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領導督辦、督查各項工作,配合各科室,做好服務工作。
2019年2月,因機構改革將哈密市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劃入哈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密市知識產權局
- 地點:哈密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綜合科職責,法律事務科職責,歷史沿革,
主要職責
綜合科職責
1、協助領導督辦、督查各項工作,配合各科室,做好服務工作。
2、組織本單位的思想政治、業務學習,協助領導抓好機關作風和廉政建設。
3、負責起草單位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其他重要文稿,審核、上報、下發各類檔案材料;
4、負責單位的考勤管理,督促科室各項制度的執行。
5、負責會議組織、公共關係、聯絡接待工作。
6、負責文秘、機要、保密、人事、文電處理、列印及檔案材料的整理、歸檔等工作。
7、做好職工1資、財務管理、公用物品的採購及管理等工作;
8、承辦哈密市智慧財產權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法律事務科職責
1、專利行政執法宣傳和培訓工作;
2、依法查處假冒、冒充專利;
3、調解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糾紛;
4、調解發明人、設計人資格糾紛;
5、調解職務發明的發明人、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糾紛;
6、調解臨時保護期間的費用糾紛;
7、依照有關法規調解處理專利侵權糾紛;
8、履行專利法律、法規和規章賦予的其它職責;
歷史沿革
1998年5月,地區專利局成立。
2002年5月,地區知識產權局在原地區專利局基礎上成立,負責全地區以專利為主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機構規格為副縣級,人員編制10名,局領導職數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設立3個科室。
2006年經地區編委批准,地區知識產權局列入地區行署直屬事業單位管理(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
2007年地區編委重新調整了地區知識產權局內設機構和科級領導職數(哈地編辦〔2007〕65號),內設三個科室:綜合科、協調管理科、法規科,局領導1名,科級領導職數由以前4名增加到5名。同時成立了哈密地區知識產權局黨支部。
2017年4月更名為哈密市知識產權局,2017年實有人員10人,其中局領導2名、科級領導幹部3名;其中漢族7名,少數民族3名,黨員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