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商務局

呼和浩特市商務局

呼和浩特市商務局,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的《呼和浩特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呼和浩特市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呼和浩特市商務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呼和浩特市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口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和口岸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呼和浩特市商務局局長:李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商務局
  • 外文名:Hohhot Busines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李紅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辦公地點,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國內貿易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和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商務發展趨勢,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促進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
(四)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促進商業信用銷售。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肉類等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擬訂全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國家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和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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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落實國家促進服務出口、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負責全市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黨政機關境內舉辦展會活動。
(八)根據授權代表市人民政府同外國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檔案。處理國別(地區)地方間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聯繫外國駐華官方商務機構及外商駐市代表機構。聯繫我國駐外使(領)館經商處。
(九)落實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協助自治區商務廳開展相關工作。協調指導進出日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參與自治區涉及我市的經貿談判。
(十)負責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境外資源合作、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擔市對外援助工作職責和國家對外援助項目。
(十一)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工作。依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事項的備案和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外商投訴等有關問題。協調國家、自治區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呼和浩特地區口岸規劃、建設、協調和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本部門權責清單履行相關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市商務局負責與經貿相關的多邊雙邊智慧財產權對外談判、雙邊智慧財產權合作磋商機制等工作。
(2)市商務局負責推進商務領域信用建設,促進商業信用銷售等相關工作。負責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工作。負責酒類食品安全。
(4)市商務局負責組織擬訂藥品流通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
(5)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藥品流通監管。
2、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在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商務局負責肉類儲備管理。
(2)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邊銷茶儲備管理。
(3)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其他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
3、市商務局承擔國內外貿易和外商投資相關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負責國內外貿易和外商投資相關事項的審批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運轉,承擔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督查和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研究商務領域相關政策和商務發展趨勢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法治建設工作。
(三)人事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幹部培訓和目標考核等工作。
(四)規劃財務科。組織擬訂全市商務發展規劃。匯總、分析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外商投資運行情況。負責國家、自治區歸口管理的各類專項資金使用與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條管理和監督工作。
(五)市場體系建設科。牽頭落實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提出商業網點的規劃建議。推動物流配送發展,加強農畜產品流通、冷鏈物流等基礎建設,促進產銷銜接和農超對接,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監督管理汽車流通行業。
(六)流通業發展科(市場秩序科)。擬訂內貿流通發展的政策並推動實施。負責內貿流通促進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工作。指導商務領域的再生資源回收和節能減排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依法對拍賣、商業特許經營等進行管理。負責全市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黨政機關境內舉辦展會活動。
負責全市商貿服務業(含餐飲、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推進商務領域信用建設,促進商業信用銷售。指導商務領域行政執法。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負責直銷管理。組織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七)電子商務和信息化科。擬訂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制定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網路零售統計和評價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商務大數據的集成和信息發布。負責機關入口網站、電子政務和信息化管理。
(八)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科。擬訂市場運行調控和消費促進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統計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肉類等重要商品儲備管理。負責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和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促進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九)對外貿易科。牽頭貫徹落實促進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執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和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執行國家機電產品(含國際招標)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加工貿易管理等政策和有關目錄。牽頭推動全市外貿新業態發展工作。負責與世界貿易組織有關的工作。貫徹國家、首治區服務貿易、技術貿易、服務外包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外國投資管理科。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依法備案外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及外商投訴等有關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備案的情況並協調解決外商投訴等有關工作。協調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工作。
(十一)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科。依法管理、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資源合作及統計工作。依法負責我市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初審。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對外經貿談判和磋商,組織指導協調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建設的相關工作。承擔我市對外援助工作職責和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企業對外援助資質的初審和上報。
(十二)呼和浩特市口岸管理辦公室。指導和協調呼和浩特地區口岸工作。擬訂呼和浩特地區口岸發展規劃、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口岸開放、建設、運行、關閉等工作。指導呼和浩特地區建設口岸基礎設施、查驗配套設施和指定口岸工作。組織推動口岸“大通關”建設,最佳化口岸營商環境。
協調口岸通關中各部門的工作關係。指導呼和浩特地區口岸信息化、電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設管理,負責全市口岸“單一視窗”建設和推廣套用。協調口岸區域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負責口岸運行監控和動態評估,監測分析口岸數據。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建、紀檢、群團等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行政編制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3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27名〔14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人員工作科科長各1名)13副(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市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呼和浩特市商務局局長:李紅
呼和浩特市商務局黨組書記 郭成崗(蒙古族)
呼和浩特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田永貴
呼和浩特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崢
呼和浩特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薛殿福
呼和浩特市商務局副調研員:戈銀玲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辦公地點

呼和浩特市新華東街12號城建大廈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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