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蘭教案

呼蘭教案

在哈爾濱市呼蘭區東直街,矗立著一座天主教堂。這座教堂始建於1908年(清光緒34年),是一座雙塔型哥德式建築藝術風格的法國教堂,由法國傳教士戴治遣主持修建。1995年6月6日,呼蘭天主教堂被列為哈爾濱市保護建築。1999年被省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呼蘭天主教堂進行了修繕。圍繞這座教堂在歷史上發生的兩起震驚中外的事件,史稱呼蘭教案。呼蘭教案的發生是帝國主義領事裁判權深入黑龍江的標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蘭教案
  • 時間:1882年
  • 地點:黑龍江呼蘭
  • 事件雙方:中國,法國
  • 結果:中國屈辱求和
背景,經過,城守尉投河案,傳教士殺人案,結果,

背景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隨著帝國主義列強的入侵,外國教會勢力在東北迅速擴張,從事各種侵略活動。1875年(光緒元年)法國神父進入呼蘭城,開始租賃民房,設立教堂,進行傳教活動。地處黑龍江省境內的呼蘭城,居住的都是滿族人,由}軍事長官副都統管轄。這片肥沃的土地吸引了遼東、河北、山東的人們向這裡移民。由於移民日漸增多,教會也開始傳播宗教。清朝末年,隨著中東鐵路的修建,各國傳教士也蜂擁而入,一部分傳教士依仗傳教特權勢力,滋生事端,辱毆官員,槍殺人命,干預地方事務。
自清同治初年至光緒末年,外國傳教士依仗法、英等國同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以及地方官員必須對教士和中國教徒”一體矜恤保護"等特權,在呼蘭所屬各地共建大小教堂14處,侵占土地2 800餘垧,房屋400餘間,發展教徒數千人。傳教士野蠻跋扈,霸占農民田產,收買流氓歹徒入教,欺壓良民百姓,造成教民和民眾的對立,釀成多起震驚中外的"呼蘭教案"。

經過

城守尉投河案

光緒三年(1877年)六月,慣盜陶有才聚伙搶掠旗丁烏成寧阿家,被官府逮捕正法,並沒收其房地財產。翌年春,陶有才之弟陶有德從外地回來,向官府申訴,房地被退還。但陶有德仍不甘心,加入巴彥蘇蘇天主教,以天主教作靠山,撥弄是非。八月巴彥蘇蘇天主教傳教士納依爾然出頭,帶領教徒到陶有德家,使人叫來烏成寧阿,非法逼跪審訊,得知陶有才搶劫的贓物,均被官府沒收。八月十七日納依爾然率教民闖進城守尉府。領催常瑞出來詢問,教民王忠義用馬鞭毆打常瑞。城守尉惠安穿便服出來制止,王忠義又毆打惠安。有人告訴他;“這是城守尉大人”,教民們大叫:“打的就是大人”。於是群起毆打惠安,惠安被打得血流滿面,衣服被撕破,鞋被打丟。官員們見狀十分憤怒,一齊上前抓住打人兇手王忠義、陶有德、蕭信、關付才和傳教士納依爾然。惠安從大局出發,釋放了傳教士,派人護送到旅店,並提供飲食。將王忠義等人送往戶司訊問,傳教士沒提出異議。但納依爾然回巴彥蘇蘇之後,卻另打主意。他請呼蘭同知奎瑞驗傷,並呈報駐北京法國公使,誣稱呼蘭城守尉使人破壞教堂。法國公使向清廷提出無理要求,事態擴大。光緒四年(1778年)四月,黑龍江將軍命駐巴彥蘇蘇的副都統恩和查辦此事。惠安感到身為朝廷三品大員,被傳教士等人當面侮辱,並被打傷,自己有理,反被誣陷查辦,氣憤難平,遂投呼蘭河自殺。惠安投河,無人知曉,尚以為其潛逃。黑龍江將軍又命盛京刑部侍郎銘安、馮譽驥來呼蘭繼續查辦。傳教士納依爾然已離開呼蘭回北京,教徒王忠義等人全部逃走,此案無法查證。銘安等只得依據烏成寧阿等人提供的情況結案。判城守尉惠安以“三品大員”、“便服鬥毆”之罪,交刑部議處;傳教士納依爾然,"干預訟事,聽令教民先毆長官",由該國自行處理;教民王忠義等人逃走,命令各處"嚴加緝拿"。清廷以惠安擅離職守,"部議革職"。次年春,呼蘭河解凍,惠安屍體飄出,人們才知道惠安早已自殺身亡。

傳教士殺人案

光緒八年(1882年)四月,天主教法國傳教士貢羅斯,購買呼蘭竇玉、侯希春、傅永春等人盜賣站丁郭定恆、於財2人土地三段21。2畝,準備修建教堂。地主郭定恆憑地照到呼蘭副都統衙門控告,經衙門審訊將地產斷歸原主。貢羅斯不服判決,以“倘誤教堂興建日期,即繳龍票”(龍票是清朝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所發準許傳教的執照)相威脅,繼續備料,修建教堂。旗營領催富森布、來倉等基層官員、士兵不平此事,到貢羅斯寓所前的工地上與之講理,阻止修建教堂。貢羅斯蠻橫逞凶,開槍打死領催來倉,激起眾怒。旗兵關成阿將貢羅斯抱住,貢羅斯提槍又要打人,被旗兵依凌山將其兩臂按落,子彈打在貢羅斯自己的左腿上,貢羅斯被綁至副都統衙門。貢承認強買土地,不服官判並開槍殺人罪行。副都統博棟阿將案情上報黑龍江將軍衙門,將貢羅斯送回巴彥蘇蘇天主教堂候審。六月貢羅斯竟一反常態,改口稱“四月三十日,有不相識數百人,各持器械闖入寓所,未容理論,照面就打……,情急用槍打死搶槍犯1名”,並說:“決不來呼蘭對質”。又以“旗兵滋事”呈報法駐京公使。七月黑龍江將軍衙門派佐領德成去巴彥會同呼蘭廳理事同知,到巴彥蘇蘇天主教堂找貢羅斯,法國李教士回答:“貢羅斯已於六月二十四日接到本國主教來文,諭令其駐往營口,二十六日已離去”,其實是貢羅斯暗中逃跑。副都統衙門迅速派人四處堵截,但貢羅斯下落不明。

結果

同年八月十二日法國公使照會總理衙門,聲稱:在呼蘭貢教士被毆打受傷,房中銀錢財物搶掠一空,共傷32處,腿成殘廢不能行走,貢為保護自己槍斃一人,貢教士應交法國自己處理,總理衙門應責備地方官沒保護教士房屋財產,並以嚴懲不法鬧事各人。同時提出要求,要中國方面賠償調理傷病、往來費用以及損失銀錢器皿等,共折白銀3 000兩。法國公使派駐天津總領事狄隆赴呼蘭等地查辦教案事宜。狄隆則強調來倉等人為匪行搶,被貢羅斯誤傷致死;貢羅斯被眾人奪下槍之後被打傷左腿,堅持定要懲辦旗兵,究其地方官監禁教士之罪。黑龍江將軍文緒、呼蘭副都統博棟阿等地方官,堅決要求先辦理殺人者償命,後辦理財產之賠償,雙方互不相讓,辯論數十次,協商數月,沒有結果。最後總理衙門在法國公使的壓力下,命將領催富森布監禁2個月,甲兵依凌山等9人各鞭責40,竇玉等3人盜賣他人土地杖80、監禁2個月,並追出賣價還給法國教堂,向教堂賠款3000兩。土地仍由郭定恆等贖回。貢羅斯槍殺來倉,交給法國處理。一場傳教士殺人案就這樣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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