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呼和浩特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成立於1984年,是受呼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進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執法部門,隸屬於呼市建委,是預算內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規格為副處級,單位職能是對呼市地區的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人員編制65人,現有在編人員58人,借聘人員13人。專業技術人員47人,占在編人員的81%,其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17人,占專業技術人員的42.6%;大專以上學歷49人,占在編人員的84.5%。站內配備了信息化網路管理設備;屬於甲級資質的檢測試驗中心不僅實現了建築材料質量檢測系統微機化管理,而且配備了先進的檢測設備,為確保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提供了準確的科學數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 地點:呼和浩特
  • 成立時間:1984
  • 性質:政府機關
機構設定,主要職責,

機構設定

呼市質監站機構設定有書記、站長、副站長、總工程師和9個科室,分別為四個土建監督科、水電設備科、工程質量管理科、財務科、辦公室和檢測中心。

主要職責

1、受呼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呼市地區建設工程質量和工程檢測的監督管理工作;
2、貫徹實施國家及自治區、呼市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工程技術標準,管理和指導本地區的工程質量監督和工程檢測業務工作,開展相應的技術培訓;
3、組織開展本地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查,掌握本地區工程質量狀況,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工程質量管理經驗;
4、按照國家及自治區、呼市制訂的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對受監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及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情況和工程實物質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向備案管理機構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6、對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質量信譽進行管理;
7、按照呼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和核實,提出處罰建議或按委託許可權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8、按照呼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組織開展本地區工程質量問題的技術鑑定;
9、參與本地區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呼市優質工程的核驗評審;
10、完成呼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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