育
第一節 機構、設施
第二節 民眾體育
第三節 少數民族傳統體育
第四節 體育比賽
第三十四編 民族 宗教
第一章 民族
第一節 哈薩克族
第二節 漢族
第三節 回族
第四節 蒙古族
第二章 宗教
第一節 伊斯蘭教
第二節 基督教
第三節 天主教
第四節 宗教管理
第三十五編 精神文明建設
第一章 機構
第二章 政治思想教育
第二節 政治理論教育
第三章 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第一節 民族團結與雙擁創建活動
第二節 全民“文明禮貌月”活動
第三節 “三優一學”活動
第四節 最佳化社會細胞工程
第五節 淨化社會環境
第六節 創建文明單位
第七節 軍民共建活動
第四章民 族團結、軍民團結佳話
第一節 民族團結
第二節 軍民團結
第五章 良風美德
第一節 見義勇為
第二節 扶危濟困
第三節 捐資助教
第三十六編 人 物
第一章 人物傳
阿日哈勒克.波日拜
扎卡利亞.烏斯曼
薩和多拉.扎卡利亞
楊占茂
楊必林
賽力克.霍加拜
黑巴太.薩和多拉
第二章 人物簡介
劉義清
宮德亭
卡明.依沙
烏木提汗.烏魯斯拜
劉宇靖
加爾蘭拜.烏斯吾汗
第三章 人物表
第一節 先進人物
第二節 離休幹部
第三節 高級技術職稱人員
第四節 異地就職的縣團級(副高級職稱)以上人員
附錄
文獻選編
中共哈巴河縣委關於進一步完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意見
中共哈巴河縣委員會關於哈巴河縣草原牲畜大包乾責任制施行辦法
哈巴河縣人民政府關於做好延長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實施辦法
哈巴河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土地承包期延長工作的補充辦法
哈巴河縣農業區域開發總體規劃報告(節錄)
2001~2002年概況
2001年概況
2002年概況
編後記
《哈巴河縣誌》編纂機構和編纂人員
志稿資料提供人名表
主要參考書目
第一節 人口密度
第二節 人口分布
第三章 人口結構
第一節 民族構成
第二節 年齡構成
第三節 性別構成
第四節 文化構成
第五節 職業構成
第四章 人口普查
第一節 第一次人口普查
第二節 第二次人口普查
第三節 第三次人口普查
第四節 第四次人口普查
第五節 第五次人口普查
第五章 婚姻、家庭
第一節 婚姻
第二節 家庭
第六章 計畫生育
第一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宣傳教育
第三節 政策法規
第四節 生育管理
第五節 計畫生育成果
第四編 經濟概覽
第一章 經濟發展
第一節 工農業
第二節 建築業
第三節 郵 電
第四節 交通運輸
第五節 商 業
第二章 經濟結構
第一節 國內生產總值結構
第二節 所有制結構
第三節 產業結構
第三章 經濟效益
第一節 勞動生產率
第二節 投資效益
第四章 建設投資
第一節 工 業
第二節 農林牧水
第三節 交通、郵電
第四節 商 業
第五節 教育、文化、衛生、體育
第六節 城鄉建設
第五章 人民生活
第一節 農牧民生活
第二節 城鄉職工生活
第三節 消費內容
第五編 畜牧業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事業單位
第二章 牧業體制變革
第一節 遊牧組織阿吾勒
第二節 牧業合作化
第三節 公私合營牧場
第四節 牧業生產責任制
第三章 草場資源
第一節 草場利用
第二節 草場類型及分布
第三節 草原保護
第四章 畜禽品種及改良
第一節 畜禽品種
第二節 品種改良
第五章 牧業生產
第一節 飼養方法
第二節 生產規模
第三節 畜群結構
第四節 畜產品產量
第六章 畜禽疫病防治
第一節 傳染病
第二節 寄生蟲病
第七章 牧業分區
第一節 高山夏季放牧
第二節 低山丘陵春秋季放牧區
第三節 河谷、平原冬季放牧
第四節 薩吾爾山大尾羊冬季放牧
第八章 牧區基本建設
第一節 牧道、橋樑建設
第二節 棚、圈建設
第三節 基礎設施建設
第四節 定居點建設
第五節 草料基地建設
第六節 水利建設
第九章 農區畜牧業
第一節 飼草飼料種植
第二節 家畜飼養
第三節 牲畜育肥
第四節 家畜養殖
第五節 其他養殖業
第十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勞動組織形式
第二節 財務管理
第三節 總收入、總費用
第四節 勞動生產率
第五節 收益分配
第六編 農 業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事業機構
第二章 農業體制改革
第一節 互助合作
第二節 人民公社
第三節 生產責任制
第三章 農作物
第一節 糧食作物
第二節 油料作物
第三節 蔬菜作物
第四節 瓜 類
第五節 作物結構調整
第四章 栽培技術
第一節 耕 地
第二節 栽培制度
第三節 播種與管理
第四節 推廣良種
第五節 肥 料
第六節 植物保護
第五章 農業開發
第一節 低產田改造
第二節 塔斯喀拉開發工程
第三節 土壤改良
第六章 農業分區
第一節 北部山區小麥、大麥、養殖區
第二節 山前丘陵小麥、豌豆、植被恢復區
第三節 河東平原糧油、瓜菜區
第四節 河西平原小麥、油料、豆類、苜蓿區
第七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勞動管理
第二節 財務管理
第三節 成本管理
第五節 收益分配
第八章 屯墾
第一節 兵團農十師一八五團場
第二節 國營哈巴河農場
第七編 林 業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事業單位
第二章 林木資源
第一節 面積分布
第二節 樹種分布
第三節 資源調查
第三章 植樹造林
第一節 苗圃培育
第二節 人工造林
第四章 撫育、採伐
第一節 撫育封育
第二節 采 伐
第五章 林木管護
第一節 病蟲害及防治
第二節 護林防火
第三節 制止亂砍濫伐
第六章 珍稀動物保護
第一節 獸 類
第二節 禽 類
第三節 兩棲爬行類
第四節 保護措施
第七章 林業分區
第一節 國防林區
第二節 護岸林區
第三節 水土保持林區
第四節 防風固沙林區
第五節 人工公益林區
第八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生產責任制
第二節 林權管理
第三節 木柴加工利用
第八編 漁 業
第一章 機構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生產機構
第二章 水體環境與魚類品種
第一節 水 域
第二節 水 質
第三節 餌料生物
第四節 魚類品種
第三章 漁業生產
第一節 養 殖
第二節 捕撈
第三節 銷 售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管理措施
第二節 經濟效益
第九編 農牧機械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企事業機構
第二章 農牧機具
第一節 傳統農機具
第二節 機械農具
第三節 機械牧具
第三章 機械化程度
第一節 機械作業
第二節 技術推廣
第三節 農機人員培訓
第四章 農牧業機械化分區
第一節 北部山地丘陵農牧林機械化作業區
第二節 山前平原農業機械化作業區
第三節 河谷牧農林機械化作業區
第五章 農機經營管理體制
第一節 經營體制
第二節 農機監理
第十編 水 利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事業機構
第三節 水管所(站)
第二章 水利工程
第一節 引水工程
第二節 灌溉工程
第三節 蓄水工程
第四節 排水工程
第三章 水利管理
第一節 工程管理
第二節 灌溉管理
第三節 水費征管
第四章 防洪抗旱
第一節 防 洪
第二節 抗 旱
第五章 改水防病
第一節 飲水井工程
第二節 自來水工程
第六章 水利分
第一節 高、中山徑流主要形成
第二節 低山丘陵缺水區
第三節 平原自流灌溉區
第四節 沙丘荒漠無流區
第十一編 電 力
第一章 發 電
第一節 水力發電
第二節 火力發電
第二章 供 電
第一節 送變電工程及主要電網建設
第二節 鄉村電網改造與分布
第三章 用 電
第一節 工業用電
第二節 城鄉居民生活用電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制 度
第三節 安全用電
第四節 電價及電費收取
第五節 效 益
第十二編 工 業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縣經濟貿易委員會
第二節 黃金礦產局
第三節 第二輕工業管理局
第四節 鄉鎮企業局
第二章 工業體制
第一節 國營企業
第二節 集體企業
第三節 私營、個體企業
第三章 工業門類
第一節 礦產業
第二節 建築、建材業
第三節 機械修理業
第四節 食品工業
第五節 釀酒工業
第六節 糧油加工業
第七節 其他工業
第四章 經濟效益
第一節 固定資產投入
第二節 產值、產量
第三節 效 益
第五章 鄉鎮企業
第一節 經營體制
第二節 企業門類
第三節 效 益
第十三編 交 通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業務機構
第二章 道 路
第一節 省 道
第二節 國防公路
第三節 專用道路
第四節 縣鄉道路
第五節 鄉村道路
第三章 橋 涵
第一節 主要橋樑
第二節 主要涵道
第四章 運 輸
第一節 運輸工具
第二節 客貨運輸
第五章 交通管理
第一節 公路養護
第二節 征費稽查
第三節 車輛管理
第十四編 郵 電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縣郵電局
第二節 郵電支局
第二章 郵 政
第一節 郵政業務
第二節 分揀、封發
第三節 郵 路
第四節 城鄉投遞
第五節 郵政資費
第六節 郵政設備、場地
第三章 電信
第一節 電信業務
第二節 電信設備、網路
第三節 電信資費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郵電經營
第二節 業務管理
第三節 基本建設
第十五編 財 政
第一章 機 構
第二章 財政體制
第一節 分類分成管理體制
第二節 計畫包乾管理體制
第三節 總額分成管理體制
第四節 收支包乾管理體制
第五節 分稅制管理體制
第三章 財政收支
第一節 財政收入
第二節 財政支出
第三節 財政自給率
第四章 財政管理
第一節 行政、事業財務管理
第三節 企業財務管理
第四節 國有資產管理
第五節 基本建設資金管理
第六節 財政監管
第十六編 稅 務
第一章 機 構
第二章 稅種、稅率
第一節 農業稅
第二節 牧業稅
第三節 工商各稅
第四節 增值稅
第五節 基金稅
第三章 稅 政
第一節 征管方式
第二節 征管制度
第三節 稅務稽查
第十七編 金融 保險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金融機構
第二節 保險支公司
第二章 貨 幣
第一節 貨幣流通
第二節 貨幣管理
第三章 存 儲
第一節 存 款
第二節 儲 蓄
第四章 信 貸
第一節 工商業貸款
第二節 農業貸款
第五章 保 險
第一節 險 種
第二節 理 賠
第十八編 城鄉建設 環境保護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生產企業
第二章 城鄉規劃
第一節 縣城規劃
第二節 農村規劃
第三章 縣城建設
第一節 縣城規模
第二節 市政工程
第三節 房屋建設
第四章 鄉村建設
第一節 農房建設
第二節 公共設施
第五章 管 理
第一節 房產管理
第二節 建築管理
第六章 環境保護
第一節 生態變化
第二節 生態保護
第三節 環境污染
第四節 污染治理
第五節 環境監測
第十九編 商 業
第一章 機構、企業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主要企業
第二章 商業體制
第一節 私營、個體商業
第二節 供銷合作商業
第三節 國營商業
第三章 商品購銷
第一節 生產資料採購供應
第二節 日用工業品採購供應
第三節 燃料採購供應
第四節 醫藥、藥械採購供應
第五節 土特產品採購供應
第六節 副食品採購供應
第七節 民族特需用品採購供應
第四章 集市貿易
第一節 網點建設
第二節 流通渠道
第三節 集市貿易
第五章 糧食、油料
第一節 糧油收購
第二節 糧油銷售
第三節 糧油儲運
第六章 飲食服務
第一節 飲食業
第二節 服務業
第二十編 綜合經濟管理
第一章 計畫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計畫編制
第三節 計畫執行
第四節 農業區劃
第二章 統計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統計業務
第三章 物價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價格管理
第三節 監督檢查
第四章 審計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審計業務
第五章 土地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管理業務
第三節 土地監察
第四節 健全法規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業務管理
第七章 標準計量管理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計量演變
第三節 計量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編 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
第一章 組織建設
第一節 組織系統
第二節 黨 員
第二章 黨員代表大會
第一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一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二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二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三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三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四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四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五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五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六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六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七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七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八節 中共哈巴河縣 第八次黨員代表大會
第三章 部門工作
第一節 組織工作
第二節 宣傳工作
第三節 統一戰線工作
第四節 政法工作
第五節 黨員教育培訓工作
第四章 紀律檢查工作
第一節 黨風黨紀教育
第二節 查處違紀案件
第三節 甄別
第四節 信 訪
第五章 重大政事紀略
第一節 民主協商建政
第二節 私營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
第三節 肅清反革命運動
第四節 “整風”、“反右”
第五節 “大躍進”
第六節 牧區鎮壓反革命運動
第八節 “文化大革命
第九節 撥亂反正
第十節 農牧區社會主義思想教育
第十一節 “三講”教育
第二十二編 政權 政協
第一章 權力機關
第一節 縣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第三節 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章 行政機構
第一節 縣政府
第二節 縣人民政府
第三章 政治協商會議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政協委員會議
第三節 主要工作
第二十三編 民眾團體
第一章 工 會
第一節 組織機構
第二節 代表大會
第三節 主要活動
第二章 貧下中農(牧)協會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貧下中農(牧)代表大會
第三章 青少年團體
第一節 共產主義青年團基層組織
第二節 少年組織
第四章 婦女團體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婦女代表大會
第三節 主要工作
第五章 科技協會
第一節 縣科學技術協會
第二節 專業協會
第六章 工商協會
第一節 縣個體勞動者協會
第二節 消費者協會
第七章 其他團體
第一節 縣革命青年同盟會
第二節 新聞協會
第三節 教育學會
第二十四編 政 法
第一章 公 安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鎮壓反革命
第三節 打擊刑事犯罪
第四節 治安管
第五節 戶籍管理
第六節 交通管理
第七節 邊境管理
第八節 消防工作
第九節 基層治保組織
第二章 檢 察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刑事檢察
第三節 法紀檢察
第四節 反貪污賄賂
第五節 控告申訴檢察
第六節 民事(經濟)、行政檢察
第七節 監所檢察
第三章 審 判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刑事審判
第三節 民事審判
第四節 經濟審判
第四章 司法行政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法制宣傳
第三節 民事調解
第四節 律師公證
第二十五編 民 政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事業、企業機構
第二章 擁軍優屬
第一節 擁 軍
第二節 優 撫
第三章 安 置
第一節 復員退伍軍人安置
第二節 支邊青年安置
第三節 自動進疆人員安置
第四節 邊境內遷人員安置
第五節 返鄉牧民安置
第四章 社會保障
第一節 救 濟
第二節 救 災
第三節 扶 貧
第四節 殘疾人工作
第五章 社會福利
第一節 “五保戶”
第二節 敬老院
第三節 銷售社會福利彩票
第四節 福利企業
第六章 婚葬管理
第一節 婚姻制度
第二節 婚姻登記
第三節 殯葬管理
第七章 其他工作
第一節 行政村管理
第二節 地名管理
第三節 社團登記
第二十六編 勞動人事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事業機構
第二章 勞動管理
第一節 勞動就業
第二節 職工隊伍
第三節 勞動仲裁
第四節 勞動監察
第五節 勞動契約
第六節 再就業工作
第三章 人事管理
第一節 幹部隊伍
第二節 幹部管理
第三節 編制工作
第四章 職工待遇
第一節 工 資
第二節 津貼、補貼
第三節 獎 金
第五章 勞保福利
第一節 勞動保護
第二節 勞動保險
第三節 福 利
第六章 離休退休
第一節 離 休
第二節 退 休
第三節 退 職
第四節 老齡工作
第二十七編 軍事 外事 僑務
第一章 軍 隊
第一節 民國以前駐軍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軍和軍事機構
第二章 兵 役
第一節 清至民國兵役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兵役
第三章 民 兵
第一節 領導體制
第二節 組織建設
第三節 思想建設
第四節 軍事訓練
第四章 人民防空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專業隊伍
第三節 人防工程
第五章 邊 防
第一節 邊防管理
第二節 邊防建設
第三節 邊防鬥爭
第六章 主要兵事
第一節 反抗沙俄入侵哈巴河
第二節 哈比事件
第三節 庫克托海事件
第四節 游擊隊攻占哈巴河縣
第七章 擁政愛民
第一節 搶險救災
第二節 支援地方建設
第八章 外事僑務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邊 界
第三節 僑 務
第二十八編 教 育
第一章 機 構
第二章 初等教育
第一節 幼兒教育
第二節 國小教育
第三章 中等教育
第一節 普通中學教育
第二節 職業中學教育
第四章 成人教育
第一節 掃 盲
第二節 技術培訓
第三節 成人教育
第四節 自學考試
第五章 師資隊伍
第一節 教職工
第二節 業務培訓
第三節 教師待遇
第六章 經費 設施
第一節 教育經費
第二節 校舍設施
第二十九編 科 技
第一章 機構與人員
第二節 推廣服務機構
第三節 科技隊伍
第二章 經營與活動
第一節 科研經費
第二節 科普宣傳
第三節 科技培訓
第三章 科技推廣
第一節 農業科技推廣
第二節 畜牧業技術推廣
第三節 工業技術成果推廣
第四章 科技成果
第一節 科技論文
第二節 科研成果
第三十編 文 化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企事業單位
第二章 民間文化
第一節 民間傳統文藝活動
第二節 文化創作活動
第三章 民間工藝
第一節 繡鑲工藝
第二節 日用工藝品
第四章 民間文學
第一節 民間文學集成
第二節 哈薩克諺語
第三節 哈薩克民歌
第五章 檔案、黨史、圖書
第一節 檔 案
第二節 黨 史
第三節 圖 書
第六章 文物、名勝
第一節 古遺址
第二節 古墓群
第三節 岩畫、石人
第四節 出土文物
第三十一編 廣播 電影 電視
第一章 機 構
第一節 行政機構
第二節 事業機構
第三節 企 業
第二章 廣 播
第一節 廣播傳送設備及線路
第二節 8114中波轉播
第三節 廣播節目
第三章 電 影
第一節 放 映
第二節 發 行
第四章 電 視
第一節 電視設備
第二節 節目製作
第三十二編 旅 游
第一章 管理、設施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旅遊管理
第三節 旅遊設施
第四節 旅遊宣傳
第二章 旅遊開發
第一節 旅遊資源
第二節 旅遊開發規劃
第三章 旅遊景點
第一節 地文景觀類
第二節 水域風光類
第三節 生物景觀類
第四節 古蹟與建築類
第三十三編 衛生 體育
第一章 衛 生
第一節 機 構
第二節 醫 療
第三節 醫 藥
第五節 婦幼保健
第六節 疫病防治
第二章 體育
第一節 機構、設施
第二節 民眾體育
第三節 少數民族傳統體育
第四節 體育比賽
第三十四編 民族 宗教
第一章 民族
第一節 哈薩克族
第二節 漢族
第三節 回族
第四節 蒙古族
第二章 宗教
第一節 伊斯蘭教
第二節 基督教
第三節 天主教
第四節 宗教管理
第三十五編 精神文明建設
第一章 機構
第二章 政治思想教育
第二節 政治理論教育
第三章 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第一節 民族團結與雙擁創建活動
第二節 全民“文明禮貌月”活動
第三節 “三優一學”活動
第四節 最佳化社會細胞工程
第五節 淨化社會環境
第六節 創建文明單位
第七節 軍民共建活動
第四章民 族團結、軍民團結佳話
第一節 民族團結
第二節 軍民團結
第五章 良風美德
第一節 見義勇為
第二節 扶危濟困
第三節 捐資助教
第三十六編 人 物
第一章 人物傳
阿日哈勒克.波日拜
扎卡利亞.烏斯曼
薩和多拉.扎卡利亞
楊占茂
楊必林
賽力克.霍加拜
黑巴太.薩和多拉
第二章 人物簡介
劉義清
宮德亭
卡明.依沙
烏木提汗.烏魯斯拜
劉宇靖
加爾蘭拜.烏斯吾汗
第三章 人物表
第一節 先進人物
第二節 離休幹部
第三節 高級技術職稱人員
第四節 異地就職的縣團級(副高級職稱)以上人員
附錄
文獻選編
中共哈巴河縣委關於進一步完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意見
中共哈巴河縣委員會關於哈巴河縣草原牲畜大包乾責任制施行辦法
哈巴河縣人民政府關於做好延長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實施辦法
哈巴河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土地承包期延長工作的補充辦法
哈巴河縣農業區域開發總體規劃報告(節錄)
2001~2002年概況
2001年概況
2002年概況
編後記
《哈巴河縣誌》編纂機構和編纂人員
志稿資料提供人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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