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教育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關於調整加強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教育工作委員會的通知》(新黨廳字〔2016〕129號)和自治區黨委編辦《電話通知稿》精神,中共哈密市委員會教育工作委員會是中共哈密市委的派出機構,與市教育局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指導教育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哈密市委提出意見建議。
(二)負責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會同哈密市委組織部,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建工作,加強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
(三)會同哈密市委組織部,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落實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負責市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科級幹部的任免工作,做好哈密市委管理的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加強學校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四)指導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學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意識形態領域工作和維護安全穩定工作。
(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宣傳思想工作,把握正確輿論引導,加強宣傳輿論陣地建設,負責對教育部門和學校編寫的校本教材進行審核把關。
(六)協助紀委指導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監督檢查;協助查處教育系統黨員幹部違紀違規行為。
(七)指導各區縣委教育工委工作及教育系統黨的知識分子、統戰和民眾團體工作。
(八)承辦哈密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中共哈密市委教育工委設3個內設機構:
(一)黨建工作科
負責市直學校黨建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落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會同哈密市委組織部相關科室,抓好全市中國小黨建工作的巨觀指導,加強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做好黨組織在全市教育系統的全覆蓋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黨的知識分子、統戰和群團工作。
(二)宣傳教育科
負責對各學校編寫的校本教材進行審核;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及學校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協調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思想品德課教學科研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宣傳思想工作和意識形態領域工作;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加強宣傳輿論陣地建設。
(三)組織人事科
負責市教育局(教育工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檔案;負責市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科級幹部的考察任免及管理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市委管理的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加強學校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規劃、指導全市教師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教師招考工作;承擔全市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和聘任工作;負責全市師資培訓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對口支教和大學生“實習支教”工作;負責免費師範生就業安置工作。

人員編制

中共哈密市委教育工委與市教育局合署辦公,所需人員編制在教育局內部調劑解決,核定科級職數3名。

其他事項

原市教育局(教育工委)內設機構“辦公室”更名為“黨政辦公室”;撤銷“教育黨工委辦公室”。經過以上調整,市教育局3個內設機構名稱及職責重新明確如下:
(一)黨政辦公室
綜合協調教育工委、教育局機關的黨政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以及黨務、政務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信息、信訪、計畫生育、保密、統計、檔案工作;負責黨務、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落實依法行政各項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不再承擔“指導市教育系統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編制、人事調配和聘用管理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負責擬訂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協調製定市各類招生的指導性計畫;負責擬訂教育投資和教育經費 籌措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擬訂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的規劃計畫,做好市學校基礎建設,教育經費的投入、補助、援助項目的管理和人民教育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編制本局和所屬事業單位經費的預算、決算和內部審計、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國小收費標準的審批工作;做好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糾風工作,規範各項教育收費。
(三)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全市九年義務教育,普及和鞏固初等教育的成果;參與指導和研究基礎教育的改革,組織中國小教育質量的評估抽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語測試和漢語水平考試工作;做好中國小教材的征訂工作和區內國中班、高中班、內地高中班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學校的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勞動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認真做好教育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
不再承擔“抓好教師隊伍繼續教育工作,做好市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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