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的《呼和浩特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呼和浩特市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司宏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外文名:Hohhot Civil Air Defense Office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司宏社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起草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方案編制管理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檢查旗縣區人民防空方案編制管理。
(四)組織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規劃、建設、維護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執行人民防空建設地方性標準。
(五)承擔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依法依規負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行政審批事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質量技術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和綜合開發利用。協助指導建設單位編制人防工程平戰轉換方案。監督指導城市和基礎設施建設、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負責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綜合開發利用。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監督指導旗縣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和審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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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組織指導城市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執行防災救災應急支援任務。組織人民防空訓練演習。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宣傳教育。
(七)制定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規劃並組織實施、建設和管理通信警報。指導旗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利用人民防空信息網路、通信警報設施為平時搶險救災服務。
(八)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和實施計畫。監督檢查、指導協調重要目標防護管理工作。指導重要目標單位落實防護要求。
(九)負責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的籌集和管理,對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實施專業管理。
(十)負責戰時人民防空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綜合協調。
(十一)負責全市人民防空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按照本部門權責清單履行相關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協調、政策調研、規劃編制、信息公開、政務公開、政務督查、機要保密、會議組織、文稿起草、文秘檔案、綜合治理,機關事務等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法治建設工作。
(二)人事財務科
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管理、工資福利、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實績目標考核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申報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國有資產的賬務管理,對經費使用實施審計監督,負責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算、決算,負責機關財務工作。
(三)工程科
負責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計畫。組織指導新建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並監督檢查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對捷運和綜合管廊等城市地下大型設施建設兼顧人防要求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指導旗縣人防工程的建設。負責協調完成人民防空綜合信息統計。
(四)指揮通信科
負責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負責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的建設與管理。組織開展防空襲演練。參與政府防災救災活動。負責檢查督促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實,負責戰時發放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和信息化建設與管理並指導檢查旗縣。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教育、宣傳及培訓工作,負責人防指揮所、疏散基地的規劃並指導建設和管理。負責落實人民防空戰備制度。
(五)重要目標防護科
負責重要目標的防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人防工程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已建人防工程設施設備的維護、使用、管理和開發利用及戰時轉換使用管理工作。開展重要目標普查,建立重要目標資料庫。
(六)行政審批科
研究提出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流程的最佳化意見並具體組織實施。承辦和全程受理本部門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行政審批相關的勘察、勘驗工作。負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收繳工作。組織有關論證會。審核、上報需上級機關審批的事項。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接待受理、轉辦、發證工作。辦理部門領導交辦的與行政審批有關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紀檢、群團等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行政編制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15名〔8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人員工作科科長各1名)7副(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司宏社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郝亞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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