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和龍林區基層法院坐落在和龍市站前街30號,成立於1983年11月。是國家依法設立在林區的審判機關,轄區面積326455公頃,主要管轄和龍、八家子兩個林區的一審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審理、裁決及執行案件。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等11個內設機構及院黨組、紀檢組、黨支部、工會以及婦女委員會等組織機構。下設和龍林業法院八家子工作站。現有在編人員43名。其中:法官22人 ,司法警察10人,其他工作人員11人,達到本科學歷幹警占全院幹警88%; 多年以來,和龍林區基層法院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樹立大局意識,把服務建成小康社會作為林業法院工作的總目標,圍繞這個目標,突出抓好三項重點工作:一是把服務林業經濟發展大局的意識落實到審判工作中。二是把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貫穿於審判工作中。三是把和諧司法運用於化解矛盾之中。林業法院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推進平安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機構設定
黨組成員6人,紀檢組1人,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2人,職能部門有11個。設有:政治處4人、執行局2人、辦公室10人、立案庭3人、刑庭2人、民事庭4人、行政庭1人、審判監督庭1人、司法警察大隊9人、監察室2人。
法院建設
創新信訪工作方法,提高信訪工作水平在處理涉訴信訪工作中,和龍林區基層法院從注重工作方法、提高服務水平入手,堅持信訪工作人性化。首先,加強信訪服務態度。要求接訪人員做到文明接訪、禮貌接訪,具體做到“六個一”和“五心”,“六個一”即:“一張笑臉相迎、一聲您好問候、一把椅子請坐、一杯茶水解渴、一片真心辦事、一聲再見送別”;“五心”即:“接待民眾要熱心,幫助民眾要真心,各項工作要細心,對待民眾需耐心,對待老弱有愛心”,堅決杜絕有訪不接、敷衍接訪、態度生硬、作風粗暴等現象,以過硬的素質、優良的服務取信於民,樹立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所獲榮譽
2010年榮立集體二等功、2011年、2013年被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優秀法院”。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