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地方稅務局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地方稅務局

托縣地稅局,位於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現有幹部職工141人,正式在職幹部68人,研究生3人,大學本科33人,專科20人,黨員53人。正科級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地方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8月
  • 上級部門:呼和浩特市地方稅務局
  • 現任局長:馬東日
簡介,工作職責,機構設定,

簡介

托縣地稅局,1994年8月正式掛牌成立。目前共擔負著19項稅費的征繳工作,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等10個稅種,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水利建設基金、工會經費等社會事業費和政府基金。
托克托縣地稅局,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奮力譜寫稅收事業發展新篇章,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
(二)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基金、費等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本地區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項地方稅收收入任務。
(四)監督檢查本地區地稅機關以及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依法納稅情況。
(五)負責本地區地方稅收稽查工作。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托電工業園區分局:
承擔工業園區轄區內的地方稅收、基金(費)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分局管轄範圍內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任務。
社保分局:
指導、協調和監督社會保險費及其他基金(費)的征管工作,承辦基金(費)收入的督導和統計分析工作。組織開展社會保險費征管體制完善及開徵社會保險稅相關事宜的調查研究。負責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殘疾人聯合會就業管理中心和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等部門協調各項基金(費)相關工作事項。
稽查分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全縣地稅系統征管對象執行地方稅收法規、政策及制度情況。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建立與稅收征管、納稅評估等部門的聯繫和信息交換制度,對稽查過程中發現的征管漏洞和問題及時向征管分局發出征管建議書。對達到移送標準的稽查案件,按規定移送有關司法機關。牽頭組織全縣地方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辦公室:
負責市局日常政務;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及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公文管理、文書檔案、機要通訊、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督查督辦、辦公自動化、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處理、新聞發布;負責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管理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協調機關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對文印工作的管理。
人監科:
研究、開展地稅系統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並組織實施幹部人事制度及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方案。組織地稅系統公務員制度實施工作。協助局黨組和領導班子抓好地稅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全面落實反腐倡廉各項任務。監督檢查地稅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市縣黨委政府及省市局決定的情況,有效發揮政治和紀律保障作用。監督檢查局黨組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
計畫會計統計徵收科:
擬定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組織開展稅收經濟對比分析,研究稅收收入與國民經濟運行的關係,開展稅收收入的政策效應分析,提出加強稅收管理的意見和建議。擬定稅收分析工作制度,進行經常性稅收分析和專題分析工作。組織開展稅收收入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稅收經濟預警分析,測算並發布縣巨觀稅負、稅收經濟彈性、稅收收入能力和稅收徵收率。擬定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制度,組織實施重點稅源監控分析工作;測算發布全縣行業稅負和預警標準,統計發布納稅排行榜。
規費科:
組織實施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全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等費(金)的徵收(代征、代收)管理及費改稅工作,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對有關費(金)征管政策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費(金)的納費評估、費源管理;編制各費(金)的年度計畫;指導各費(金)的日常管理;參與有關費(金)的征納輔導、諮詢服務、費(金)法律救濟。
電子稅務管理中心:
具體負責地稅系統信息技術體系的建設及其運行維護工作。牽頭組織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工作,組織信息安全檢查、評估及等級評定。負責地稅系統計算機網路建設及其運行維護工作。承擔主機、伺服器和存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運行維護工作。負責中心機房運行環境及專用設備的維護管理。擬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實施方案、技術標準、規章制度及信息技術體系規劃標準。
納稅服務科:
負責系統內納稅服務理念建設、整體規劃和創新、品牌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流程。
個體科:
針對轄區內的部分不具備建賬條件的個體戶,建立稅源管理台賬,對不同的納稅人按經營規模、營業面積、所屬地段等要素實施分類管理,按照規定誠實核定定額,定額情況全部公示,夯實稅收征管基礎。對未達到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實施動態管理,通過加強發票檢查、行業摸底、綜合治稅等手段,加強對其經營行為的跟蹤檢查,一旦發現納稅人經營範圍、規模、地址發生變化或經營狀況好轉達到起征點標準,及時將其納入日常征管,重新核定定額。
發票管理科:
負責發票的領取和管理工作。負責各稅務所發票領用和大廳納稅人發票的領購、繳銷等工作。負責發票保證金的收取和管理。負責納稅人自印發票的辦理。負責組織對納稅人發票使用情況檢查。按時編制發票報表。
稅政法制科:
承擔地方稅種及基金、費的稅政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擬定地稅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總體規劃、制度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地稅系統依法行政的考核工作。
稅源一科:
全縣大部分房地產建安企業和50萬元以上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納稅評估工作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等各項制度,明確納稅評估的辦法和具體實施意見;組織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制定納稅評估工作業務規程,明確納稅評估工作職責分工,加強對納稅評估工作的日常檢查與考核。制定評估工作計畫,合理確定納稅評估工作量,對重點稅源戶,要保證每年至少重點評估分析一次。根據稅收分析和行業稅負監控結果以及相關數據設立評估指標和預警值。對所篩選的異常情況進行深入分析並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斷。建立納稅評估檔案,妥善保管納稅人報送的各類資料,並注重保護納稅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維護更新稅源管理數據,為稅收巨觀分析和行業稅負監控提供基礎信息。負責對註銷戶的評估稽核。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稅源二科:
全縣50萬元以下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納稅評估工作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等各項制度,明確納稅評估的辦法和具體實施意見;組織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制定納稅評估工作業務規程,明確納稅評估工作職責分工,加強對納稅評估工作的日常檢查與考核。制定評估工作計畫,合理確定納稅評估工作量,對重點稅源戶,要保證每年至少重點評估分析一次。根據稅收分析和行業稅負監控結果以及相關數據設立評估指標和預警值。對所篩選的異常情況進行深入分析並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斷。建立納稅評估檔案,妥善保管納稅人報送的各類資料,並注重保護納稅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維護更新稅源管理數據,為稅收巨觀分析和行業稅負監控提供基礎信息。負責對註銷戶的評估稽核。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服務大廳:
辦理稅務登記、驗證和換證;受理、審核納稅申報和稅款、滯納金、罰款及其其它基金、費的徵收;發票的領購、代開、繳銷、報驗等;納稅人納稅信息的收集、整理、錄入、分類、統計、傳遞;納稅人涉稅事宜的受理、分類、登記、匯總、傳遞、回復;政務公開、欠稅公告、稅收政策諮詢和宣傳等納稅服務工作;工作人員的業務學習、知識更新、納稅服務和操作技能培訓;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管理一所、管理二所:
隸屬於個體科,主要負責執行個體科制定的稅收徵收工作。
濕地所:
承擔濕地轄區內的地方稅收、基金(費)的管理工作;負責本所管轄範圍內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任務。
新營子鎮地稅所:
承擔新營子轄區內的地方稅收、基金(費)的管理工作;負責本所管轄範圍內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管理;負責完成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任務;負責本分局稅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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