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民政局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民政局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民政局是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在區民政民族局的民政工作等職責基礎上組建區民政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南二環路賽罕區政務服務中心2樓
  • 性質:政府機構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韓貴平(局長)
內設機構,機構領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文秘、信息、檔案、信訪、財務、保密、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紀檢監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管理好機關的財務工作。
(二)城鄉社會救助辦公室
負責城鄉低保和各項專項救助的審核、審批工作;制定全區城鄉低保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低保政策調配、法規等宣傳工作;編制全區城鄉低保年度資金需求計畫,負責全區城鄉低保資金的分配;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城鄉低保制度實施情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制定全區城鄉低保工作人員培訓計畫並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工作;受理全區有關城鄉低保的諮詢和投訴工作,負責全區城鄉低保工作的行政複議,單獨或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在低保工作中的違法違紀人員、出具偽證的單位和弄虛作假的保障對象;負責全區相關部門有關城鄉低保工作的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與城鄉低保有關的優惠配套政策,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城鄉低保統計匯總、低保信息計算機網路管理;開展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和向上級反映城鄉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定期通報城鄉低保工作情況,並開展城鄉低保邊緣人員的臨時救助工作。
(三)救災救濟科(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國家救災和社會救濟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我區救災和社會救濟工作的辦法、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統一上報、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組織核查災情,安置災民各項生活;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活動,接收分配捐贈款物。
(四)雙擁辦公室
貫徹執行優待撫恤政策法規;組織指導開展擁軍優屬活動,支援軍隊和國防建設。
(五)優撫科
落實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標準、補助資金,監督各鄉鎮、辦事處優撫經費的發放工作;貫徹落實民眾優待社會統籌制度,指導擁軍優屬保障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貫徹執行各類傷殘人員傷亡撫恤辦法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病故人員褒揚辦法;審核革命傷殘軍人輔助用具的配置;組織節日期間對部隊及優撫對象的慰問工作。
(六)基層政權科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擬定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政策、規章並指導實施;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幹部的培訓和表彰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七)區劃地名辦公室
擬訂全區行政區劃調整規劃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限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組織、協調和指導鄉鎮、辦事處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鄉鎮、辦事處邊界爭議的調處;負責地名管理、地名標誌、設定、地名信息化服務及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和風景名勝的命名、更名等。
(八)社會事務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及呼市關於婚姻、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政策法規;組織指導全區殯葬、婚俗改革和福利機構的涉外收養工作;指導全區婚姻登記管理,負責涉外和涉及港澳台居民、華僑、邊民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兒童收養登記管理,負責涉外收養的登記、審核和申報工作;擬定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負責全區生活無著人員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九)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貫徹執行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政策、法規;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保護政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組織擬訂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社會工作科
會同有關方面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承擔社會工作師登記、管理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民間組織管理科
貫徹執行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政策、法規;指導和監督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研究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規劃,擬訂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辦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進行執法監察。
(十二)老齡委
宣傳黨和政府關於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圍繞實現“五個老有”工作的總目標,指導全區老齡工作,組織協調老齡工作方面的有關活動;督促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自治區老年人保護條例》的貫徹執行情況,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辦理老齡工作方面的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搞好老年人社區服務工作,協助黨和政府發動社會開展優待老年人的尊老敬老活動。參加全國、全區老年書畫競賽和有關老齡問題的地區性會議;制訂我區老齡工作發展的目標規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老齡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三)民族宗教和蒙古語文工作辦公室
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實施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建設,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開展少數民族人權狀況、婦女兒童狀況和散雜居少數民族情況的調查研究,分析少數民族聚居村經濟運行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擬定民族地區改革開放、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剔除少數民族聚居村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組織調查研究貧困地區少數民族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民族扶貧事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事宜,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組織協調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協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許用品生產。
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依法制止和打擊邪教組織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人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機構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韓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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