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有司議沙門等致拜君親敕》是唐代李治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命有司議沙門等致拜君親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治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命有司議沙門等致拜君親敕
敕旨:君親之義,在三之訓為重;愛敬之道,凡百之行攸先。然釋老二門,雖理絕常境,恭孝之躅,事葉儒津。遂於尊極之地,不行拜跪之禮,因循日久,迄乎茲辰,宋朝暫革此風,少選還遵舊貫。朕稟天經以揚孝,資地義而宣禮。獎以名教,被茲真俗,而瀨鄉之基,克成天構,連河之化,付以國王,裁製之由,諒歸斯矣。今欲令道士女冠僧尼,於君皇后及皇太子其父母所致拜,或恐爽其恆情,宜付有司,詳議奏聞。
作者簡介
李治(628—683),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即唐高宗。631年,他被封為晉王。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於650年改元永徽。即位之初,在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的共同輔政下,他繼續執行太宗制定的各項制度,善於納諫,並愛民如子,每日都引刺史入閣,詢問百姓疾苦;訓令崇儉,所以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富裕,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