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利用地下核爆炸條約

和平利用地下核爆炸條約,1976年5月28日蘇、美分別在莫斯科和華盛頓簽訂的,不在地下進行爆炸力超過15萬噸級以上的任何單個爆炸或總爆炸力在150萬噸級以上的任何成組爆炸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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